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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稅相關稅務新聞整理之二

【稅務漫談】--摘自世界日報

 

1.《稅務漫談》藏匿海外資產風險增

/楊心傳 2018年05月27日 06:00

曾為現代藝術博物館諮詢師的杜耶爾(Lacy Doyle)於5月10日向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認罪,承認她隱瞞了在瑞士信貸(Credit Suisse)開設的370萬美元帳戶。杜耶爾面臨半年至一年的監禁,外加三年監督釋放,原因是隱瞞海外帳戶。除了承擔刑事責任外,杜耶爾還要賠付1萬254美元的欠稅和2萬美元罰款。道爾的最終審判定於7月開始。

根據檢察官柏曼(Geoffrey Berman)的陳詞,杜耶爾父親於2003年去世,杜耶爾聽從金融顧問Beda Singenberger的建議,向國稅局謊稱她父親的遺產少於當年遺產稅豁免額的100萬美元,並悄悄將這筆資產藏匿在自己的瑞信帳戶中以避稅。2006年,她以偽造的Gestino Stiftung基金會的名義在列支敦士登(位於歐洲的避稅港)開設了秘密帳戶,將資金轉入其中。2010年,該「基金會」從列支敦士登轉至巴拿馬(位於中美洲的避稅天堂)。截至2015年5月,該帳戶已累計有500萬美元的資產。根據「外國帳戶遵從法」(FATCA,俗稱「肥咖」),美國公民或居民當年的海外帳戶若累計超過1萬美元,就需要申報。

上文所提到的金融顧問Beda Singenberger曾在2011年被指控與逾60名美國客戶密謀逃稅,涉案資金達到1億8400萬。儘管他仍然在逃,但聯邦檢察官表示,Beda Singenberger的郵件 ,包括其客戶姓名、住所、在瑞士所開設的銀行以及他們隱藏帳戶的方式,悉數被截獲。杜耶爾正是因此被順藤摸瓜地牽了出來。

2009年,美國司法部破獲一起金融大案,瑞銀承認幫助美國富人逃稅,不僅繳納7億8000萬美元罰款,還遞交了4450名美國客戶名單。司法部就此追蹤探源,將瑞信在內的十餘家銀行列為重點調查對象,正式對海外銀行展開追查。2012年,美國司法部以幫助美國富人逃稅逾12億美元的罪名起訴瑞士銀行界的「老字號」韋格林銀行,數罪並罰,並沒收了其在美對象的1600萬美元資金。

隨著全球化資訊的快速流通,及美國國稅局對海外資產追稅的高度關注,藏匿海外資產可能愈來愈難。在當年任一天裡海外金融帳戶累計金額超過1萬美元,需要向財政部提交114表,未申報者需負民事責任,非故意者最高處罰1萬美元,明知故犯者最高可處10萬美元或帳戶金額的50%(取大者),對情節嚴重者判處刑事處罰最高50萬美元或10年以下刑期。

若是居住在美國境內、海外金融資產在年底超過5萬美元或在年中超過7.5萬元(夫妻合報者分別為年底10萬元或年中15萬元),居住在美國境外、海外金融資產在年底超過20萬美元或在年中超過30萬美元(夫妻合報者分別為年底40萬美元或年中60萬美元)者,需要填報8938表,漏報者將被處以最高1萬美元,收到國稅局通知仍未依法申報者將被處以每30天1萬美元罰款(最高不超過6萬美元),情節嚴重者同樣將被處以刑事處罰。(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2.稅務漫談/房地產信託將受益

楊心傳 2018年05月20日 06:00

新稅法將使美國公司和個人在未來十年內獲得1.5兆元的稅收優惠,不過這些優惠並未體現稅收分配公平原則,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簡稱REIT)和其投資者將成為最大贏家。REIT採取公司、商業信託或協會的組織形式,以發行收益憑證的方式籌集特定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由專門投資機構進行房地產投資管理,將收益按比例分配給投資者。

●REIT投資者 新稅法受益者

大多數REIT都是過渡實體形式,在公司層面免徵所得稅,只由投資者個人為所分配到的利潤上稅。REIT還具有遞延納稅功能,使投資者減少了許多稅務負擔,增加了收益。為滿足稅務優惠資格,REIT每年應將至少90%的應納稅收入作為紅利分配給股東(1099-DIV表)。新稅法為REIT投資人提供了20%的稅前「合格業務收入」(即稅法新增的199A條例扣抵)。投資者應稅收入單身不超過15萬7500元(夫妻收入不超過31萬5000元)均可享受20%全額扣減。收入超過低階門檻後,199A扣減額逐步遞減,直至單身20萬7500元(夫妻41萬5000元)時殆盡。可以說,高稅率的REIT投資者是新稅法的最主要受益者。

新稅法還對REIT開闢了一個綠色通道。對於普通公司,2018至2021年間,息稅前利潤(Earnings before Interest & Tax,簡稱EBIT)需要加回折舊攤銷,即為「折舊和營業利息費用及虧損扣抵」(EBITDA)。稅務年度落於2018 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AGI不考慮EBITDA;稅務年度在2022年1月1日之後的公司,AGI不考慮EBIT。而REIT可以選擇不受此規則更改的限制。新稅法還惠及了外國REIT投資者,根據「外商投資房地產稅法」(FIRPTA),此前外國投資者需要為其收益被課徵35%的預扣稅,但根據新法,該稅率降至21%。

新稅法在房地產稅務上做了較大調整。個人方面,原先沒有扣減上限的房產稅將和州及地方所得稅一起只有1萬元的扣抵總額,可扣除利息的房貸額度從原先的100萬元降至75萬元,但2017年12月15日以前購房的貸款額度仍為100萬元。第二套房的貸款利息仍可抵稅,但兩套房的總上限不得超過75萬元(或100萬元)。新法取消了抵押貸款保險費一系列扣減。房屋淨值貸款(Home Equity Loan)只有用於所抵押房屋的修建才允許扣減。房屋買賣方面,仍有主要居所「過去五年住滿兩年」的單人25萬元、夫妻50萬元的售屋利得免稅額。

 新稅法利好於房地產投資人,C公司投資者,其企業最高稅率降至21%;而S公司、P合夥人、REIT 等過渡實體(Pass-through Entities),投資人可在其1040附表E-2上扣減20%的稅前「合格業務收入」。新稅法對企業可扣除的貸款利息沒有限制、對設備投資和折舊非常寬鬆。企業在2017年9月27日至2023年1月1日期間取得並投入使用的廠房等特定資產支出,當年允許費用全部扣抵(Full-Expensing),無須做逐年折舊。(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3.《稅務漫談》新稅法的進展

楊心傳 2018年05月13日 06:00

在初步完成2018稅季工作後,國稅局已著手為執行新稅法(2019稅季施行)做準備。這場30年來最大規模的稅改,為國稅局帶來浩瀚的工作量,多達450種表格、說明和出版物需要更新。國稅局於4月底開始起草新表格、新說明,在夏季發布表格和說明,供納稅人及稅務業者評估和討論。同樣,國稅局將開始編程新系統,大約有140個綜合系統需要更新。國會增撥給國稅局的3.2億預算之中,將有四分之三用於稅法的新舊更替,約19%將用於與納稅人教育、國稅局員工教育等,約4%涉及稅法和常規問題,另外4%涉及表格和出版物。

同時,國會也計畫對前者進行一次全面改革。委員會主席哈契說:「國稅局至今仍仰賴甘迺迪政府時期設計的軟件和核心處理系統。」國稅局將花重金更新電子系統,以便更好地配合實施新稅法。國稅局已在1月成立了稅改實施辦公室(TRIO), 代理局長考特(David Kautter)表示,「TRIO擁有廣泛功能:負責確定影響領域,建立和監督實施行動計畫,與外部和內部利益相關者的溝通,確保解決工作中出現的任何風險。」他表示,稅法還有很多其他方面需要額外的指導和完善,稅改明確規定了79項管理權限。「雖然我們正在開發的大部分指導都需要時間,但我們需要快速解決某些問題。」

在4月12日的聽證會上,參院金融委員會主席哈契(Orrin Hatch,共和黨)詢問了國稅局的進展情況,尤其是令不少小企業主困惑的199A扣減條例。199A條例適用於S公司、合夥人、個體戶、信託遺產等過渡實體(Pass-through Entity),最多允許企業主扣除20%合格商業收入。企業主個人應稅收入(Taxable Income)單身不超過15萬7500元(夫妻收入不超過31萬5000元)均可享受20%全額扣減。收入超過低階門檻後,再看是否為律師、醫生、會計師等專業類行業,若是,199A扣減額逐步遞減,直至單身20萬7500元(夫妻41萬5000元)時殆盡(Phase-out);若不是,則最多只能扣減W-2薪資的50% ,或W-2薪資的25%加上所持應計折舊財產的25%,兩者取其大值。

金融委員會資深委員魏登(Ron Wyden,民主黨)引用無黨派聯合稅務委員會(Joint Committee on Taxation)的統計數據指出,新稅法之下,近一半的過渡實體企業主將獲得20%的減稅優惠,2018年400億元的減稅額裡,將有180億元惠及年入百萬以上的企業,這一數字將在2024年增至三倍。魏登表示:「年入百萬的企業和雜貨店、烘焙坊這些小企業享受著同一待遇,這不得不說是稅法的一大漏洞。」雖然兩黨對新稅法意見相悖,但若想修改當前稅法,需要雙邊達成共識。目前,共和黨人表示,不會在11月國會選舉之前就稅法相關獨立法案投票。(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4.《稅務漫談》海外資產申報政策未變

/楊心傳 2018年05月06日 06:00

最近,有讀者來信問:我父親於2018年1月過世,我繼承了近50萬美元的海外遺產,都存在一個銀行現金帳戶內。請問:我需要在2008年中申報8938嗎?該存款帳戶產生的利息我是否要在個人稅表上申報?我閱讀了你此前的文章「國稅局將終止海外資產自動申報程序」,仍有些疑問,是不是我申報了8938就無須申報FBAR了?我的回答如下。

首先,你的8938表應連同2018年1040個人稅表於明年稅季一起提交。美國採用全球徵稅,公民或綠卡均有納稅義務,你的海外利息也應計入總收入在1040表上申報。如果你已經為利息收入向外國政府支付過稅金,可填寫1116表進行稅負扣抵。

其次,FBAR是海外金融帳戶申報,執行機關為美國財政部,單獨使用FinCEN 114表,在當年任一天裡海外金融帳戶累計金額超過1萬美元就需要申報,金融帳戶類型包括存款、衍生性金融商品、債券、有價證券及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單等。未申報FBAR者需負民事責任,非故意者最高處罰1萬美元,明知故犯者最高罰款10萬美元或帳戶金額的50%(取大者),對情節嚴重者判處刑事處罰最高50萬美元或10年以下刑期。

8938表的執行機關則為國稅局,申報門檻更高、範圍更廣。居住在美國境內者,海外金融資產在年底超過5萬美元或在年中超過7.5萬美元(夫妻合報者為年底10萬美元或年中15萬美元)需要申報;而居住在美國境外者,海外金融資產在年底超過20萬美元或在年中超過30萬美元(夫妻合報者為年底40萬美元或年中60萬美元)也要申報。特定的金融資產,如金融帳戶、股票或有價證券、法人權益、金融工具或契約等也是如此。漏報者將被處以最高罰款1萬美元,收到國稅局通知仍未依法申報者將被處以每30天1萬美元罰款(最高不超過6萬美元),情節嚴重者同樣將被處以刑事處罰。

你繼承了50萬美元遺產,首先要申報3520表(外國人高於10萬美元贈與),你名下的其他金融類帳戶資訊都需要在FinCEN 114表上申報。雖然8938表和FinCen 114表在填報內容上有相互重疊的地方,但符合8938申報要求的人必須同時提交這兩種表格,申報8938表並不能免除要申報FinCEN 114表的責任。

如我在上篇文章裡所述,國稅局準備在9月28日終止的「海外帳戶自願披露」(OVDP)和「簡易披露計畫」是兩項特赦措施,目前的OVDP始於2014年,是2012年OVDP的修改版,該版本遵循了2011年和2009年提供的自願計畫,使美國納稅人能夠自願解決未申報和補報事宜。終止自動申項目不意味著終止FinCen 114表和8938表的申報,民眾切勿會錯意或心存僥倖。凡是2003至2010年「補報」的海外資產,一律按27.5%「罰款」計算,2011年之後的海外資產帳戶,不用補交罰款, 但需循FACTA準則申報Fin114及8938表(均於4月15日到期)。(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5.稅務漫談/稅收詐欺12種騙術(下)

