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明達創所十週年紀念文

    前幾天(11378)是明達合署會計師事務所創所十周年的紀念日,回想過去10年,明達有以下的變化及進展:

一. 組織變化: 剛開始前9年多,我是一人孤軍奮戰的個人會計師事務所,顧名思義,會計師只有我一人,當時的事務所名稱為明達會計師事務所,直至民國112年中,我的大學同學李明萱會計師加入,本所正式於民國1121122日改組為「明達合署會計師事務所」,後來又有小我一輪以上的台大學妹王瑞美會計師於民國1121214日加入合署,讓本所的服務團隊陣容更加盛大,也讓我過去近10年孤軍奮戰的創業歷程有更進一步的結果。

二. 辦公處所變化: 猶記得,我在民國10378日創所當天,我的辦公室是租賃於新北市三重區重安街的希爾頓辦公大樓(忠孝橋旁,靠近捷運菜寮站),這個辦公室僅有12坪大,創業當天,只有我讀小學放暑假的兒子陪我去辦公室; 創業一年後(民國104),原事務所面積不敷使用,我決定搬到台北市中正區南昌路的南昌大樓辦公室(租賃的辦公室),面積31坪,這個辦公室在住辦混合的大樓內,好處是地點方便,而且開始有了獨立的會議室,客戶洽公時能有單獨的討論空間,對於提升事務所專業形象加分不少; 明達位於南昌路辦公室辦公2年多之後(民國1072),為了追求更寬敞的空間,本所的辦公室搬到台北車站前的重慶南路一段台企大樓,實際使用租賃面積為58坪,這個辦公室比之前的辦公室大了近乎一倍,也讓事務所的文件和我個人的書籍(當時我的個人書籍多達2000多本)有極為充足的置放空間,這對於工作舒適度及工作效率來說會更為增進,但由於第一個到第三個的辦公室均為租賃辦公室,為了節省租金支出,以及我個人相信「不動產投資為王」的個人理財信念,到了民國1095月,本人購置大稻埕地區(位於台北市大同區西寧北路)68坪辦公室,並於民國10911月正式遷入,至此讓事務所的發展進入另一個不同的境界。創業前幾年由於多次搬遷辦公室(7年換過4個辦公室),所以辦公室搬遷的經驗在我創業歷程之中是個經常發生的事件。

         以下是明達辦公室搬遷歷史彙總 :

  1. 新北市三重區重安街1026603室辦公室(1037-1047)
  2. 台北市中正區南昌路11163樓辦公室(1047月—1072)
  3.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106603室辦公室(1072月—10911)
  4. 台北市大同區西寧北路7014樓辦公室(10911月迄今)

    買入自有的辦公室之後,讓我創業努力工作的動力更加強烈,在自己購買的辦公室辦公,不用怕房東漲租或收回房子影響事務所營運的充實感,真的非常的好,這是我創業過去十年以來最成功的一件投資。

三. 事務所識別系統的建立

    事務所剛成立的時候,由於當時只先追求存活就好的想法,故還沒有想到建立事務所的識別系統,一直到了創業第五年,我才開始委託外界專業廠商設計事務所的Logo,並登記商標。目前事務所的名片表頭紙以及財報封面和封底,都有事務所的Logo識別系統在上面; 我還記得某次忙季剛結束,事務所要大量印製財稅報告給客戶時,剛好那次有事務所Logo的封面和封底剛好用完了,要等幾天才能補到新貨進所,令我意外的是,當時很多客戶還反映願意等到封面封底到本所之後,再請本所裝訂報告交付,可見事務所的識別系統以及服務商譽已經建立在自己客戶心中。

四. 過去十年來,明達完成的代表性專業案件回顧(對外部分)

