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老太太相關新聞案例分享及分析

鄭宏輝 會計師

[相關分析]

  1. 依照遺產與贈與稅法第7條規定,贈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2.  
  3. 逾本法規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
  4.  
  5. (此案為兒子及兒媳),但為何未進行此等稅捐義務之轉嫁,此新聞案例並未敘述清楚,筆者猜測有可能是該名老太太在中華民國境內仍有財產(此例保單),所以才未發生巨額贈與稅之納稅義務轉嫁給受贈人的恐怖後果。
  6. 此案發生時,當時的贈與稅稅率最高高達50%,漏報贈與稅的罰則為稅金1倍。
  7. 在民國106年洗錢防制法趨嚴之後,目前各金融機構已停止發行無記名可轉讓定期存單(NCD)之具高度洗錢潛在風險的金融工具。
  8. 一般民間常傳說保單無法被查到,以此例可發現此說法根本不成立,一般稅捐案件只要成為已確定案件,則會轉至行政執行署進行執行,此時納稅義務人和行政執行官再吐苦水表示稅捐核課錯誤已無任何作用,此時行政執行官只會關注如何催討回欠稅稅款,必要時會查出一大堆連欠稅人都不完全清楚的資訊,而且常會發生資產遭扣押,或是欠稅人被管收的情形發生。

[新聞之一]

人瑞欠稅王1/退休師賣地給兒6 漏報贈與稅槓國稅局19

 

202116 新聞

 

社會組

202116

 

新北市196歲人瑞楊高寶珠,24年前賣掉一塊家族土地,得款10億元,在扣掉土地增值稅後,還有6億多元入帳,人瑞利用這筆錢購買無記名可轉讓定期存單(NCD),但卻被國稅局判定她利用NCD贈與兒子一家36億多元,應該要課贈與稅加罰金共56千萬元,經人瑞向國稅局申復成功減免1億元後,又繳13千萬元打官司卻仍敗訴,目前仍欠225百萬元,因人瑞年事已高,行政執行署也不敢對她進行管收。

 

2020年最後一天,寒流壟罩北台灣,高齡96歲的楊高寶珠裹著冬衣坐在輪椅上,由外傭推著正準備出門,滿頭白髮下的清癯臉孔紅潤,兩眼炯炯有神,但多的是老人慈祥神韻,還透出幾分過去治家嚴謹的風範,但一聽到記者提到「欠稅」的問題,便委婉的微笑拒絕說明,直說「沒有」、「不知道」,接著示意要外傭推她回家,而楊高寶珠的家人則是一臉驚慌的婉拒本刊採訪。

 

但已屆百歲,為何會欠下巨額稅金?本刊調查,楊高寶珠過去曾是汐止國小的老師,以教學嚴謹著稱,50多歲時就挑起大樑,主持家族事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家族位於汐止大同路2段的數百坪土地,不只每年要處理鉅額地價稅,還要煩惱因土地引發的訴訟官司。

 

直到1997年,當時72歲的楊高寶珠將大同路2段的家族土地賣給國內一家知名建設公司,由於該筆土地位於台鐵汐科站附近,賣地的價格非常好,總價約10億元,在扣掉土地增值稅後,楊高寶珠還有6億多元入帳。

至於如何處理這筆鉅額現金?楊高寶珠透過1名往來密切的銀行行員介紹,決定購買中興商業銀行及世華聯合商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前身)等2家銀行的「無記名可轉讓定期存單」(NCD),但關鍵是,這些定期存單到期後,是由楊高寶珠的兒子及兒媳領取,不管是本金換單續存、或是本金加利息等都得全部存到兒子、媳婦及孫子的帳戶內。

 

結果問題來了,國稅局發現,楊高寶珠在1997年及1998年兩個年間,贈與兒子及媳婦共612百萬多元,孫子1百萬元。國稅局認定這些都要課「贈與稅」共28千萬元,加上沒有申報要處罰贈與稅的1倍,等於要繳交56千萬元。

 

這消息無疑是讓楊高寶珠無法接受,她向國稅局喊冤表示,當初賣地扣掉土地增值稅、所得稅等稅後,淨收是61千多萬元,結果卻因贈與稅問題連課帶罰要繳56千萬元,等於賣地真正進帳只有1千多萬元。楊高寶珠認為太冤枉,於是向國稅局申請復查成功,獲國稅局扣減1億元,但她不服氣,提起再訴願遭駁回,後來又與政府打官司。

 

本刊向楊高寶珠詢問欠稅問題,她表示:「沒有」、「不知道」委婉拒絕相關採訪;她的家人也婉拒本刊採訪。

 

[新聞之二]

 

人瑞欠稅王2/富婆撒6億買定存單 兒「代領」露餡遭法官打臉

 

新北市96歲人瑞楊高寶珠24年前賣掉汐止大同路家族土地獲得6億餘元,她將這筆錢購買「無記名可轉讓定期存單」(NCD),到期之後由兒子兌領並存到帳戶內。國稅局後來清查出這些錢是楊高寶珠贈予兒子媳婦,必須繳交贈與稅及罰鍰共46千萬元。楊高寶珠不服國稅局處分打行政官司,堅稱兒子是代領,兒子及媳婦帳戶的錢還是由她掌控,卻遭到法官打臉,判楊高寶珠敗訴定讞。

 

楊高寶珠決定針對贈與稅與國稅局打行政官司後,為了能夠專心打官司,不用一邊打官司還要應付執行署追討欠稅,根據《稅捐稽徵法》規定,先繳給國庫13千萬元,也就是本稅26千萬元的一半,國稅局即將移送執行署的案子撤回,執行署即暫停向楊高寶珠追討欠稅。

 