/楊心傳 2018年04月29日 06:00

8、濫用商業扣除:國稅局會格外留意自雇人士,尤其使用較多抵稅或收入不高甚至經常虧本的人,國稅局會認真審查抵稅支出以確保他們是否用於正常的業務開支。舉一例,施小姐是活動籌畫師,她在2016年填報毛收入約14萬5000元,相較往年高出不少,但施小姐所申報的支出費用較往年驟增,與前兩年相比,該年總支出占總收入之比從2014年的69%,2015年的74%,躍升至87%,服裝費用(Uniform)、家庭辦公室(Home Office)占大頭,2016年稅表遭到審查,國稅局要求施小姐提供所有相關費用的證明(收據、支票圖像等),列明每筆費用的必要性,家庭辦公室還要提供平面圖(Diagram)。申報支出不合理或不當使用抵減額,雖可少繳稅,卻可能像施小姐一樣成為國稅局的查帳目標。

9、偽慈善機構:因為慈善捐贈可以做抵扣,每當報稅季,都會冒出許多假的慈善機構索取捐款,建議民眾登錄國稅局官網使用Select Check,查詢機構合法性。

10、稅收爭論:美國稅法繁冗複雜,難免存在漏洞,無稽騙局的推行者會鼓勵納稅人提出不合理、異於尋常的申請,來避免支付他們所欠的稅款。國稅局有納稅人應該避免的無稽稅收爭論理由清單,其中都是錯誤並被法院駁回的理由。雖然納稅人有在法院中為其納稅義務爭論的權利,但是沒有人有違反法律的權利。

11、偽造的企業所有權:不正當使用第三方來申請取得雇主身分識別號碼(EIN)以及成立隱藏真正擁有人的公司。這些實體被用來低報收入、申報虛有的抵扣額、避免提報稅表、參與定性的交易並促成洗錢和金融犯罪。國稅局與各州當局合作來辨明這些實體並確保其所有人遵守法律。

12、海外避稅:「海外稅務協調法」(FATCA)實施數年,追查海外逃稅的規定愈發嚴格,近年來政府加大力度使逃稅者無所遁形,不實申報外國銀行帳戶將面臨罰款甚至牢獄之災。有些綠卡人士和公民每年都會將國內的存款先轉一部分給親友,再讓親友以相贈的名義匯來美國(稅法規定外國人的外國現金贈予無須上稅),年復一年「螞蟻搬家」。有的納稅人如實申報3520表,但有的人選擇瞞報,這些舉動都將引起國稅局的懷疑。國稅局計畫在9月28日終止「境外帳戶自願揭露項目」(Offshore Voluntary Disclosure Program,簡稱OVDP)和「簡易揭露計畫」(Streamlined Filing Compliance Procedures ,簡稱STREAMLINED)這兩項「特赦」措施,終止自動申報項目不代表終止「肥爸」和「肥咖」(FATCA)的申報,建議民眾不要心存僥倖,把握OVDP的有效時間,及時申報,若是違規被常規查帳程序稽核,罰款和民事處罰會更高。

(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6.《稅務漫談》稅收詐欺12種騙術(上)

楊心傳 2018年04月22日 06:00

近來稅收欺詐日益加劇,手法愈發複雜。據財政部督查辦(TIGTA)針對2018年稅季的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月底,國稅局已識別了9557份申領約4600萬元金額的虛假稅表,攔下其中2220萬元欺詐退稅(48.3%),另外阻止了約7376份電子和1442份紙本的欺詐稅表,識別並確認了2204份涉嫌身分盜竊稅表和1萬3964份利用服刑囚犯申報的稅表。相較去年,國稅局打擊身分盜竊的保障措施確有成效,但同時,國稅局也提醒納稅人加強自身防範,警惕以下12種常見的「騙術」(Dirty Dozen Tax Scams):

1、電話詐騙:騙徒自稱代表國稅局,恐嚇納税人繳付並不存在的税款。據財政部督查辦統計,自2013年10月以來,已收到超过170萬件相關案件投訴,逾1萬2716名受害者上當,共損失6300萬美元,預計還有很多未報案的受害者。最易受到電話詐騙波及的是年長者、不會英語者和新移民群體。

2、網路釣魚:不法分子通常是透過電郵或偽裝成合法網站,誘騙受害人提供個人和財務資訊。納稅人如果收到疑似電郵,切勿點開鏈接,可直接轉發給phishing@irs.gov舉報。國稅局強調,絕不會透過電話、電郵或短信方式主動向民眾收取稅款或索取個資,更不會以起訴、逮捕作威脅。

3、身分盜竊:納稅人須妥善保管自己的資料,不要隨身攜帶社會卡,並且確保稅務紀錄安全無虞。

4、報稅業者欺詐:慎選協助報稅的個人或公司,正規的報稅員應該在報稅上填寫身分識別號碼(PTIN)並簽字。納稅人可透過國稅局官網「報稅人索引」(Directory of Preparers)查詢所聘用的報稅人資質,若發現報稅員舞弊行為,可透過填寫14157表向國稅局舉報。

5、退稅承諾:這類不法者會在社區透過各類傳單或廣告以高額退稅為誘餌,來吸引易上當的受害者。民眾應謹防任何人(包括報稅員)提出可以幫助獲得大額退稅的保證。國稅局會著重審查他們認為超出合理範圍的開銷和抵扣,國稅局會利用大數據和同一崗位、同一收入水平的人和往年數字進行比較。若被查到不實行為,納稅人不但要退回退稅款,還會遭致罰金、利息,甚至刑責。

6、虛擬收入:透過偽造收入,獲得稅收抵免,例如低收入者必須有勞力所得才具退稅優惠。因為申報該項抵稅的詐欺情況普遍,國稅局對低收入退稅(EITC)和兒童退稅(CTC)一向監控嚴密,稅務審查占到很大比例,因為申報該項抵稅的詐欺情況普遍。

7、誇大抵免:浮報慈善捐贈、商用開支,納稅人應避免受到虛假誇大申報中扣除或費用的誘惑。舉一例,馮氏夫婦2017年有大宗捐贈給中國貧瘠山區兒童的衣物,如果按照國稅局8283表(非現金捐贈)的要求,總額達到5000美元以上,每筆捐贈需要「估價公證」(Certified Appraisal),並附加於1040表,因此馮氏夫婦「靈機一動」改為以現金捐贈國內某機構,金額不受5000美元的限制(只要不超過AGI的50%)。此舉一旦被國稅局查到,會受到重罰。(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7.《稅務漫談》國會欲立法整頓國稅局

/楊心傳 2018年04月15日 06:00

兩黨國會議員已擬草案,計畫完成20年來對國稅局最全面的改革,以配合实施新税法。這份由眾院籌款監督委員會主席、共和黨議員林恩·詹金斯(Lynn Jenkins)和委員會副主席、民主黨議員約翰·路易斯(John Lewis)起草的《納稅人優先法案》(Taxpayer First Act)主要提出幾點:1、編纂規範國稅局獨立上訴辦公室(IRS Independent Office of Appeals),由國會扮演監督角色幫助。2、要求國稅局制定全面的客服戰略,及時有效地幫助納稅人公平統一地適用稅法。3、幫助納稅人更易獲取與他們相關的涉稅案件資訊,根據現行法律,納稅人只能根據「信息自由法案」提出請求才能查閱檔案,該草案要求國稅局在任何爭議程序前都必須能向納稅人提供文檔。4、遏制國稅局從涉嫌構建交易的納稅人手中扣押資金的能力,國稅局需要證明扣押資金可以不必遵循「銀行保密法」報告要求。這一規定還將為個人提供保護,包括在資金扣押後的30天內給予聽證會。如果法院認定政府應將資金和利息歸還給納稅人,該利息將免除所得稅。5、要求闡明國稅局開出「不記名傳票」(John Doe summon)的權力,規定「不記名傳票」不能用於審前調查。6、繼續開展安全峰會,各方共同打擊身分盜竊和退稅欺詐行為。7、要求國稅局在關閉任何納稅人援助中心之前,至少要提前90天通知國會。

對於廣大納稅人而言,納稅服務應側重對稅法的解釋說明及協助納稅人正確申報納稅,稅務稽查是為了規範稅收秩序和保障納稅公平。1998年,鑒於納稅人對國稅局效率低下的極度不滿,國會制定了《美國國稅局重構與改革法》(IRS Restructuring and Reform Act),實施重構和轉型,將原來的地域管轄模式改變為按納稅人類型和稅務部門職責雙重管理模式,從「征收適當數量的稅款」變為「通過幫助納稅人理解和履行稅法義務,面向納稅人公平公正地執法,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

但近十年來,國稅局的客服質量嚴重下降,2004年至2016年間,納稅人致電國稅局的數量從7100萬增加到1.04億,然而國稅局員工實際接聽的電話數量從3600萬減至2600萬。對此,國稅局註冊代理人協會(NAEA)表示改革迫在眉睫,並諫言國會:1、國稅局監督委員會(IRS Oversight Board)應減少為五名私營部門人員,由稅務,法律和商業專家組成,總統任命,任期五年。委員會有權批准所有國稅局的運營計劃,並指示財政部稅務總監調查涉及客戶服務,執法和現代化問題。2、國稅局需要對員工進行文化和領導力培訓,國稅局多年來通過裁員來應對預算縮減,一味裁員不是理想的管理方法。3、加強對稅務從業者的監督,向每個地區分配國稅局客服專員以解決電話熱線上無法解決的難題。

《納稅人優先法案》是個很好的起點,去除繁文縟節、破除陳規,有望很快在國會通過立法,盡早建立更嚴謹、有效的爭議解決機制,增強自願合規和公眾對美國國稅局誠信和效率的信心。(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8.《稅務漫談》海外資產申報將停

楊心傳 2018年04月08日 06:00

鑑於預算資金不足,國稅局計畫在9月28日終止「境外帳戶自願揭露項目」(OVDP)和「簡易揭露計畫」(STREAMLINED)這兩項「特赦」措施。不過,終止自動申報項目不代表終止「肥爸」(FBAR)和「肥咖」(FATCA)的申報,建議民眾不要心存僥倖,要把握OVDP的有效時間,及時申報,若是違規被常規查帳程序稽核,罰款和民事處罰會更高。

目前,未申報FBAR的民事責任追溯期為6年。疏忽導致的漏報最高罰款500元,過失違反每項最高處罰是1萬元,經常違反的額外罰款不超過5萬元;明知故犯錯報者最高可處10萬元或帳戶餘額的50%,取兩者較高者,刑事處罰為最高50萬元的罰款或者10年以下刑期。

民眾經常接觸的通常有三類表。一、FBAR(FinCen 114表):只接受電子申報,執行機關為聯邦財政部,本意是防止洗錢和不法資金流動。從2017年開始,114表的截止日期更改到4月15日(可延至10月15日),在當年所有海外金融帳戶累計金額超過1萬的美國納稅人需要申報,帳戶類型包括存款、衍生金融商品、債券、有價證券及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單等。114表不僅需要披露申報人的基本信息,而且需註明帳號、金融機構資訊及當年最高餘額。如果申報人與他人擁有聯合帳戶,也需提供共同擁有人的基本信息;如果申報人對金融帳戶有簽字權但無任何權益,需提供帳戶的真實擁有人;而如果申報人是公司,也需提供關於公司合併報表中子公司的金融帳戶信息。

二、FATCA(8938表),執行機關為國稅局,旨在監控美國個人及企業的海外收入來源。居住在美國境內、海外金融資產在年底超過5萬美元或在年中超過7.5萬美元(夫妻合報者分別為年底10萬美元或年中15萬美元),居住在美國境外、海外金融資產在年底超過20萬美元或在年中超過30萬美元(夫妻合報者分別為年底40萬美元或年中60萬美元)都需要填報8938表,特定的金融資產包括金融帳戶、國外股票或有價證券、國外法人權益、國外金融工具或契約等。如已申報3520表(國外信託或個人贈送10萬美元以上)或5471表(美國公司擁有的國外子公司),不必重複申報8938表,但須附帶註明。

三、5471表(海外公司股東申報),屬於FATCA範疇,如果個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擁有海外公司10%或以上的少數股權(即對公司沒有實際控制權),只需簡單申報持股情況即可;如果個人及公司控股超過50%,則需申報受控海外公司(CFC)的詳細財務狀況,包括盈餘分配、該公司與關係企業的關聯往來交易。

上述三個表幾乎覆蓋了金融類資產,但海外房地產等實物資產尚未納入申報範圍,海外房產的租賃和買賣活動只在納稅人1040所得稅表上體現。國稅局對海外帳戶的監控不會停止,川普內閣對隱匿海外資產的懲罰只會更加嚴厲。(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9.稅務漫談/C公司的扣抵限制

楊心傳 2018年04月01日 06:00

新稅法自2018年起將C公司的稅率降至21%,並廢除替代最低稅(AMT),降低聯邦稅率,與現行州平均稅率加總後,美國企業的總稅率與經合組織(OECD)的平均稅率趨於一致。降低企業稅率,有利於吸引外資,促進跨國企業的資本回流。