  1. 工商部分
  1. 協助成立多家新創企業及公司,幫助許多中小企業主創業圓夢。
  2. 完成多件「以股抵繳」的投資公司設立案,協助大型客戶的大股東達成股權規劃以及個人稅負的節稅,至今為止這種案件尚未碰到實質課稅的意外事件。
  3. 完成閉鎖型公司的設立以及數件特別股案件的發行,協助新創企業進行更靈活的進行股權規劃。
  4. 完成過數件企業分割案,其中有兩件達成共有一間公司的不和諧家族成員因而分產成功,另一件則是讓該業主能夠順利賣出該部門。
  1. 稅務服務--完成過數件所得稅法第25條優惠稅率申請案,讓外國營利事業的扣繳率由20%降到3%,讓國際技術交流更加順利完成。
  2. 行政救濟部分和父祖故鄉的律師嚴奇均律師一起共同為一件最高行政法院的稅務訴訟案接受委任代理,成為訴訟代理人,最後該案完勝,該案當事人拿回退稅(109年度判字第449; 判決結果是原判決廢棄; 訴願決定和原處分均撤銷,且沒有發回原機關另為適法之處份的假贏文字)。但我的執業理念還是堅持,應該是要作事前的預防,不要讓客戶產生出無法接受的行政處分稅單,這才是會計師最積極的專業功能所在(稅務預防性法學策略)
  3. 特殊目的查核服務--有接受多起股權糾紛查帳案件,出具的協議程序報告,協助客戶及其委任律師甚大,有多起案件均因為本所查帳結果而產生扭轉最後結果的作用。
  4. 評價服務部分有完成過多件評價報告案件,其中有包括多起的企業併購法第12條的公平價格評估說明書評價報告出具。
  5. 企業併購服務部分有參與過數件企業併購盡職調查評估案,也參與過Due diligence程序過。
  6. 其他值得紀念的稅務服務
  1. 5年來,每年都有出具移轉訂價報告(TP report)
  2. 過去8年來,每年在1月中,都會簽證營業稅直接扣抵法專案簽證。
  3. 完成過幾件營業人因註銷登記申報退還營業稅案件的會計師簽證案件,其中有一件很有意思的是,我簽證完畢後,該案負責人親自極為積極的三天兩頭去該管國稅局承辦窗口親自密集溝通關心,因而退稅成功。
  4. 曾依據過中華民國108131日台財稅字第10704681060號的境外資金回台解釋令,完成過數件境外資金回台的稅務服務專案,在那幾年政府鼓勵台商境外資產回台的趨勢下,協助完成幾件專案,也讓好幾個家族能夠安心地把在國外奮鬥多年的成果落葉歸根,完成資產回台的動作。
  5. 過去10年來,每年均有收費服務在兩岸三地均有薪資所得的高階管理人員申報台灣綜所稅,並加計其在大陸及香港的所得,以達成該等高階管理人員完全地達到稅務遵循的崇高目標。
  1. 簽證服務部分
  1. 每年度都有英文財務報表簽證,近兩年還有簽證到某私募基金的英文財務報表簽證案。
  2. 過去8年以來,每年度均有簽證預售屋價金信託專戶的案件,協助建設公司客戶能順利透過銀行融資管道來完成建案。
  1. 最重要的是,以剛結束的民國112年營所稅結算申報案件為例,本所的稅務簽證案件已協助國庫徵收到6,300多萬元營所稅稅金,為國家徵收稅收行為進行了稅務代理人的協力義務。
  2. 記帳業務部份除了傳統的買賣業及製造業之外,本所還處理了許多種特殊組織案件的記帳報稅業務,例如許多種執行業務組織非營利組織,以及投資公司等。                                                                                五.事務所內部管理和員工關係部分(對內部分)

                 這個部份講得直白一點,就是要讓我和員工都達到最舒服的雙贏境界。以下是我的內部管理特殊措施:

  1. 盡量讓自己事務所同仁領到的年度總薪酬成為中小所的前段班,我個人認為給員工好一點的薪資,在大方向來說,應該錯不了。
  2. 頹廢的工作時數設計:我在創所時就訂出中午休息一個半小時(因為我個人喜歡在中午休息時,走出門覓食並透透氣),每天工作7小時(上午9-12點,下午1:30—5:30)的規矩,但我感覺員工應該有發揮8小時的工作效率,加班時數除了4-5月之外,其他時段的加班狀況不多。
  3. 我個人的決策效率及速度極為明快且爽快,讓員工不會覺得無所適從,提高員工士氣。
  4. 花大錢裝潢辦公室,讓自己事務所的工作環境舒服。
  5. 尾牙宴(或是春酒宴”)以及慶功宴代表著事務所極為重要的對外形象,而且明達員工普遍年輕,時下年輕人不愛吃桌菜,而是愛吃高檔Buffet餐廳,本所的重要宴請員工餐宴地點,目前已由旭集饗饗提升到A Joy的檔次,這對員工大半年的辛勤工作才有交代。而且我塑造的事務所文化絕沒有交換禮物或是請員工尾牙表演的擾民無聊行動,事務所同仁入席後,除了先拍一張紀念照片之外,其他時候就放輕鬆的享用高檔餐食,這就是我爽快而不囉嗦的實際企業文化。

    以上是我創業10周年的紀念文,此篇先不回顧我個人的成就進展或是對外具公益性質的社群經營部分,過去10年的創業經營,我每天幾乎都是兢兢業業的在面對自己的會計師事業,能夠有這樣的成果,我感到滿意,我也希望未來的下一個10年或是20年,明達能夠做得更有另一番不同的氣象,這才是我期待的美景。

     鄭宏輝

民國113715 完成於台北六張犁自宅書房中

創業第一天的照片-1.jpg

(圖一 明達創業第一天的照片-1)

創業第一天的照片-2.jpg

(圖一 明達創業第一天的照片-2)

明達LOGO.jpg

(明達Logo識別系統)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經營管理 創業相關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鄭宏輝 會計師 的頭像
    鄭宏輝 會計師

    明達合署會計師事務所--鄭宏輝會計師的部落格

    鄭宏輝 會計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