某個稅捐行政執行管收案件分享
鄭宏輝 會計師
[分析]
此案之當事人為本人之友人,這兩天偶然再度看到他當年給我的email,有感而發,故完成此文。
[當事人說法]
事件發生日:2016年1月
行政執行處爭議事由經過:
這個税是被記帳士惡搞出來的. 當年慘澹經營, 又逢2013年SARS, 公司幾乎破產, SARS過後, 我破斧沉舟逆向操作, 投入最大人力物力, 代理業績突飛猛進, 卻反招外商覬覦及惡意於2006年收回代理. 外商當時給我的賠償金, 我明明還倒賠了好幾千萬, 結果記帳士(本來以為是會計師) 沒做帳無法申覆2010年查稅事宜,就私下直接拿公司收發章到國稅局蓋我同意以同業稅額支付巨額稅金。 這件事我也告了記帳士民事加刑事, 民事也告贏了, 後來刑事部份我與心不忍她被判刑,在庭上表明就放過她。
稅務部分, 我跟國稅局執行處協談過好幾次, 一直都有到庭要求協商 ,也表明是冤枉的稅務, 如去年10月14日 執行署台北分署協商之請求(文如附件). 今年 1/14日執行處再給我通知約談。我不得已只好拿公文問律師是不是該與執行處正式協商看如何賠償了, 結果律師也認為說還不用,只是例行性約談而已。 所以那天我空手到執行處報到, 結果發現執行處己準備好無論如何要「先留置管收我, 再談判」, 我很生氣問執行處説這還有人權否? 結果執行處告訴我說如果事先告訴我,正常人都不會來的, 我驚訝莫名, 無以回辯。
管收以後執行官要求我先付三分之一,再以三間房子担保,由於我對外聯繫完全中斷, 無法通訊請求支援, 不知如何處理. 隔天周五我家人及朋友把錢跟擔保品帶到, 結果執行官又說不行,他改要求先付二分之一及 三間房子担保。 到周一時, 家人及朋友把錢跟擔保品再帶到時, 執行官又說不行, 要先付二分之一及 四間房子担保, 且餘額要分12期一年內繳清。
直到擔保要出來時,所裡有人跟我說不錯了,他只跟我改變2次,他說有人更改4次,被關了好幾週, 到最後變成要全額才願意放人。
我出來以後, 到執行處看到報紙亂寫一通, 我就問執行官, 有必要追殺小老百姓到這種地步嗎? 執行官是有表達歉意, 但事已至此, 我還能說什麼?
出了執行處, 在南京東路上, 我吸了一下空氣清醒一下自己, 我突然想到這國家機器怎會是如此比共產黨還要共產黨...?
( 雖然不是光榮的事, 但自認對得起良心, 也不知誰知誰不知此事, 為免誤會, 我想還是解釋一下較好. 也藉此感謝這段期間積極為本人奔波處理之友人. )
[外界新聞報導]
《稅收》1,689萬營所稅惡意不繳,醫療儀器商欠稅脫產遭管收
【時報-台北電】XX儀器公司老闆E先生積欠9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1,689萬餘元,他聲稱公司經營不善,無錢繳稅。但被執行官發現,他從公司帳戶轉匯8,477萬元到私人帳戶,還投資醫療器材2925萬元,前(14)日依惡意隱匿財產不繳稅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移送管收室。
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表示,XX儀器公司經營醫療器材批發及零售業務,積欠9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1,689萬餘元,被財政部台北國稅局移送強制執行。
XX儀器公司老闆E先生向執行官表示,公司經營不善,無力繳納營所稅。
執行官後來查出,E先生得知欠稅案被移送強制執行後,從公司銀行帳戶轉匯8,477萬餘元至私人帳戶,又將出租醫療器材的租金450萬元提領一空,還用兒子名義投資醫療器材2,925萬元,前天被執行官約談到案後管收。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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