2017 年9 月27 日至2022 年1月1日期間購買且投入商用的特定資產,無論是新資產或二手資產,其資本支出可立即扣抵(Full Expensing),無須做逐年折舊。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底投入使用的特定資產扣抵比例每年以20%遞減。「資產成本扣抵」鼓勵企業創業、更新基礎設施和老舊設備,以加快生產力。以一次性扣抵替代分期折舊(或攤銷),使得企業在投資當年即可以全額抵稅,有效緩解企業前期納稅負擔。不過該優惠政策僅實行5年,實質上是利用時間差帶來遞延納稅的優惠,繳稅總量並沒有發生變化。

企業主可採用的資產成本扣減方法還有第179條款和「獎勵性折舊」,舊稅法的第179條款規定購買設備當年最高扣抵50萬元的購買費用, 剩下的部分繼續折舊,新稅法將此金額上升到100萬元。獎勵性折舊則從40%擴展為 100%。新稅法對C公司、特別是跨國巨頭減稅施惠的同時,也對過去沿用的一系列公司扣抵條例加以限制,甚至廢除。

首先是利息費用扣抵將被限縮在調整後應稅所得的30% ,不過當年超額的利息費用可無限期結轉。2018至2021年間,息稅前利潤(EBIT)需要加回折舊攤銷,即為「折舊和營業利息費用及虧損扣抵」(EBITDA)。稅務年度落於2018 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AGI不考慮折舊和營業利息費用及虧損扣抵,稅務年度在2022年1月1日之後的公司,AGI不考慮息稅前利潤。限制利息費用扣抵可助於國庫增長2530億稅收,並且吸引更多資金以資本形式(而非借債形式)流入美國。利息費用扣減受到限制,可能導致借貸成本上升,壓縮槓桿投資的利潤空間。

其次是 「經營虧損扣抵」,將在被限制在當年應稅所得的80%,虧損可向後無限期結轉,取消向前結轉。

第三是保留稅法Sec.174條例下的20%研發抵扣,自2022年起,科研教育支出需要資本化,並在5年內攤銷(海外支出可攤銷15年)。此舉鼓勵企業積極開展研發活動。

第四是取消國內生產減征,原稅法允許在美國國內製造、開發、種植和開採產品的公司最高減徵費9%。新稅法取消這一優惠後,對特定行業產生衝擊。

 第五是取消 「娛樂招待費」(包括慈善活動門票),大幅修改「飯費」的扣減,原先商務會餐仍可享有50%抵扣,但公司為雇員提供的餐飲將在2025年後被取消。(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10.《稅務漫談》善用「529計畫」幫孩子存學費

/楊心傳 2018年03月25日 06:00

新稅法擴大了529計畫的適用範圍,將原先只能用於大學相關開支擴大到私立學校K-12年級、特許學校(Charter School)、教會學校、在家自學,額度為每年1萬元。另外,允許529計畫中的資金轉存到529A ABLE(支付傷殘費用),只要受益人相同。529計畫本身較為靈活,無收入限制、可跨州購買、任何人都可以開設帳戶,多數州對取款都沒有年齡和時間限制,帳戶受益人大學畢業之後,帳戶剩餘的資金可轉至另一個家庭成員名下繼續使用。如今稅改擴大其適用範圍,優勢將更為凸顯。

該計畫的稅務優惠在聯邦和州各有不同,在聯邦層面,存入529計畫的本金並不能抵稅,但取出來的帳戶收益用於支付合理教育費用時則可免稅。例如,王先生向普通投資帳戶投入5萬元資金,數年後帳戶金額累計達到8萬元,3萬增值部分包括利息、分紅和資本收益。王先生獲得的利息按一般收入納稅,高收入家庭稅率可達到37%(2018新稅率),長期資本收益和分紅的稅率取決於個人收入,15%或20%。而劉先生向529帳戶投資5萬元,帳戶金額也是8萬元,若是於孩子的教育,增值收益全部免稅。稅法規定,若要用於非合格教育,就要上稅並交10%罰金,但罰款僅限於收益部分。

多數州對於存入本州529計畫的本金准予扣抵,如紐約州給每人最多5000元(夫妻1萬)的抵稅額,賓州、緬因州、亞利桑納和堪薩斯對存入外州529計畫的本金也給予免稅。假設李先生是賓州居民,在紐約州上班,需要同時申報兩州所得稅,若開設529帳戶,可同享紐約和賓州的免稅額。民眾應確保州法與聯邦稅法內容是否一致,紐約州稅務廳已提出,雖然新稅法允許用於私立學校K-12教育支出的529計畫取款免稅,但在州稅上行不通,應該要計入紐約州的「上稅收入」,不過只是提案,有待州議會定奪。

529帳戶被視為「贈與」,若超過每年單身1.5萬元、夫妻3萬元(2018年)的贈與額則要繳納贈與稅(Gift Tax),超過限額的隔代贈與還要支付隔代轉移稅(GST)。有錢的出資人可以選擇「前置性」(Front Loading)投資,在第一年一次性投入5年款項(單身7.5萬元,夫妻15萬),不但免繳贈與稅,還給予資金更多時間增長。祖父母也可提供幫助,各自為同一個受益人開設帳戶,利用529計畫出資人不受限的好處。529帳戶的供款算作是給孩子的禮物,所以不收遺產稅(Estate Tax)。

新稅法下的529計畫不得用於課後補習(After School)、托兒費用,但雙薪族家長可以靈活運用雇主提供的彈性支出帳戶(Dependent Care FSA),每家庭每年最高供款額為5000元,FSA的優點是允許稅前扣除,能夠節省所得稅和社安及醫療稅,缺點則是年底之前必須用完,否則將作廢。(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11.《稅務漫談》過渡實體199A扣減

楊心傳 2018年03月18日 06:00

新稅法增加了一項適用於過渡實體(Pass-through entity)企業主減稅的199A扣抵(合格商業收入扣抵),扣抵額是「合格商業收入」的20%。該章節相當複雜,涉及到許多新的定義,並對扣抵額設置了多種限制,為企業實體形式及納稅方式的選擇帶來了新的難度。過渡實體包括S(1120S表)、P(1065表)、個體戶(1040的C表)、信託遺產(1041表)等,過渡實體本身不繳稅,其所得、虧損、抵扣過渡給所有者,由所有者按其利益份額在個人層面上稅。

 「合格商業收入」包括活躍的貿易或商業收入、租賃收入、Sec. 1231收益,需要減去支付給S股東的合理報酬或P合夥人的固定報酬、外國收入。例如,孫先生是某S公司的唯一股東及負責人,該S公司2018年業務收入10萬元,孫先生獲得相應報酬5萬元,則「合格商業收入」為5萬元(10萬元-5萬元)。

計算199A扣抵額,首先要看企業主個人的收入水平。如果企業主應稅收入(Taxable Income,1040表第43行)單身不超過15萬7500元(夫妻收入不超過31萬5000元),那麼不論其是否為特定服務行業,都可以享受20%全額扣抵。例如,張氏夫婦從自家小公司掙得「合格業務收入」20萬元,可扣抵額4萬元(20萬元×20%),其個人稅級為24%,也就是說可省下9600元稅金(4萬元×24%)。

如果企業主應稅收入超過低階門檻(即單身15萬7500元、夫妻31萬5000元),要另外再通過兩道門檻:一、是否為特定服務行業;二、薪資或資產的限制。

所謂「特定服務業」包括專業服務(如醫療、律師、會計、精算、諮詢)、金融服務或經濟、舞台表演者、有償的運動員等依靠技能或名譽獲得收入的行業,不過新稅法從「專業服務」中除去了工程師和建築師,但如果這兩類專業人士通過技能經營業務是否又會被算為「特定服務業」?這點還有待國稅局進一步的確定。如果從事特定服務業,企業主應稅收入超過低階門檻後,199A扣抵額逐步遞減,直至單身20萬7500元(夫妻41萬5000元)時「殆盡」。

如果從事其他行業,企業主應稅收入超過低階門檻時,最多只能扣抵(1)W-2薪資的50% ,或(2)W-2薪資的25%加上所持應計折舊財產的25%,兩者取大值。例如,周先生收入超限,其所有的S公司「合格業務收入」100萬元,開給張先生W-2薪資30萬元,該S公司沒有應計折舊財產,則周先生可扣抵額最高為15萬元(30萬元×50%,即企業主報酬的50%)。由於P合夥人、個體戶、部分地產投資的LLC不設W-2薪資,這意味著高收入的企業主將無法適用「按薪」扣抵,除非將其企業的報稅形式轉為S公司。(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12.《稅務漫談》買賣房的稅務改變

/楊心傳 2018年03月11日 06:00

新稅法對於房屋買賣和持有的規則做了較大改動。在個人持有方面,房產稅將和州及地方所得稅一起只有1萬元的扣抵總額,可扣除利息的新房屋貸款額度從原先的100萬元降至75萬元,但2017年12月15日以前購買的房子,貸款額仍為100萬元。第二套房產的貸款利息仍然可以抵稅,但兩套房的可扣除利息的貸款上限不得超過100萬或75萬元。新法取消了抵押貸款保險費、貸款點數、私人貸款保險(PMI)等項目。對於房屋淨值貸款利息,只要該房屋淨值貸款(Home Equity Loan)用於所抵押房屋的修建,而不是用於個人投資或開銷(如償還信用卡債等),其利息都允以扣抵。

例如,王先生於2018年1月貸款50萬元購買一套自住房, 2月另貸款25萬元購買了一套度假屋,因貸款總額未超過75萬元,故兩筆貸款的利息都允許扣抵。如果王先生是通過抵押第一套住房才獲得的25萬元新貸款,則這筆25萬元貸款的利息不得扣抵。這些政策對原本適用逐項扣抵的中產階級(尤其高房價區的屋主)不利。

在個人房屋買賣方面,如果過去五年住滿兩年且所售房屋是主要居所(Primary Residence),納稅人可以享受單人25萬元、夫妻50萬元的售屋利得免稅額。為了防止有些民眾售賣出租房前搬進去當作自用房住兩年「鑽空子」,稅法自2009年起新增條例(IRC Sec. 121(b)(5)),要求非自住(Nonqualified Use)時期升值的房子,都必須按比例來計算免稅額,即便滿足五年之內住滿兩年的條件也不一定能夠全額使用免稅額。

例如,方先生2012年20萬元購買一處房屋,2012至2015年用於出租,自2016年起改為自住,在2018年初賣掉,房屋賣價35萬元,淨利潤為15萬元(不考慮其他成本)。由於在2012年買房到2017年賣房的6年時間裡,方先生自住只住滿了兩年,只能享受5萬元免稅額((30萬-20萬)× 2/6),剩下的10萬元利潤,按長期資本利得稅率上稅。

新稅法對房地產投資人是利好。C公司形式的投資者,其企業最高稅率從原有的35%降至21%;S小公司、P合夥人、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 等「過渡實體」(Pass-through Entities),投資人可在其1040附表E-2上扣抵20%的稅前「合格業務收入」(Sec. 199A)。合格業務收入通常包括S或P的K-1表上的「一般業務收入」、「租金收入」、1231資產獲利(Sec.1231 Gain)。新稅法對企業可扣除的貸款利息沒有限制、對設備投資和折舊非常寬鬆,企業在2017年9月27日至2023年1月1日期間取得並投入使用的特定資產支出(如廠房),當年允許完全扣除,無須逐年折舊,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底期間投入使用的資產,扣抵比率每年以20%遞減。(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13.《稅務漫談》提升報稅人資質

/楊心傳 2018年03月04日 06:00

白宮2月中旬公布2019財政年度預算提案,內容包括增加國稅局的管轄權力和對報稅代理人的監督。該預算案為國稅局提供了111億元基礎資金,其中23億元用於執行稅務申報和規範應用程序,1.1億元用於信息現代化工作。預算案指出,愈來愈多的納稅人尋求專業報稅人幫助,國稅局應確保報稅人資質,有能力為客戶提供高質量服務,謹防他們利用職務之便欺瞞甚至損害民眾利益。

該提案要求增撥資金,以助國稅局對陳舊的計算機系統進行改造,「全美約有九成納稅人採用電子報稅,約2億7800萬人通過國稅局官網上的Where's My Refund追蹤退稅情況,但國稅局所用的處理系統早已過時,更新換代實屬必要」。提案還要求給予國稅局在發放退稅前糾正錯誤稅表的權力,現在的「先退稅,後細審」不但容易使欺詐分子有機可乘,放過「漏網之魚」,造成國庫資金浪費,事後發放帳單、追回退稅也會增加人力物力的成本。另一項更改是要求申領低收入所得退稅和兒童退稅的人必須有社安號和在美合法工作的身分,持有ITIN稅號將不得獲得稅務優惠。

