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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9日當天,我獲知放榜考上政大法律在職碩士班,上次考上碩士班是19年前考上台大會計研究所碩士班,最近陸續有很多好友為我感到祝賀,但也有人問我為何不回去唸台大的學士後法學教育課程,針對這個,我要說出我自己的決定和想法。

    我在求學階段唸了六年台大,四年大學部,兩年碩士班,都是唸台大會計系,台大的專業訓練和人脈關係幫助了我很多很多,而且我還有好幾個老師(朱敬一、朱立倫、張盛和)後來都從政出任要職為國奉獻,台大會計系大學時期扎實的訓練讓我大學一畢業就能考過會計師考試,我現在的成就絕大部分是台大所賜予給我的,所以我對台大有很深的情感。

    我在碩士畢業前後,開始很想再進一步唸學士後法學學位,但當時只有東吳法研開設相關專班,而且要全職當學生三年,當時我想趕快出社會入會計師行業賺錢養家,所以便沒有繼續唸法律學位。

    過了將近20年後,直到去年我開始創業,開始能儘可能擠出時間和金錢進修學士後法學學位,此時類似的學位多出許多,台大也開始開設學士後法學學位,但要求要白天專職上30多小時的課程,而且要寫承諾書辭掉工作專心當學生,我現在正是需要努力賺錢的年紀,我不可能這樣做,所以只能轉而投考在晚間及週末上課的政大法律碩士在職專班。

    最後只能說,別了台大。

 

P.S. 台大科技法律整合研究所承諾書定型化格式如下

 

承  諾  書

 

本人承諾如獲貴所錄取,即於錄取當年度入學就讀,並於就讀期間內全程專職學習。

此致

國立臺灣大學科際整合法律研究所

 

立承諾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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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宏輝 會計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