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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聲明書

日期:  年  月  日

受文者:×× 會計師事務所                

本公司為應貴事務所對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以及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之查核而提供本聲明。貴事務所查核之目的係對上開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依照[適用之財務報導架構]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表示意見。

 

本公司確認下列事項:

財務報表

※本公司業已履行民國一○七年×月×日委任書所載,依照[適用之財務報導架構]編製允當表達之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公司認知維持與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之責任。

※本公司用以作成會計估計之重大假設(包括公允價值衡量之假設)係屬合理。

※本公司業已辨認所有關係人並對關係人交易作適當之會計處理與揭露。

※除於財務報表中揭露者外,並無發生於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後至本聲明書日間,可能須於財務報表中調整或揭露之事項。

※未更正不實表達(就個別或彙總而言)對財務報表整體之影響並不重大。該等未更正不實表達之彙總如附件一。

 

 

 

 

所提供之資訊

※本公司業使貴事務所人員得以:

◎接觸管理階層所知悉與財務報表編制攸關之所有資訊(例如紀錄、文件及其他事項)。

◎基於查核目的而向管理階層要求額外資訊。

◎接觸適當人員以取得必要之查核證據,且該接觸未受限制。

※本公司所有交易已記載於會計紀錄且反映於財務報表。

※本公司業已告知對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之評估結果。

※本公司業已告知有關下列人員涉及舞弊或疑似舞弊之所有資訊:

◎管理階層。

◎內部控制中扮演重要角色之員工。

◎其他人員,而其舞弊對財務報表有重大影響者。

※本公司業已告知由現任員工、離職員工、分析師、主管機關或其他人員提供任何影響財務報表之疑似或傳聞舞弊之所有資訊。

※本公司業已告知編製財務報表須考量之所有已知未遵循或可能未遵循法令之情事。

※本公司業已告知所有關係人及已知之關係人交易。關係人交易之彙總如附件二。

 

 

 

 

公司名稱:                   (蓋章)

董事長:                     (簽章)

總經理:                     (簽章)

會計主管:                   (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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