根據財政部230通告(Circular 230),國稅局有權監管有資格代表客戶與國稅局交涉的六類專業報稅人士(註冊會計師、律師、登記報稅人、登記精算師、登記退休計畫經紀人、登記估價人),而那些非六類專業人士的「準報稅人」 (Independent Tax Preparers)是否該納入國稅局管轄範疇,一直頗具爭議。國稅局曾在2012年推出「註冊報稅人計畫」(Registered Tax Return Preparer Program),強制準報稅人接受繼續教育,並且必須限期通過考核方能執業。但該計畫被聯邦法院判處「越界違憲」(Loving v. IRS),國稅局兩度上訴敗訴後,唯有以「自願進修項目」(Voluntary Program)為折衷之計,要求持有報稅人識別號碼(PTIN)的準報稅人每年自願完成18小時的學分。對於不良報稅人,除了強調自律,國稅局更多依靠懲罰條例來解決道德操守問題。2016稅年國稅局重新設計了8867表(報稅人盡職核查表),要求報稅人嚴格把關三大可償還退稅,負連帶擔保責任,未做到盡忠職守會被處以每分稅表510元直至5000元罰金。

國稅局代理局長考特(David Kautter)在參院金融委員會聽證會上表示,十年間預算大幅削減,迫使國稅局裁員數千人,新稅法案對稅制改動非常之大,僅稅務表格就需要改寫450種,若要再分派人手監管廣大報稅人,恐怕是捉襟見肘,希望國會能多增4億撥款,以助國稅局開展更好的運作。4億撥款中的7500萬將用於對納稅人的支持和對報稅人的整頓,2017年底開始,所有被授權的報稅人必須向國稅局核實自己的社安號及生日才有資格與國稅局「對話」。(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14.《稅務漫談》兒童扣抵稅的改變

/楊心傳 2018年02月25日 06:00

兒童扣抵稅 (Child Tax Credit,簡稱CTC,8812表)是為有17歲以下合格兒童的家庭提供的稅務優惠,它可先用來減少或完全扣抵應付稅款(1040表第52行),未用完的部分再通過附加兒童退稅(Additional Child Tax Credit,簡稱ACTC)退還給申領者(1040表第67行)。新稅法將兒童扣抵稅總額從原有的每名兒童1000元提高至2000元,金額多寡取決家長的收入以及報稅狀態,雙親家庭調整後總收入(AGI)超過40萬元(單親家庭超過20萬元),開始以超出部分5%的金額逐步減少直至殆盡。退稅部分(Refundable)從原有的1000元增至1400元(2018年後會根據通膨對該金額進行調整),申領者必須當年掙得至少2500元勞力收入。以上稅改內容有效期至2025年。

新稅法規定兒童必須擁有社安號及合法身分,個人身分號碼(ITIN)將不再接受。下面舉三例來比較下新版兒童退稅給低、中、高三類收入群體帶來的改變。

例一,朱氏夫婦年收入1萬8000元,屬於低收入群體,家有兩名5歲以下幼童,2017年經標準扣抵1萬2700元,個人扣抵1萬6200元後,沒有任何上稅收入,無稅負,獲得5616元低收入退稅(EITC)和2000元兒童退稅。2018年雖不再有個人豁免額,但夫妻標準扣抵額提高至2萬4000元,朱氏夫婦同樣不需要付稅,將獲得5728元低收入退稅和2325元兒童退稅,較2017年多獲437元退稅。

例二,王氏夫婦年收入7萬450元,屬於中產階級,家中同樣兩年幼童,子女照看費用各花費500元,2017年享逐項扣抵額2萬1251元(其中州及地方所得稅、地稅共計1萬1300元,房貸利息9840元),個人豁免1萬6200元,經扣抵後得上稅收入3萬2999元,稅負4014元,兒童照顧扣抵200元,兒童扣抵稅2000元,最終需付稅1814元。2018年王氏夫婦只適用標準扣減2萬4000元,上稅收入為4萬6450元,稅負5196元,兒童照顧扣抵200元,兒童扣抵4000元,最終稅負996元,較2017年減輕稅負818元。

例三,張氏夫婦年收入25萬255元,屬於高收入人群,家有兩名幼童,子女照看費用各花費3550元,2017年享逐項扣抵4萬4400元(其中州及地方所得稅、地稅共計2萬8100元,房貸利息1萬4300元),替代最低稅(AMT)3619元,最終稅負4萬3616元。2018年因州及地方所得稅、地稅的總額被限制在1萬元內,工作相關開支被取消,逐項扣抵額降至2萬6300元,得上稅收入22萬3955元,稅負4萬2328元,新稅法將AMT臨界被提高至夫妻100萬元,故沒有AMT稅,張氏夫婦在新稅法下可獲兒童抵稅4000元,最終稅負為3萬8337元,較2017年減少稅負5279元。

增加兒童扣抵稅可使所有符合條件的家庭稅負下降,其中高收入群體受益最大。今年稅季,國稅局為保證有足夠時間排查低收入和兒童退稅詐騙,將延至2月27日才能發放該兩類退稅。由於兒童退稅已成為身分盜竊者騙取退稅的工具,建議盡早報稅。(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15.新稅法下如何買車

楊心傳 2018年02月18日 10:47

2018年元旦生效的新稅法可能會增加不少購車族的稅務成本,具體增稅額要視車輛用途、居住州、車型、貸款方式而定。

個人用車:新稅法將逐項扣抵(Itemized Deductions,A附表)中原本沒有扣抵上限的州及地方所得稅、銷售稅、房地產稅、財產稅(統稱SALT稅)的總和限制在1萬元以內,對於佛州、德州、華盛頓州等沒有所得稅只有銷售稅、其他州沒有W-2預扣稅只能依賴銷售稅的居民影響尤巨。美國去年的汽車平均價為3.5萬元,以紐約市8.875%稅率計算,一輛車的銷售稅是3106元。部分州規定,車輛註冊費(Vehicle Registration Fee)可按汽車價值計入「個人財產稅」(Personal Property Taxes)扣減,現在也將受限於SALT新稅政策。

2018年國稅局對業務用車(Business Use)扣減的方法有兩種,第一種為「實際費用」法,即扣減所有與該汽車有關的商用費用,包括汽油、維修、保險、牌照、貸款利息、租賃費用等;第二種為里數法,2018年國稅局對汽車行駛的標準是每哩0.545元,如果汽車跑2000哩,便是1090元。但未報銷的工作相關開支(Unreimbursed Job Expense,2106表)從2018年起取消,對平時開車跑業務的W-2雇員影響很大。

企業用車:大企業是稅改的最大受益者,但中小企業也能從中受惠不少,除了新稅率(C公司21%,S和P可獲稅前20%業務開支扣減)外,主要獲利體現在設備投資(如車輛)和折舊方面。新稅法對2017年9月27日至2023年1月1日期間取得並投入使用的符合條件的特定資產支出,當年允許100%費用(Full Expensing)作稅前列支扣抵,無須作逐年折舊(Depreciation),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底期間投入使用的資產,允許繼續費用扣抵,但是扣抵比率每年以20%遞減,有效緩解企業前期納稅負擔。不過該優惠政策僅實行五年,實質上是利用時間差帶來遞延納稅的優惠,繳稅總量並沒有發生變化。

企業主可採用的折舊辦法還有第179條款(Section 179)和「獎勵性折舊」(Bonus Depreciation),舊稅法的第179條款規定購買設備當年最高扣抵50萬元的購買費用,剩下的部分繼續折舊,新稅法將此金額上升到100萬元。在第179條折舊後的剩餘價值上,可以再使用獎勵性折舊獲得額外扣抵,在舊稅法下,2018年可獲40%額外折舊,2019為30%、2020為20%;在新稅法下,為100%額外折舊,對於符合條件的設備可在當年扣抵所有購買費用。

新稅法提高了企業買豪華車(Luxury Car)扣抵額,舊稅法第一年折舊額是3160元,而新稅法第一年折舊額就高達1萬元。舊稅法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折舊額分別是5100元和3050元,新稅法為1.6萬元和9600元。舊稅法第4年及以上的折舊額為1875元,新稅法為5760元。不過,如民眾想購入運動休旅車(SUV),凡是超過6000磅以上的SUV都不受此限制,可享有100%折舊扣抵。(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16.《稅務漫談》歐記健保遭拆解

/楊心傳 2018年02月11日 06:00

1月22日生效的臨時撥款法案使聯邦政府得以運作至2月8日,該法案推遲或暫停了三個「歐記健保」尚未生效的稅項:推遲針對醫療器材行業的醫療器械消費稅、推遲針對高昂健保的「凱迪拉克」稅、暫延針對健保公司的年度費用至2019年。由於共和黨未能廢除歐記健保法案,因此只能「迂迴出擊」,此前,由共和黨主導的新版聯邦稅法規定,從2019年起取消「個人強制投保」的罰款,讓歐記健保形同走上末路。

取消罰款要等2019年才開始生效,因為2018年適用的健保計畫已在2017年由健保公司提交、政府部門審核通過,所以無法改動,已登記購買歐記健保的保戶切勿急著取消健保,以免受罰。2018年未受保者仍要被處以每人695元(兒童減半,每家不超過2085元)或家庭再調整收入(MAGI)的2.5%,兩者取其高者。歐記健保猶存,廢除罰款並不代表完全廢除了「強制投保」的要求。

新稅法也不影響針對低收入人群的「白卡」(Medicaid)申請,個人投保仍可享有保費扣抵。現階段,仍有幾項健保功能在運行:1、健保交易市場仍在運作,個人和家庭以及小雇主仍可以登錄Healthcare.gov投保。2、保險公司仍不得以健康條件為由拒絕病患投保。3、聯邦政府對個人投保的保費扣抵政策仍然生效,符合條件的投保人仍可以享有該項稅務優惠。4、白卡項目仍可長年註冊,包括紐約州在內的部分州還有「白卡擴展」計畫。紅藍卡同樣也不受影響。不過,聯邦政府已在1月11日宣布,各州有權制定各自的白卡計畫領取標準,允許各州強迫肢體健全的成年受益人「必須工作」才能享有白卡福利,已有10個州提出申請,另有三個州正在考慮,這對「白卡擴展計畫」及白卡持有人產生衝擊。

從長期來看,廢除強制投保罰款是「拆解」歐記健保的開始。沒有罰款的約束,是否投保的自主權就在民眾自己手裡。國會預算辦公室(CBO)曾預測在未來十年內,健保人數將減少1300萬,取消罰款後,該數字將進一步上升。傳統基金會(Heritage Foundation)指出,罰款並不是投保人數降低的主因,而是大批自認身體尚可的年輕人與健康民眾選擇退保。缺少了健康年輕人群來強制分攤保險費用與風險,保險公司會因顧慮剩下的投保者多為身體狀況欠佳的年長、體弱、帶病人群,而提高保費,減少所提供的健保種類,甚至退出健保市場,保戶的選擇將越來越少。保費補助或許也會繼續提高,但最後很可能追不上保費漲幅,而資格不符聯邦補助者(如中產家庭)勢必承受更龐大的保費壓力。罰款籌措的「資金鏈」被迫中止,歐巴馬健保體系最終走向瓦解。(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17.《稅務漫談》紐約州將反擊川普稅改

╱楊心傳 2018年02月04日 06:00

近日,紐約州長葛謨(Andrew Cuomo)表示州府正在考慮重新修改州稅法,以幫助紐約州民眾抵消聯邦減稅法案帶來的衝擊,主要提議有:1、讓雇主的工資稅(Payroll Tax)來取代雇員應付的州所得稅(State Income Tax),也就是說將原本應由W-2雇員承擔的個人稅負轉移給公司;2、建立州教育和健康基金,允許居民捐贈資金以獲取州稅扣抵;3、對基金經理的附帶權益(Carried Interest)徵收17%稅率,以防偷漏稅。

葛謨表示,聯邦稅改一刀切並未考慮各州之間的差異,共和黨人主導的減稅法案獎賞紅州的同時卻蠶食了藍州,預計新稅改下紐約州將向聯邦多繳140億元,稅務負擔很可能迫使居民和企業搬離紐約,損害了紐約人獲得正當程序以及平等保護的權利,對紐約的經濟競爭力造成長期傷害。葛謨對聯邦稅改的強硬姿態使他在民主黨和共和黨的對壘中突出起來,但他並非孤軍。 加州州長布朗(Jerry Brown)也表示,正在研究減稅限制並將發起法律挑戰,若州稅無法列入扣抵,可採用間接的方法,讓民眾將州稅捐給州政府運作的基金,當做慈善捐贈申報扣抵聯邦稅。

這場聯邦與州府稅改戰役的導火索源於新版聯邦稅法將原先並沒有扣抵上限的SALT稅(State and Local Tax,包括州和地方所得稅、房產稅、銷售稅)的扣抵總額最高限制在1萬元,貸款利息的房貸額從100萬元降至75萬元,取消工薪族依賴的工作相關開支扣抵(2106表),引發了高房價、高成本、高稅率地區如紐約、新州、康州、加州等州的不滿。

