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個人稅專題--買賣贈與或繼承方式將財產移轉子女何者有利?
--引自於稅務入口網
欲移轉財產予子女時,究竟於生前以「買賣」或「贈與」之方式移轉,或於死亡後再「繼承」,何者有利?所須負擔之相關稅負有何不同?
將財產移轉予親屬,會涉及之相關稅目,除贈與稅外,有土地增值稅、房屋契稅、有價證券之證券交易稅及印花稅等;若發生繼承則涉有遺產稅(詳如附表)。
遺產及贈與稅法所稱的贈與,是指財產所有人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人,經他人允受而生效力的行為;以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的買賣,除非能夠提出已支付價款的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不是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的以外,就要以贈與論(視同贈與)。所以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的移轉,無論是訂立買賣契約或贈與契約,均有涉及贈與稅的問題,惟若是訂立買賣契約且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而且價款不是由出賣人貸給或由出賣人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的,則可免課贈與稅。
又「生前移轉」或「死後繼承」何者稅負較有利?其實須視個別案件情況而異,例如父母名下財產未達到遺產稅之課徵標準,則不但不須繳納遺產稅亦無其他相關稅負,倘若生前移轉予子女,反而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及贈與稅等稅捐;但假若父母名下有鉅額財產,則可利用生前逐年贈與財產予子女,以減輕遺產稅稅負。
所以無論以何種方式移轉財產予下一代,應先考量個人財產多寡、繼承人人數等各種情況,並參考附表相關稅負之說明及隨時注意政府之相關政策,再作適當之規劃。
稅 目 |
移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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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移轉 |
買賣移轉 |
繼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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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 |
按一般稅率20%、30%、40%核課 |
可享受自用住宅優惠稅率10% |
免課 |
契 稅 |
按房屋評定標準價格6%核課 |
按房屋評定標準價格6%核課 |
免課 |
證券交易稅 |
免課 |
按成交價0.3%核課 |
免課 |
印 花 稅 |
按契約金額1‰核課 |
按契約金額1‰核課 |
協議分割繼承按分割不動產總值1‰核課 |
贈 與 稅 |
按贈與時財產之時價核課 |
除能提出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者外,須按財產之時價核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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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 產 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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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合併其他遺產核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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