法院審理時,楊高寶珠表示兒子是幫她處理銀行事務,定存單是暫存在兒子及媳婦的帳戶,錢還是歸她掌控。楊高寶珠並強調兒子在兌領定存單時,還在定存單上留有「代領」的字樣。

 

不過,法院認為,NCD存單是採無記名方式,不用在發行銀行留印鑑,只要持有存單即能行使權利,發行銀行毋須審核持有人如何取得存單。因此認定NCD屬於高流通的貨幣或有價證券,一經移轉通常即產生所有權的異動。法院並打臉楊高寶珠「代領」的說法,認為是欲蓋彌彰。

 

法院指出,楊高寶珠的兒子在NCD到期後,以自己名義無償兌領本息,本金部分或經混合等後,再以個人名義登記購買NCD。但實際上,這些錢已移轉到楊高寶珠的兒子及媳婦占有,有贈與的行為。因此才要繳26千萬元的稅金及2億元的罰金,而這個定局,即便楊高寶珠感到無奈,也要接受。

 

本刊向楊高寶珠詢問欠稅問題,她表示:「沒有」、「不知道」委婉拒絕相關採訪;她的家人也婉拒本刊採訪。

 

[新聞之三]

 

人瑞欠稅王396歲人瑞淚控國稅局追殺連保單都扣 「夢到被公婆責怪」

 

新北市96歲人瑞楊高寶珠賣地獲利6億餘元拿來購買無記名可轉讓定期存單,這些定期存單到期後由兒子兌領存入其帳戶,遭國稅局認定贈與並核課46千萬元贈與稅及罰鍰。楊高寶珠不服與國稅局大打行政官司纏訟19年,但最終敗陣,國稅局在20173月將全案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迄今還剩22千萬元尚未執行到案,執行署查出楊高寶珠還有最後一筆「保單財產」解約金額共42百萬元,準備在今年執行。

 

因為是保單,不僅有著金錢價值,還有保險受益問題,攸關要保人的利益。去年1026日,楊高寶珠透過立委辦公室聯繫國稅局、行政執行署等官員進行協調,希望官方能夠顧慮保單利益。不過,國稅局等官員仍態度強硬表示「一定要收足42百萬元,沒有轉圜餘地。」如果楊高寶珠不將保單解約,則採使用保單向保險公司質借的方式,雖然只能借到32百萬元,但剩餘的1千萬元,仍要由楊高寶珠負責補足。

 

楊高寶珠聽到國稅局下達的最後通牒,當場老淚涕橫,大聲哭訴心中委屈表示,她一生奉公守法,如今卻變成欠稅大戶,整天遭到執行署追討,心理負擔很重。她還說夢到公公、婆婆責怪她,好好的一塊土地竟被處理成欠稅大戶,怪她這個媳婦如何持家?造成她「都無法好好入眠」。

 

國稅局及執行署官員看楊高寶珠越說越激動,討債口氣轉緩,連忙安慰她「放下」,楊高寶珠的兒子、媳婦及孫子也急著在旁安撫。其實,國稅局早在20173月,就將楊高寶珠的欠稅案移送給士林分署,士林分署清查楊高寶珠的財產後,逐筆追討欠稅,發現她還擁有一家頗具規模的氣體公司股票,這家公司為她兒子所經營,所有產品專門提供新竹科學園區的高科技公司使用,在拍賣這家公司股票再加上質借保單,又陸續追討95百萬元到案。

 

本刊詢問楊高寶珠欠稅問題,楊高寶珠表示:「沒有」、「不知道」迴避本刊採訪。她的家人也婉拒採訪。

 

[新聞之四]

 

人瑞欠稅王4/阿嬤們都好會躲稅! 88歲婦被管收執行官天天問安

 

新北市汐止區196歲人瑞楊高寶珠,因被核課46贈與稅及罰鍰,與國稅局纏訟19年,楊高寶珠最後輸掉官司,遭行政執行署繼續追討。執行署官員透露,像楊高寶珠這般高齡還被追債的其實並不是第一人,2016年,台北分署就對一名滯欠8百萬元土地增值稅的88歲王姓老婦人進行追討,還查出王姓老婦涉嫌隱匿財產,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創下最高齡被管收的紀錄。

 

本刊調查,王姓老婦身高不到150公分,體重30多公斤,當年6月到9月被關在台北女子看守所時,是全年溫度最高的時候,平均溫度是367度,看守所舍房非常燠熱,跟烤爐沒兩樣,一般人都受不了,何況是老人家,執行官很擔心王姓老婦安危,還天天到看守所「問安」。

 

去年3月間,新北分署也向法院聲請管收1名欠稅12百多萬元的74歲陳姓婦人,陳婦是1名不動產達人,曾在3年內賣掉18筆不動產,銷售額高達1億元以上,但是公司沒有營業登記,也積欠營業稅、營所稅及綜所稅。

 

陳婦為規避繳稅,竟將名下3千萬元股票及土地全部移轉給子女,被法院認為有隱匿財產之嫌,裁准新北分署聲請的管收,被關進台北女子看守所。陳婦被關後,天天向子女哭訴,抱怨失去自由,睡不好,她的子女到處奔波籌錢變現,到了第20天才湊足12百多萬元將陳婦救出牢籠,重獲自由。

 

《行政執行法》規定,欠稅當事人若隱匿財產就強制管收,但楊高寶珠因為已經是人瑞級的阿嬤,行政執行署擔心若對楊高寶珠管收,恐會造成危險,因此目前也只能就楊高寶珠現有財產進行追討。

 

本刊向楊高寶珠詢問欠稅問題,她表示:「沒有」、「不知道」委婉拒絕相關採訪;她的家人也婉拒本刊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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