為了緩衝稅改的影響,不少高稅率州的屋主已趕在去年底預付了2018年房產稅,以求打好時間差,將扣抵優惠發揮到最大(2017年稅表仍允許無限扣抵SALT)。在去年12月22日川普簽署稅法的當天,紐約州率先做出行動,葛謨簽發緊急令允許本州居民能夠預繳2018年房產稅。國稅局發聲明警告稱不是所有年底前搶先預付房產稅都能成功生效,稅款除了要在2018年1月1日前上交,還必須經由州和地方政府正式評估(Assessment),否則不予扣抵。

依照憲法,聯邦和州分權而治,每個州府都擁有獨立的稅收立法權。通過調整本州稅法應對聯邦稅改並不少見,但並非易事。比如用雇主的工資稅取代W-2雇員個人應付的州所得稅,弊端不少。首先這會加重公司的經營成本,對中小企業(包括華人餐館、美容店)尤為不利,公司可能通過裁員、將W-2雇員轉為1099散工等方法來降低其稅收負擔。其次,每個員工的個人稅率不一,對於拿10萬工資和50萬工資的員工,若課徵統一稅率是否會導致不公,分級稅率也會加重徵收難度。再者對於在紐約工作的非居民來說,此方法將使其無法扣抵應有的州所得稅,對使用1099表的自雇人士也沒有實質幫助。修改州稅法立意雖好,卻仍任重而道遠。(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18.《稅務漫談》1202條款的限制

文/楊心傳 2018年01月28日 06:00

「減稅和就業法案」(The Tax Cuts and Jobs Act)已於今年元旦正式生效,新增了針對 「過渡實體」(Pass-through Entities)企業主稅前扣抵20%「合格業務收入」的第199A條款,並涉及到了合格小企業股票盈餘的第1202條款。由於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服務公司多以有限責任制、合伙制為經營形式,S公司或P合夥人為報稅形式,因此新稅法中對過渡實體的限制,也極大地影響了適用於會計師、律師等專業人士的稅收扣抵。

根據第199A條款,合格業務收入包括 S或P的 K-1表上的一般業務收入、租金收入、1231資產獲利、個體戶1040附表C上的淨盈利等。在計算「合格業務收入」的金額時,需要減去支付給S公司股東的合理報酬或P合夥人的固定報酬的金額,並與上稅收入做比較,取兩者較小值進行20%的扣抵。若企業主夫妻收入不超過31萬5000元(單身收入不超過15萬7500元)可享20%全額扣抵。

例如,某S公司2018年業務收入10萬元,股東白先生獲得相應報酬4萬元,則初步的合格業務收入金額為6萬元(10萬元-4萬元),白先生本人的當年上稅收入為5萬元,故他可扣抵的金額為1萬元(取6萬元和5萬元的較小值,5萬元×20%)。收入越線者最多只能扣抵(1)企業主W-2薪資的50% ,或(2)企業主W-2薪資的25%再加上所持應計折舊財產(Depreciable Property)的25%,兩者取大值。

對於會計、法律、健康、演藝、諮詢、體育、金融服務等需要專門知識或特殊訓練的專業服務類公司(新法規定的專業範疇並不包括工程和建築,但工程師若以他個人技能從事業務活動,其事務所仍將被視為專業服務公司),如果企業主的夫妻收入不超過31萬5000元(單身收入不超過15萬7500元)可享20%全額扣減,夫妻收入介於31萬5000元至41萬5000元(單身介於15萬7500元至20萬7500元)扣抵額開始逐步淘汰,直至沒有。

那些在第1202條款裡無法成為「合格小型企業」並發行股票(Qualified Small Business Stock , 簡稱QSBS)的專業服務類公司,現在同樣受制於第199A條款裡嚴格的「淘汰」規則。第1202條款為小企業合格股份的出售利得提供了豁免額。2010年前個人投資於小企業的合格股份(QSBS),若持有5年以上出售或交換時,股份收益可享受50%的免稅優惠,剩餘的50%以28%稅率繳稅。2010年後,豁免比例提高至100%,但不可超過1000萬元或10倍的股票基價,兩者取大值。第1202(e)(3)條款將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服務公司排除在「合格企業」之外,另外能夠符合第1202優惠條款的必須是C公司,不能是S或P。(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19.《稅務漫談》新稅法對房市雙向作用

楊心傳 2018年01月21日 06:00

川普總統於2017年12月22日簽署了總價1.5億元的稅改法案(Tax Cuts and Jobs Act),對於個人而言,過去買房抵稅的觀念不再可行。原先並沒有扣減上限的房產稅以及州和地方稅將最高只有1萬元的扣抵總額,大批屋主已趕在2017年尾預付了一部分2018年房產稅,以提早利用即將受到限制的扣減優惠。可扣除利息的新房屋貸款額度從原先的100萬元調低至75萬元,但是於2017年12月15日以前購買的房子,貸款額仍為100萬元。另外,新法還將取消房屋淨值貸款利息、抵押貸款保險費、貸款點數、私人貸款保險(PMI)的扣減項目。

新稅法對選擇標準扣稅的低收入人群影響不大,但對中產階級屋主不利。根據舊稅法,全美44%的屋主以逐項扣減方式申報房貸利息扣減,但是新稅法實施後,符合逐項扣減資格的家庭將降至14.4%,主因是標準扣減提高一倍(單身1.2萬元、夫妻2.4萬元),使得那些不足以「激活」扣減項目(例如慈善捐贈不夠,身在免稅州)的家庭只得選擇標準扣減。

貸款利率因稅改導致赤字推升通脹而走高,將導致購房成本上升。抵押貸款利息扣稅的限制將削弱高房價地區人們的購房意願,因為在高房價地區,買家需要大額貸款。許多貸款餘額高的房主也不願意出售房屋,因為下調的房貸利率抵稅上限讓他們無法抵消成本。人們可能要選擇購買小一點、差一點的房屋,或者幹脆租房。

另一方面,新稅法保護了房地產投資人的利益。C公司最高稅率從原有的35%降至21%;S小公司、P合夥人、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 等「過渡實體」(Pass-through Entities),企業主可在其1040附表E-2上扣減20%的稅前「合格業務收入」(Sec. 199A)。合格業務收入通常包括S或P的K-1表上的「一般業務收入」、「租金收入」、1231資產獲利都屬於「合格業務收入」的範疇。「合格業務收入」不應包括支付給S公司股東的合理報酬或P合夥人的固定報酬。對於企業而言,可允許扣除的貸款利息金額以及折舊年限會對房地產投資者的淨收益產生重要影響。在折舊方面,用於購房、購買設備等資本支出將允許在不少於五年的期間內進行一次性扣除,無須逐年折舊。在購買多套房屋上,也沒有一般個人的限制,如某個個人已有75萬元房貸,打算在2018年買第二棟房子,他無法扣減新房貸的利息,但若是公司,則沒有這個問題。

總之,新稅法限制了主要住宅的房貸額,也限制房屋抵押貸款,故民眾買房自住的願望降低,但對房產投資沒有影響,對公司買房也沒有影響,能刺激人們投資房產。(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20.《稅務漫談》新稅率下 過渡實體孰優孰劣(下)

楊心傳 2018年01月14日 06:00

「合格收入扣減」將為中小企業主省下可觀的稅費,在「收入限制」新規則之下,S將比P、Solo有更大的扣減彈性。不過除了聯邦稅負的比較,還要考慮各報稅形式在州市上的差異。比如S在紐約市稅率8.85%,P的盈利8.5萬元以上按4%徵稅(8.5萬元至13.5萬元仍有部分抵減),總體稅率比S低,但P獲利時一般合夥人(General Partner)須繳納15.3%社安及醫療稅,固定報酬同樣要繳納社安及醫療稅,類似於Solo。因此P如果付合夥人薪酬且盈利,總的稅率會超過S,但P的優越性在於沒有S對於股東人數以及公民、綠卡的限制,也沒有S公司股東必須是單獨個體(個人、單一成員LLC)之限,P的合夥人可以是個人、C、S等。Solo相較於S或P的優勢一是可以沒有消極虧損(Passive Loss)限制,二是Sole可以申報許多S或P難以申報的「家庭辦公室」(Home Office)。

不少S公司企業主聽聞C公司最高封頂21%稅率,詢問是否應該轉換企業報稅形式。具體事例需要具體分析,例如許先生(37%個人最高稅率)是一家華爾街投資類公司(S)的所有者,該公司融合了積極業務收入(Ordinary Income),同時投資房地產而出現大額的被動租賃虧損(Passive Loss),公司盈虧通過K-1「過渡」到許先生個人。由於許先生收入過高,被動虧損部分無法在總收入中扣減,只能抵扣其他消極收入(8582表),再加上稅法規定S公司分攤給股東用於沖減其應稅所得的虧損額不得超過該名股東在公司的投資總額,所以S形式可發揮的稅務優勢有限。若轉為C公司,積極收入與消極虧損可互相抵消,即使分紅(Dividends)也比S稅率更低。

再舉一個由C轉為S的例子。肖氏夫婦在康州經營一家美容院(C公司),公司年收入約136萬元,運營費用118萬元(其中開給夫婦W-2工資共10萬元),淨收益13.5萬元。在C公司形式下,2018年公司將在聯邦納稅近4萬元 (21%),康州付稅1.4萬元(7.5%),肖氏夫婦獲分紅13.5萬元,家庭AGI收入23.5萬元,減去標準扣減額2.4萬之後,上稅收入約21萬元,個人稅負近4萬元(個人稅率22%,其中所得稅近1.4萬美元,分紅稅近2.5萬元),公司加個人稅總額逾9萬元。若轉為S公司,2018年公司在聯邦層面不上稅,康州付稅250元,若不考慮「合格業務收入扣除」,肖氏夫婦上稅收入約18萬元,個人稅負約4.7萬元(個人稅率22%,其中所得稅近1.4萬元,K-1稅率25%約4.6萬元),公司加個人稅總額逾6萬元,相比C公司稅負額減少34%,若算上「合格業務收入扣除」,其減幅將更大。

新稅法案對公司稅做了大手術,Solo稅率有所降低,C稅率則是直線下降(除了獲利5萬以下或高科技企業),S和P過渡實體「分割」為多層次,不過其設計過於複雜繁瑣。(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21.《稅務漫談》新稅率下過渡實體孰優孰劣(上)

/楊心傳 2018年01月07日 06:00

稅法定義中的「過渡實體」(Pass-through Entities)通常包括小型公司(S Corp,1120S表)、合夥人實體(Partnership,1065表)以及個體戶(Sole Proprietorship,1040的C表)。其優勢在於企業所得、虧損、抵扣和稅務優惠直接「過渡」到股東、合夥人、業主,按其利益份額計入個人收入上稅,從而避免了傳統C公司「雙重稅負」的問題。本次稅改對「過渡實體」的納稅規則做了較大改動,並新加入了允許企業主扣減20%「合格業務收入」的第199A條例。「合格業務收入扣減」 有助於降低所得稅,但不會影響自雇稅(Self-Employment Tax)和替代最低稅(AMT),第199A條例將於2017年12月31日生效,於2025年12月31日期滿。

據新稅法規定,「合格業務收入」包括積極經營所得,也包括被動租金收入。從稅表上看, S或P的 K-1表上的「一般業務收入」、「租金收入」、1231資產獲利, 1040的C表「淨盈利」都屬於「合格業務收入」的範疇。「合格業務收入」不應包括:一、支付給S公司股東的合理報酬或P合夥人的固定報酬。例如王先生是某S公司的唯一股東及負責人,該S公司2017年業務收入15萬元,王先生獲得相應報酬5萬元,則「合格業務收入」的金額為10萬元(15萬元-5萬元),王先生在E2表上可扣減的金額為2萬元(10萬元×20%)。二、外國收入,如果公司在境外經營,則無法使用Sec.199A扣減優惠。

使用「合格業務收入扣減」需注意三個限制:一、收入限制,企業主夫妻收入不超過31萬5000元(單身收入不超過15萬7500元)可享20%全額扣減。收入超限者最多只能扣減(1)企業主W-2薪資的50% ,或(2)企業主W-2薪資的25%再加上所持應計「折舊財產」的25%,兩者取大值。舉一例,張先生收入超限,其所有的S公司「合格業務收入」100萬元,開給張先生W-2薪資30萬元,該S公司沒有應計折舊財產,則張先生可扣減額最高為15萬元(30萬元×50%,即企業主報酬的50%)。由於P合夥人、個體戶、部分地產投資的LLC不設W-2薪資,這意味著高收入的企業主將無法適用「按薪」(Wages-based Limitation)扣減,除非將其企業的報稅形式轉為S公司。對於專業服務類企業(如醫療、會計、金融服務、諮詢)的企業主,夫妻收入不超過31萬5000元(單身收入不超過15萬7500元)可享20%全額扣減,夫妻收入介於31萬5000元至41萬5000元(單身介於15萬7500元至20萬7500元)扣減額開始逐步遞減直至「殆盡」。二、淨資本利得(Net Capital Gains)限制,例如孫先生原有S公司「合格業務收入」8萬元過渡到他頭上,因這8萬元裡包括了3萬元的淨資本收益,所以他的扣減額為1萬元((8萬元-3萬元)×20%)。(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22.《稅務漫談》未雨綢繆新稅季(下)

