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關於工商登記失敗且發生憾事之案例

[分析]

假若這位企業主在開公司前便能了解有如此嚴苛的地方政府自治條例規定,並完成公司相關營業項目登記後,才進行裝潢,如此,就不會有這種憾事發生了。

[新聞之一]

寵物店老闆輕生亡!施工團隊:修繕費2樓出的 跟1樓毫無關係

三立新聞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113.6

 

台北市內湖區昨天(26日)發生一起命案,黨姓男子(47歲)日前在星雲街承租1樓店面開寵物旅館、美容店,他砸下400萬元裝潢,且與2樓鄰居談好出資10萬修陽台換取同意書,裝修後對方卻不願簽字,黨男承受莫大金錢壓力,上月醉酒在街上吼叫,昨天被發現在店門口輕生。有自稱修繕工程團隊人士上月曾發文指出,是2樓業主透過朋友找我們團隊施作工程,與1樓毫無關係,修繕費也是2樓業主出的。

 

黨姓男子與女友日前才透過媒體指控,2樓鄰居原本答應裝潢後就簽同意書,事後卻反悔導致他們無法開店,兩人原本計劃今年2月開幕,從去年10月開始與鄰居談,左鄰右舍都已同意,不過2樓住戶稱若幫忙裝修陽台就願簽同意書,沒想到砸了10多萬完工後,鄰居卻反悔不簽。

 

兩人沒取得2樓住戶同意書,無法拿不到營業執照,只能退一步開美容店,但因租金、人力成本加上裝潢,每月至少要20萬元,黨男負債累累,承受莫大經濟壓力,上月11日曾酒後失控在街上吼叫,懇求2樓鄰居放他一條生路。

 

有自稱工程團隊的人士上月18日發文指出,2樓住戶從來沒有以同意簽署同意書作為條件,藉此要求1樓幫忙施作側牆、縫隙填補以及後面防火巷的牆壁補強等工程,以上修繕工程都是2樓住戶自行出資,請蜘蛛人吊掛進行。

 

PO還說,1樓租客在未取得住戶書面同意書前,即開始進行裝修,待裝修完 畢後,便以「已斥資百萬裝潢、還有小孩要養」等理由,強硬要求2樓住戶必須簽署同意書,強2樓住戶就範。但不簽同意書是2樓住戶經過再三考慮的決定,請尊重住戶的決定。

 

1樓租客在開設寵物店前未查明相關法規,未依合法程序先取得書面同意書後再進行裝潢 ,明顯是個人疏失所造成,卻反過頭來怪罪2樓住戶,甚至散播不實訊息。

 

PO強調,二樓外牆工程都是二樓業主透過朋友找他們施作,與一樓根本毫無關係,工程施作照片都有保留,已經建議二樓業主提告,他們可提供所有事證,包含二樓業主工程匯款紀錄、接洽紀錄,請各位網友們理性了解後再評論,勿聽信單方造謠言論。

 

[新聞之二]

獨家/內湖寵物店老闆亡!大女兒現身:堅持開下去,2樓住戶應感到羞愧

2024/06/27

三立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喜愛小動物的47歲黨姓男子砸下400萬在內湖開寵物店,卻因與二樓住戶發生糾紛而無法取得營業登記,心血付諸東流,昨天被女友發現在店內身亡,引起網友議論。據悉,黨男曾與二樓住戶約定幫忙修陽台換取同意書,但二樓住戶卻否認稱沒說過這話,黨男年僅17歲的大女兒Doris今天現身回應,強調會堅持父親遺志把寵物店開下去,二樓住戶言而無信,「說好卻不做,應該感到羞愧」。

 

黨男的同居李姓女友昨天上午7點左右聽見狗吠,走出來一樓查看,驚見黨男沒了氣息,附近貓貓狗狗都十分躁動,趕緊報案求助,但警消到場時黨男已明顯死亡,沒有送醫。內湖分局警初步研判無外力介入,昨天下午3點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相驗遺體,家屬對死因無疑義,遺體已發還辦理後事。

 

而黨姓男子與女友上月才透過媒體投訴與二樓糾紛導致無法開店,由於台北市法規規定寵物安親必須取得附近鄰居同意,寵物店計劃今年2月開幕,從去年10月開始陸續與鄰居談,左鄰右舍都已同意,二樓住戶卻提出要求,稱必須幫忙裝修陽台才願簽同意書,沒想到砸了10多萬完工後,鄰居卻反悔不願簽。

 

而黨男與李姓女友雖然沒有登記,兩人卻共同養育4個女兒,今天中午即將過17歲生日的大女兒Doris接受《三立新聞網》採訪,首先感謝大家一直以來對店面的支持,因為二樓一直不願意簽同意書,曾跟他們談過,但後來對方卻直接失聯,對方原本提出幫忙修繕陽台就簽同意書,花快十萬修好之後卻不簽,並稱要整棟樓同意才簽,但是3月之後卻完全失聯,不僅電話不接還直接搬走,完全找不到人。

 

Doris說,開幕至今已經半年了,每天都在燒錢,每個月開銷至少10萬元,而現在營業登記申請只有寵物用品買賣,無法做寵物美容跟住宿,一直壓力都非常大,「因為我父親要養四個女兒,一肩扛起所有責任,加上店裡狀況,最後選擇自殺來結束一生,對他來說應該很痛苦,對我們來說也很痛苦」。

 

她強調,跟二樓住戶一直有Line上的紀錄,而維修是他們直接找認識的工程人員,二樓自己提出要求後續卻說沒有這樣約定,「應該要感到羞愧,因為是他們提出來的,現在又說沒有講出這句話,讓人難以接受」。她無奈表示,未來還是會好好溝通,採取柔和方式溝通,但要先找到他們再說。」

 

而二樓住戶稍早也透過媒體喊冤,自稱從未口頭同意要簽,也沒有說幫忙裝修就簽同意書,家裡的修繕都是自己出錢,而且她家有過敏體質,也擔心一簽就是8年會衍生後續問題。

 

此事經媒體報導引發關注,而對於大眾質疑為何一定要徵求住戶同意,台北市建管處回應表示,自108年起第三種住宅區做寵物美容業,需要四項條件,包括符合臨接8公尺以上道路、營業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下、限於建築物第一層(得併同地下一層使用),以及毗鄰兩側及直上一樓建物為住宅使用者,應該要取得該等建物所有權人的書面同意。其中最後一項條件就是規定須要所有權人全數書面同意才可執行。

[台北市政府相關網站之規定]

台北市關於寵物相關行業之自治條例相關規定.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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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宏輝 會計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