楊心傳 2017年12月31日 06:00

現在,讀者應先把2017年相關開銷抓緊兌現。以下提出幾點建議。

1、善用「逐項扣減」項目:例如,曹先生在長島有兩棟自住屋(一棟準備裝修後賣掉),地稅超過2萬元,他現已收到長島2017-2018後半財年(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地稅賬單,因此提前於2017年12月31日前付掉,以最大化2017年的地稅扣減。

2、提前售屋:另一項稅改項目是售屋利得減稅優惠,目前屋主在售屋前五年內將其作為主要居所住滿兩年,即可享受個人25萬元(夫妻50萬元)賣屋所得利潤免稅額。但參眾兩版法案都提議改為在售屋前的八年內住滿五年。建議近期有售房意願的屋主加快腳步在年底前賣掉房子。

3、收入和費用確認:兩院均是主張降低個人所得稅率,參院要求維持七級稅率,眾院要求簡化為四級,多數納稅人將從中獲得降低稅率的好處。民眾可粗略估計自己來年的稅負變化,若稅率降低,應依照傳統的「推遲確認收入,提前支付費用」的節稅策略。

4、投資收入:若現有稅率高於未來稅率,可出售帳戶中的虧損投資,利用資本虧損來抵扣資本利得,仍有投資意願的納稅人可等到賣股後31天後買回持股或買進與持股性質相同的股票,避開「洗售」規則。

5、慈善捐贈:如果考慮在年底前捐款並且投資帳戶裡有持有時間一年以上的獲利股票、債券、共同基金,可直接將其捐贈給非營利機構,好處是無需支付資本利得稅,同時又可以抵減所捐贈物市價金額(可抵扣額上至AGI的30%)。

6、企業稅率:稅改將C公司最高稅率由現行的35%降至21%,加上20%合格股息的資本利得稅,與37%新個稅最高稅率相近。企業主別急著在年末成立新公司或轉換公司報稅形式,而是抓緊進一步降低2017年稅負,如用信用卡或支票提前支付常規開銷(可在來年再償付),使用「現金收付制」的企業主可以在臨近年底才向客戶發出帳單,將確認延至明年。

7、新稅法允許一次性扣減購買設備、廠房等資本投資費用,而無須做折舊逐年扣減,有添置設備打算的企業可以利用這一優惠措施。試舉一例,ABC公司從事紐約及新澤西州的房地產投資,年底有大量的「資本化」投資費用,因投資開銷多屬於「租賃改良」(Leasehold Improvement),Section 179(一次性扣減)並不適用,股東(S公司)決定延後投資至2018年初,以實現新稅法允許的「完全費用化」。

8、歐記健保:稅改法案已明確將取消健保罰款,目前國稅局對於2017年未受保者仍將課以「強制健保」罰款,並宣稱會駁回(Reject)未註明健保信息的稅表。(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23.《稅務漫談》未雨綢繆新稅季(上)

楊心傳 2017年12月24日 06:00

隨著眾參兩院稅改方案相繼過關,川普總統有望在就任一周年時宣布30年來「規模最深遠的稅務改革」取得成功。不過,對升斗小民及國家未來是福是禍更在未定之天,但年底的臨近,迫使報稅民眾及專業人士細究現已出爐的條款,打一場2017與2018稅季的「時間差」,為自己謀得正當合法權益。

雖然兩院的眾多條款仍需要協調,但大致底定的有以下方面:一、公司最高稅率從目前的35%降為20%(或21%)。二、增加標準扣減額(現有標準加倍,夫妻合報從1.2萬元增至2.4萬元),但取消個人豁免額(4050元)。三、個人遺產稅豁免額加倍(從550萬增至1100萬)。四、取消個人工資收入的州市預扣或預繳稅,無收入稅州銷售稅的扣減,房地產稅最高扣減額為1萬元(或個人收入銷售稅和房地產稅合併每年扣減1萬元)。五、房貸利息扣減上限(眾院75萬元,參院維持100萬元)。六、企業海外利潤「回流」稅率從35%降為10%,現金等流動資產稅率為12%(眾院)或14%(參院),非流動資產稅率為5%(眾院)或7%(參院)。七、「過渡」實體股東(S)或合夥人(P)個人稅率為25%,但排除「專業人士」(醫生、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等),眾院附加7.5萬以內盈利的K-1稅率為9%,參院附加條款則複雜得多,允許業主扣減23%的「合格企業收入」(Qualified Business Income),專業人士工資不低於全部收入的70%,並不超過單身25萬或夫妻50萬元的收入上限,同樣可以獲此扣減。為了安撫房地產業者,眾院最新版本允許房地產投資人最高扣除20%的稅前收入。八、業主設備投資(廠房改建)可一次性扣減,取代現有的固定資產分期折舊(Depreciation)及攤派(Amortization)。九、股票投資人(包括股票捐獻)將採用「先買先賣」(FIFO)計算成本,有別於現行稅法可自行選擇「先高後低」成本以減少資本利得的做法。

 參眾兩院版本主要分歧有二。一是取消或保留歐記健保,輿論預測眾院將服從參院廢除歐記健保。二是替代最低稅(AMT),眾院版徹底廢除AMT,參院版則是有所保留,提高起征「門檻」,這對中產是利好。問題在於影響AMT的逐項扣減項目中,參院目前僅首肯醫療保險開支、房貸利息、房地產稅(有可能合併個人收入稅至1萬元)及慈善捐款,其他如房貸保險、房貸利息計點、災害損失、賭博損失、投資利息費用扣減,特別是中產家庭廣泛採用的「工作相關開支」(Unreimbursed Employee Expense),如2106表中的因公用車、停車過橋費、旅行出差及「家庭辦公室」,以及專業進修、執照考試及年費、訂閱工作知識相關的雜誌報刊、添置更新電腦軟硬件、找工作面試置裝費等這些扣減,目前尚未定案。(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24.《稅務漫談》禮物贈與如何報稅

2017年12月17日 06:00

徐益健美國華裔經常同中國親友互贈禮物。美國稅法對禮物贈與的申報有什麼規定嗎?讓我們通過一個人的不同情況來解釋美國的贈與稅法。王先生是美國公民,母親在中國,送給他15萬美元現金和中國的一處房產。因為其是外國人,不受美國贈與稅法約束,不繳稅,也不申報。王先生是禮物接受人,不需為此繳稅,但要對該現金和房產贈與申報國稅局3520表,不然會被課以至少1萬元的罰金。王先生的哥哥在中國的公司匯給他5萬美元。如果是公司給的禮物,那王先生必須申報3520表,因為外國公司贈與的禮物只要超過1萬5797美元便需申報。如果是他哥哥只是通過公司匯出,那王先生不必申報;如果只是哥哥借錢,王先生不必申報;如果是他哥哥的公司支付給王先生工資,那他必須申報美國個人所得稅。王先生贈送給身為美國居民的妹妹10萬元用於買房。美國贈與稅法規定,如果納稅人一年中贈與不超過1萬4000元的禮物,可不必申報;如果超過,超過的部分要在709贈與稅表上申報,儘管一般不用繳稅,但必須逐年累加。當累計額超過贈與與遺產終生免除額549萬元時,將要繳納贈與稅。所以,他對於上述10萬元贈與中的超過當年1萬4000元減免額的部分(8萬6000元)就必須在709表上申報。當納稅人過世時,遺產贈與作為納稅人最後一次贈與,自然也包括在上述的贈與累加額之中,由706遺產稅表申報,超出終生免除額部分就需繳納遺產稅。

王先生太太是綠卡,王先生贈與她20萬元。因為是美國公民的夫妻雙方的贈與,享有無限婚姻減免,但非美國公民配偶每年的贈與上限為14萬9000元。所以,王先生要在709贈與稅表上申報5萬1000元的禮物。

王先生的兒子在讀大學,王先生每年花近10萬元供其開銷。因為兒子是其被撫養人,這些開支一般不做禮物對待,無須申報贈與稅表。

王先生為其未上大學的小兒子購買了7萬元一次性的529教育基金,王先生需在709贈與稅表上申報5萬6000元的禮物,但如果王先生在稅表上將此選擇為相當於未來五年每年存放1萬4000元的529計畫儲蓄,那就不必用掉贈與減免額。如果夫妻一起給予,那可將529計畫存款金額增加到14萬元。

王先生的舅舅是中國人,在美國有房產,但不幸過世,房價值100萬元。王先生成為遺產繼承人。由於外國人只有6萬元的免除額,那麼王先生的舅舅要為94萬元的遺產繳納遺產稅,而遺產繼承人不需繳稅。如果王先生舅舅的遺產執行人沒有變賣該房產,王先生作為繼承人就要對此遺產稅負責。

儘管在很多情形下納稅人最終無須繳納贈與及遺產稅,但必須要注意各種情況下的申報要求,才能正確履行申報義務,避免罰款。(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25.《稅務漫談》境外領取美國退休金

楊心傳 2017年12月10日 06:00

最近,一些美國華人選擇落葉歸根,但又擔心401(k)、IRA等個人退休帳戶。不過,這類帳戶如同社安號一樣,不會因離開美國或身分轉變而失效。退休金帳戶要求專款專用,若未滿59歲半提前支取,需要支付10%罰金。根據國稅局說明,若退休金提前取款用於支付合格的高等教育學費、首次購房、失業期的醫保費用、重大人生事故,才可免罰。離開美國並不屬於這些例外情況,所以他們應根據年齡、身分、帳戶類型和其他實際情況具體規畫。

延稅式帳戶:1、如果你還有幾年就將年滿59歲半,可以先詢問雇主或金融機構,可否將資金留存在帳戶中,有些雇主很可能不允許離職員工繼續納入原有退休計畫,401(k)持有人可將資金轉存(Rollover)進IRA,待規定年齡再來美支取。2、如果你不想等到59歲半,可以一次性或分期取現,10%罰金雖不能免,但可根據自己收入水平酌情提取,有效減少應付稅收。例如,謝先生年屆50歲,2015年放棄美籍回到中國,2016年從IRA提取5000元,減去10%罰金500元調整項目後,得到4500元AGI,因謝先生已無美國身分,所以他只能填報1040NR稅表,在扣除逐項扣減450元(非稅務居民只能使用逐項扣減)和個人豁免額4050元後,應稅收入為零。3、如果年紀尚輕,在美工作時間短,並打算很快回國(如OPT實習的F-1學生),雇主配比(Match)遠低於罰金的10%,就沒有必要參與公司的401(k)。

二、羅斯帳戶(如Roth 401(k)或Roth IRA):Roth帳戶的免罰取款比抵稅式帳戶要寬鬆得多,如果你開戶期滿已5年,可直接提取本金部分,59歲半後可自由支取收益部分。若回中國後,仍想利用美國的退休帳戶進行投資,可考慮將退休帳戶的資金轉換(Convert)到Roth IRA。Roth IRA雖無傳統IRA的抵稅作用,但能享受帳戶中利潤部分免繳所得稅和不必在70歲半強迫取款(RMD)的雙重優惠,投資可無限制複利增長。

三、不抵稅式帳戶:傳統IRA分為抵稅式(Deductible)和非抵稅式(Nondeductible),非抵稅式IRA無法從當年應稅所得中扣繳,存入帳戶的通常為稅後本金。非抵稅式IRA的開戶者須進行額外的會計記錄,每年在1040個人稅表附上8606表申報國稅局。提領資金的時候,帳戶持有人不需為本金部分支付所得稅,但必須為投資所帶來的盈利部分付稅。未滿59歲半需要支付10%提前支取罰金。

很多人關心的社安金(Social Security Benefits)。如果你返回中國仍是美國公民身分,只要符合領取社會安全福利金的資格(掙滿40個季點),即便定居海外,也可以收到美國社安局寄來的社安金。綠卡人士一旦離開美國超過6個月,社安金便會停止發放,除非回美住滿1個月才可獲得「續期」。如果失去了美國身分(如棄籍或棄卡),社安局將從付給該非居民社安福利85%的金額裡一次性扣除高達30%的稅金。(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26.《稅務漫談》富豪嗆川普為富人減稅

楊心傳 2017年12月03日 06:00

近日逾400名超級富豪上書國會,呼籲共和黨人不要在如今國債高企、社會貧富差距日益擴大的情況下通過任何會加劇貧富差距、推動赤字增長的稅務法案。該聯名信函由倡導進步事業的「責任與財富」(Responsible Wealth)組織草擬,聯名人包括金融大鱷索羅斯(George Soros)、慈善家洛克斐勒(Steven Rockefeller)等位列全美國家庭財富前5%的富人,其財富之和幾乎相當於底層64%人口(約占全美2億人)的財富總和。

聯名信指出,單單是取消遺產稅就將使政府在未來十年減少2690億元稅收,而這個數字比聯邦食品暨藥物管理局、疾病防治中心、環保署三個部門的總預算都要多。在不開源、只節流的情況下,政府唯有通過取消一系列稅務抵扣和優惠,縮減公共項目的預算來彌補減稅帶來的損失。以犧牲工薪普通家庭為代價來為全美0.2%的富裕家庭謀利,這是他們所不能容忍的。聯名信要求政府進一步向富人增稅,以便獲取急需的財政收入,恢復對重要社會服務項目的投資,這有助於增加就業,鞏固中產階層,並確保美國的經濟成功。

這並非富人群體首次為自己請稅,股神巴菲特早先多次抱怨國會「溺愛」超級富豪,要求政府向包括自己在內的富人增稅。巴菲特認為現行稅制下的財富分配不公,主因是「以錢生錢」的資本所得在分配中所得過多,而以W-2薪資或1099自雇收入賺取的勞動所得在分配中所得過少。例如巴菲特本人在2010年收入為6285萬元,個人稅率只有17.4%。相比之下,他的20名受薪幕僚由於主要收入來源於勞力所得,按照常規稅率(10%-35%)加上AMT(26%或28%),個人稅率加以平均在36%左右。

川普的前首席策士巴農(Steve Bannon)也曾公開呼籲對年收入500萬元以上的巨富群體徵收44%的最高稅率,較當前稅法規定的39.6%高出4.4%。巴農認為,通過向美國富人增稅,可以填補為企業和中產階級減稅帶來的財政缺口,也有助川普挽回底層和中產支持者的民心。巴農的這一主張與此前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喜萊莉的稅務政策有異曲同工之處。

在聯名信函公開的同時,眾議院已於11月16日以227票對205票通過這項史上最大規模的稅改法案。目前,稅改在參院的前景還懸而未決,參議院版本與眾院有較大出入。根據國會「稅務聯合委員會」對參院版草案的評估報告,收入在1萬至7.5萬元的低收入和中低階層將在2021年起面臨增稅,5萬至7.5萬元的家庭增幅更是將達到14.6%。稅改案真正的考驗是在參院,因為共和黨席位只占微弱多數優勢(52對48),只要有三人跑票,就會重蹈「歐記健保」的覆轍。共和黨領袖已就部分稅改草案內容進行調整,但仍遭致龐大的批評聲浪。共和黨人要若想在未來十年將新增赤字控制在1.5兆元之內,整體稅收必須有很大幅度的增長來抵消減稅帶來的國庫損失。(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27.《稅務漫談》川普給富豪的聖誕大禮(下)

楊心傳 2017年11月26日 06:00

張氏夫婦年收入9萬元,育有三名子女,屬於中產階級家庭。在現有稅制下,可扣減2萬250元「個人豁免」(家庭成員5人,每人4050元)和2萬3000元「逐項扣減」(其中貸款利息2379元),得到上稅收入4萬6750元,初步稅負6080元(15%稅級),因子女均未滿17歲,得到3000元兒童抵稅額,最終應付稅金3080元。

在新稅制下,張氏夫婦只能選擇做標準扣減(貸款利息數額過小,不足以「激活」逐項扣減),不再有「個人豁免」,9萬元收入減去新的標準扣減額2萬4000元後得到上稅收入6萬6000元,初步稅負7920元(12%稅級),減去4800元兒童抵稅額後,最終應付稅金3120元,與現有稅制下的稅款相差不多,並沒有出現對中產階級的「大幅減稅」。

再看一個「單親」低收入家庭的例子。Lisa年薪3萬元(W-2),帶三個孩子(9至12歲),2017年預計退稅(低收入家庭退稅及兒童退稅)6800元,在川普的新稅率下,Lisa的稅率從原有的10%上升為12%。「戶主」標準扣減加豁免2萬5500元劇減為「單身」標準扣減1萬2000元,因此上稅收入增加1萬3500元。雖然每個孩子的退稅增加600元,但2018年的退稅仍為6800元,單親低收入家庭未獲任何好處。

事實上,只有「1%」和「3%」巨富群體受益,尤以「1%」最甚。首先,遺產稅若在2024年前廢除,全美0.2%的最富家庭可將大筆資產完全免稅地讓下一代繼承。在所得稅方面,對於K-1收入並非來自於專業服務公司的小企業主,可按比例將一部分收入開做給自己的W-2工資(按個人稅率課徵),另一部分作為營業收入(按25%徵稅)。廢除AMT、與納稅人實質相關的公司稅率下降都可使他們省下一筆可觀的稅金。

目前參院共和黨正草擬參院版草案,寄望能夠趕在年底前通過稅改,以實現川普上任來的首個立法勝利。10月底,共和黨已憑藉在兩院的席位優勢強行通過了2018財年預算案,這意味著稅法只要在參院獲得「簡單多數」51票即可通過。所以,撇開民主黨的反對,稅改成敗關鍵在於共和黨內部(在參院有52席)能否團結一致。來自紐約和新澤西兩個重稅州的洛比奧多和澤爾丁已公開反對取消原本州及地方所得稅的減免,以及對房地產稅的設限。另外的質疑聲集中在對財政赤字的顧慮,新稅改方案仍只強調節流,未說明如何開源,一旦落實,恐因此將赤字增加1兆5000億元。參院外交關係委員會主席柯克已表態只要增加一分錢赤字,他都不會支持。不少遊說團體和利益團體也對稅改的走向感到不安,地產業者和小商業聯盟均批評新方案以傷害中產階級和小商業為代價,來造福美國富人和大公司。稅改方案可能因各方的角力再度出現妥協,從聲勢浩大的「稅改」縮小至前總統布希時代那樣的「減稅」。(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28.《稅務漫談》川普給富豪的聖誕大禮(上)

楊心傳 2017年11月19日 06:00

川普於11月2日與眾院共和黨人公布「減稅與就業法案」(Tax Cuts & Jobs Act)後再次許願,一旦他的「史無前例」稅務改革法案通過,美國GDP增長將達到3%-5%,公司稅率的削減(35%降至20%)促使企業增加工資,進一步提高就業;中產階級家庭平均減稅1160元,年收入增加4000元。但經濟和稅務專家卻認為,川普的「聖誕大禮」只為「1%」及「3%」的富人製作,中產及低收入階層由於抵扣減少及福利縮減而變相增稅。現舉例說明。

徐醫生2017年家庭收入150萬元(W-2工資90萬元,K-1收入50萬元,C表自雇收入5萬元),房貸利息超過2.4萬元,地稅超過1萬元,逐項遞減13萬元,繳稅48萬元(36.2%)。假定2018年川普稅改成功實施,徐醫生的個人稅按照眾參兩院版本分別為:1、眾院版從事醫生診所、律所、會計事務所等靠勞力產生收入的專業服務公司「過渡」(Pass-Through)K-1收入不得享有一般S或P「稅收轉移實體」的25%優惠稅率。2、參院版「職業人士」(Professional S Corp or Partnership)的過渡K-1收入稅率一視同仁為25%。徐醫生在眾院版稅率為31.6%(交稅45.2萬元),參院版稅率為26.7%(交稅38.2萬元),分別省稅6%與21%。

而「藍州」的「逐項扣減者」(多為中產或中上階層),平均稅率低於25%的小企業主及依靠政府「紅藍卡」健保體系申報抵扣的耆老則淪為「受損者」,同樣舉例說明。

年屆80仍在大學執教的于教授是不折不扣的中產階級(2016年AGI為12.6萬元),他參加家庭護理,每年醫療費用近3萬元,約2萬元用於逐項扣減,他的W-2中的州市預扣稅、地稅、捐贈及2106表(與工作相關費用開銷)扣減近5萬元,平均稅率12.4%。川普的新稅率下他原先的逐項扣減及豁免額(夫妻2人)近8萬元驟降為2.4萬元,平均稅率為13.5%,所交稅從原先的6000元增至1.4萬元,相當於233%。

川普的新稅率已重新給中產階級「洗牌」,因為全美年收入9萬元以下的家庭超過87%,近30年來中產階級的「沉淪」與低收入補助家庭上限的「擴展」,使「中產」與「低產」的「接壤」有不斷重合之勢。以家庭年收入3萬至5萬元的階層(約占18%)為例,在收入偏低的州郡(如肯塔基、密蘇里州)是標準的中產階級,但在紐約、新澤西、康州地區只能列為低收入。川普對中產階級的畫分,基本著眼於把他送上總統大位的「鐵鏽帶」藍領階層,典型的5萬元左右收入(穩獲大學助學金)「標準扣減」家庭,稅改對這些群體的影響甚微。而對藍州工薪有房一族來說,提高標準扣減、稅率微幅降低以及增加的兒童退稅額,雖然都是減輕繳稅壓力的福音,但由於其他項目的撤銷,卻會造成得不償失。(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29.《稅務漫談》國稅局逆川而行

楊心傳 2017年11月12日 06:00

10月12日,川普發布停止給保險公司資助的行政令,先斷掉「歐記健保」的「糧草」,10月16日川普會見麥康諾時宣稱「歐記健保」已死,但隔日國稅局便宣布來年稅季納稅人必須在稅表上註明是否參加健保,未註明參加者將一律不接受稅表處理(退稅將不得發放或延遲)。由於歐記健保在立法層面猶存,國會共和黨人未能將其廢除和取代,川普只能在行政層面「釜底抽薪」。川普行政令允許保險公司出售低價但不涵蓋基本福利的保險,允許小企業主以協會健保的形式跨州投保,並停止撥款給保險公司, 逼迫保險公司退出健保市場,以顛覆目前為小企業和個人服務的健保制度。

有鑒於此,國會共和黨與民主黨在健改議題上首度進行跨黨派合作。共和黨籍參院衛生委員會主席亞歷山大(Lamar Alexander)與民主黨籍委員會成員穆瑞(Patty Murray)已聯手起擬「亞歷山大—穆瑞可負擔健保法案」,主張繼續支持聯邦對保險公司的貼補,允許各州靈活修改健保法,為30歲以上者提供高自付額的低價保單,以及要求政府在2018至2019年度撥款宣導及協助民眾納保。國會預算辦公室(CBO)報告指出,本法案可在未來十年為國家減少38億赤字。但該法案未獲川普認可。

2017年最後兩個月,國會議程已經排滿,尤其共和黨人希望在年底前通過稅改法案,暫時無暇顧及健保議題。這意味著於11月1日啟動的2018年歐記健保登記暫不受影響。從已釋出的2017年稅表草稿來看,國稅局仍按現有稅法和健保法設計表格。罰款規則與2016年相同,即每個成人695元(兒童減半,每家庭至多不超過2085元)或家庭收入超出納稅申報門檻部分的2.5%,兩者取其高。收入在100%至400%聯邦貧窮線以內的家庭可以拿到健保補助(8962表)。因特殊情況沒有醫保的人可以申請豁免免除罰款(8965表)。這意味著加入「歐記健保」的某些中低收入家庭,即使由於川普的砍殺而喪失了州政府的按月補貼(1095),但仍可能從國稅局拿到全年的健保退稅(8962表)。

目前,國會和白宮正加速通過稅改的步伐。10月26日,共和黨憑藉在兩院的席位優勢強行通過了2018財年預算案,成功「激活」稅法只要在參院獲得「簡單多數」51票即可通過的「調節程序」。同天,川普提名考特(David Kautter)擔任國稅局代理局長,將換下飽受共和黨抨擊的現任局長考斯基寧(John Koskinen)。

國稅局於10月19日又推出2018年1040表調整項目,7級稅率不變,逐項扣減「淘汰」及替換最低稅(AMT)豁免「門檻」略有提高,川普要剷除的遺產稅,國稅局宣布2018年死者的豁免額將從2017年的549萬元上升為560萬元(夫妻為1120萬元),2018年贈與豁免也將從2017年的1.4萬元上升為1.5萬元。國稅局如此行事,對川普是極大的不敬與諷刺。(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30.《稅務漫談》不抵稅式IRA的報稅

楊心傳 2017年11月05日 06:00

有讀者問:我太太今年已到退休金強制最低提領(RMD)的年紀,除了傳統的個人退休帳戶(IRA),我們還在數年前開立不抵稅式IRA(Nondeductible IRA),夫婦各自8000元,我們有8606表。請問:不抵稅RMD的報稅和提取規則是什麼?

答:因為不抵稅式IRA在投入時無法從收入所得中扣繳,存入帳戶的通常為稅後資金,因此在取款時無須為本金部分付稅,只需為投資所帶來的盈利部分付稅。開設非抵稅式IRA需要額外的會計記錄,請確保你在供款當年曾向國稅局申報過8606表,如果忘記提交,可以補交並附上當年1040表以茲證明這筆供款沒有用於抵稅,以保證不被誤當作抵稅式IRA(傳統IRA)多繳了稅。通常,IRA分為三種:傳統IRA、羅斯(Roth)IRA、不抵稅式IRA。納稅人可擇一或多項購買,但所有IRA類帳戶的總投入額不得超過每年5500元(年滿50歲者6500元)。

1、傳統IRA採用遞延式納稅機制,常用於調節當年收入所得,減少稅款。適用對象是未滿70歲半者,供款雖無收入限制,但能否抵稅則視供款人的收入水平以及是否購買了其它類別的退休計畫(如401(k))而定。2017年夫妻AGI在9.9萬元(單身收入6.2萬元)以下全抵,抵扣額隨收入增加而逐漸減少,直至夫妻AGI達到11.9萬(單身7.2萬元)時「殆盡」(Phase-out)。對於夫妻合報者,若夫妻AGI屬於高收入範圍(2017年為18.6萬元至19.6萬元),只要一方配偶參與了其他類別的退休計畫,另一方就不能全抵IRA金額。傳統IRA免罰取款的年齡是59歲半,非特殊情況(如首次購房、用於醫療或教育)的提前取款會被處以10%罰金,年滿70歲者必須開始每年提取不低於規定的額度(RMD),RMD具體數額取決於帳戶持有人的年齡及帳戶價值。

2、羅斯IRA雖無傳統IRA的抵稅作用,但能享受帳戶中利潤部分免繳所得稅和不必在70歲半強迫取款(RMD)的雙重優惠,投資可無限制複利增長。羅斯帳戶的免罰取款比傳統要寬鬆得多,一般開戶期滿5年即可提取本金部分,59歲半後自由支取。羅斯IRA供款並無年齡之限(即便年滿70歲半也可以繼續存放),但它有收入限制,2017年夫妻AGI達19.6萬元(單身13.3萬元)及以上者不得向羅斯帳戶供款。

3、非抵稅式IRA的RMD規定與傳統IRA相同,都不允許延遲甚至終身不取(不受RMD要求的只有羅斯IRA),未遵守RMD要求的人會面臨處罰,罰金以政府對開戶者壽命的預期值為基礎,最高處罰額可達應取款項的一半。你若覺得提領的金額超過生活所需,可考慮把多餘資金轉存入羅斯IRA,或用來支付將傳統IRA轉存為羅斯IRA產生的稅金。一般來說,非抵稅RMD提取同樣會收到1099-R表,應於8606表一起交給會計師作為報稅準備資料。(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31.《稅務漫談》川普稅改恐難成

楊心傳 2017年10月29日 06:00

越來越多的跡象顯示,川普稅改面臨重重障礙。為了降低稅改法案闖關的難度,共和黨人選擇將稅改提案與財政預算綁定,通過「調整程序」(Reconciliation Process)提交至國會討論。國會參眾兩院必須先通過作為稅改先決條件的預算案,提高舉債上限,然後賦稅委員會審核修改稅改提案,再由兩院對完整的法案進行投票表決。若要這一系列過程走完,至少要到明年初。截至目前,眾院已在10月5日通過了2018財年4.1兆(萬億)元的預算案,一旦預算案在參院也獲通過,觸發了「調整程序」,那麼稅改提案在參院只要獲得「簡單多數」51票便可成功闖關。共和黨內對稅改框架的質疑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收入分配和財政赤字。

收入分配也就是如何切分「減稅蛋糕」,共和黨內分歧嚴重。一、取消州及地方所得稅、房地產稅抵減對民眾的衝擊頗大,尤其是依賴逐項扣減的「藍州」居民。在眾院表決預算案時,紐約、賓州、新澤西等州多位共和黨眾議員投下反對票,這顯示取消州稅和地方稅扣減不僅遭致民主黨反對,共和黨內部也出現爭議。取消抵扣措施能使聯邦政府在未來十年籌措1.3兆元的收入,但將稅負重擔轉移至中產階級尤其中上家庭身上。

據統計,AGI在5萬至20萬元之間的擁房者將平均增稅815元,取消房地產稅抵扣將影響4070萬家庭。稅務政策中心分析,川普減稅計畫將導致四分之一納稅人增稅,包括30%中產階級(年收入5萬元至15萬元者)。保守派參議員保羅(Rand Paul)和魯比歐(Marco Rubio)已公開指責稅改不足以為中產家庭減稅。稅改涉及利益重新調整,其難度之大超乎想像。

稅改框架的最大問題在於只節流,未開源,導致財政赤字增加。如果不增加政府收入,就應該修改相關的條款,這將大大增加川普稅收法案帶來的聯邦赤字。赤字是國會對減稅的最大顧慮,共和黨內鷹派,如參院外交關係委員會主席、共和黨籍參議員柯克(Bob Corker)就已表態只要增加一分錢赤字,他都不會支持。赤字也將限制減稅的規模和持續時間。參院規定,使用「調整程序」的前提是稅收法案不得在十年後增加聯邦赤字,這意味著白宮提出的較為激進的減稅政策最後更可能是有效期十年的短期計畫。眾議長萊恩為首的共和黨人則傾向於「一勞永逸」的永久法案,因彼此的方案存在衝突,國會共和黨人和川普團隊更可能採用「永久」與「臨時」相結合的折衷方案 。

川普打著為中產階級減稅的旗號,行為富人及大企業減稅之實,必然在共和黨內遭致反對,恐重蹈健保立法失敗覆轍。(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32.《稅務漫談》新稅率25%是福是禍(下)

楊心傳 2017年10月22日 06:00

對於收入偏低、沒有房貸、扣減項目較少、被撫養人不多於兩人的中產家庭來說,川普新稅制可能是一個福音,但對於居住在高稅收州、依賴逐項扣減的擁房族來說卻不盡然。下面舉一例說明。

孫氏夫婦預計2017年收入9萬元(其中K-1收入8000元),育有三名子女,屬於中產階級家庭。在現有稅制下,可扣減2萬250元「個人豁免」(家庭成員5人,每人4050元)和2萬3000元「逐項扣減」(包括州市所得稅7446元,地稅7214元,貸款利息2379元),得到上稅收入4萬6750元,初步稅負6080元(15%稅級),沒有AMT。因子女均未滿17歲,得到3000元兒童抵稅額,最終應付稅金3080元。在新稅制下,孫氏夫婦只能選擇做標準扣減(貸款利息數額過小,不足以「激活」逐項扣減),不再有「個人豁免」,9萬元收入減去新的標準扣減額2萬4000元後,得到上稅收入6萬6000元,初步稅負7920元(12%稅級),減去3000元兒童抵稅額後,最終應付稅金3920元,相較現有稅制面臨小幅增稅(840元)。

據統計,在現有稅制下,4070萬家庭申報地稅扣除,3540萬家庭申報房貸利息扣除,其中38%家庭尚有10至20萬元的未償貸款,申報這兩類扣除項目的納稅人主要集中在5萬至20萬元的中產及中上家庭。由於在新稅制下使用逐項扣減的門檻提高,唯有房貸餘額在50萬元以上的家庭才可繼續從中獲益。根據PWC的評估報告,AGI在5萬至20萬元之間的擁房者將平均增稅815元。綜合來看,大企業、個人稅率在35%的小企業主、合夥人、富人群體(尤其頂端1%)將成為最大受益者。占人口三分之一的底層民眾平均減稅額不過百元,中產階層獲益程度也不痛不癢,更有可能成為稅改的「犧牲品」。

稅改框架仍有諸多細節待完善,如是否廢除夫妻分報、戶主等報稅狀態,若自住者無法在A表上逐項扣除地稅,出租者能否在E表上用地稅抵減租金收入,若W-2工薪族無法在A表上扣減工作相關開支(受2%AGI門檻限制),但1099自雇人士可在C表上全額扣減,是否會造成不公等等。川普期望稅改法案10月在眾議院通過,年底在參議院拍板定案。倘若減稅案過關,追溯回2017年,現有的表格都將大改,如上述的雇員工作相關開支2106表、替代最低稅6251表也將不復存在。

川普將其稅改與前總統雷根推動的1986年稅改比肩,1986年稅改將個人稅率從15檔簡化為3檔(15%-28%-38%),公司所得稅從5檔簡化為4檔(最高34%),對所得稅減免進行了整頓,規定公司所得稅在扣除各項優惠後不得低於20%。1986年稅改是白宮與兩黨議員歷時兩年討論才推出的產物,旨在通過擴大稅基和降低稅率以兼容公平與效率。在當前增支的背景下,卻無法有效擴大稅基實現增收,這將使聯邦赤字進一步拉大,財政愈加岌岌可危。(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33.《稅務漫談》新稅率25%是福是禍(上)

楊心傳 2017年10月15日 06:00

川普為「過渡」實體(Sole Proprietorship、S、P)制定統一稅率25%,可謂首開先河。現行稅制體系下,K-1收入(1040 E2表)及Solo(1040 C表)收入均隨7級(10%-15%-25%-28%-33%-35%-39.6%)個人稅浮動,唯Solo除收入稅外還加附社安稅(15.3%),所以是「雙重稅」。根據國稅局的統計數字,全美現有公司3100萬餘家,其中2800萬家為「過渡」實體,而「過渡」實體中76%為Solo,S和P分占14.8%及9.1%。

再看川普為「老百姓」畫分的三級稅率,根據原先披露的構想,12%涵蓋家庭年收入7.5萬元以下的家庭,25%涵蓋7.5萬至22.5萬元的家庭,35%涵蓋22.5萬元以上的家庭,因此一言以蔽之,川普為中產畫分了新稅率25%。25%的過渡「稅率」對於「1%」(年收入約70萬元的家庭),甚至「3%」(年收入25萬元以上的家庭)自然是求之不得,但對於多數小業主(Solo)或「夫妻店」(S或P)來說,他們的稅率遠低於25%,同樣對於年收入7.5萬至22.5萬元的中產家庭來說,由於他們失去了舉足輕重的逐項扣減(年收入7.5萬至10萬元的家庭中占60%,10萬至20萬元的家庭中占80%),使他們原先低於25%的平均稅率上升為25%,因此對於接近全美58%的中產家庭而言,25%的稅率絕不是「福音」。

9月27日,國會共和黨人公布了稅改核心框架,其內容大致符合此前預期,但仍缺乏具體細節。個人方面:1、將現行的7個級距改為12%、25%、35%三檔,綱要指出國會可能會增訂一個比35%更高的稅率。2、將標準扣減額提高至夫妻2.4萬元(單身1.2萬元),但同時廢除「個人豁免」以及為年滿65歲老人或失明人士提供的「附加標準扣除」。3、廢除絕大部分的逐項扣減項目,僅保留房貸利息和慈善捐贈。4、增加兒童抵退稅金額(具體增幅不明),擴大受益民眾範圍,撫養親屬(非子女)的家庭可獲500元的不退現抵稅額(Non-Refundable Credit)。5、廢除替代最低稅(AMT)。6、廢除遺產稅。

企業方面:1、C公司最高稅率從35%降至20%,而獨資經營、S公司、P合夥人公司的最高稅率從39.6%降至25%。2、廢除公司AMT。3、允許一次性扣減購買設備、廠房等資本投資費用(Full Expensing),而無須做折舊逐年扣減。4、限制C公司的利息扣除。5、鑒於企業已享低稅率優惠,以研發退稅(R&D Tax Credit)為例的各項稅收抵免、扣減亦將廢除。6、從全球徵稅改向領土稅收制度(Territorial Tax System)。7、對跨國公司從海外匯回的現金課徵一次性的「匯回稅」,具體稅率將取決於收益是以現金還是非流動性投資的方式持有。

雖然川普大力強調對中產階級的減負,但在公布綱要的隔天,身為稅改「六巨頭」之一的白宮經濟顧問柯恩(Gary Cohn)卻表示「在新架構之下,我們無法保證中產階級家庭不會面臨增稅」。(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34.《稅務漫談》川普減稅立場左轉

楊心傳 2017年10月08日 06:00

9月13日,川普在與民主黨領袖晚宴後為其稅改重新定調,「稅改是為了嘉惠中產階級並創造就業,而非造福富人,若富人群體的稅率必須升高,那就調升」,一語道出他很可能再次謀求與民主黨合作。川普立場左轉在共和黨內有跡可循,前白宮首席策士史蒂夫‧巴農(Steve Bannon)呼籲對年收入500萬元以上的巨富群體徵收44%的最高稅率,與前民主黨候選人喜萊莉在競選時提出對全美年收入逾500萬的4萬個家庭施以43.6%的最高稅率「不謀而合」。

財政部長米努勤(Steven Mnuchin)則在4月26日白宮公布稅改提案後,在接受外電訪問時拋出「此次稅改的核心是中產收入群體減稅和企業稅務的簡化,而非削減高收入階層」的「米努勤法則」。川普最近對富人不排除增稅,對中產階級減稅的承諾印證了班農和米努勤的提議。

據悉,稅改綱要最快在9月底出爐,國會稅改委員會將在此後數周內完成立法細節。減稅計畫的核心問題在於川普仍然堅持大幅減稅(企業稅從35%大砍至15%,同時下調個人所得稅),稅收驟減無疑使得政府財政不堪負荷。赤字壓力將迫使共和黨人做出取捨,參與稅改的眾院議長萊恩曾在9月7日表示,企業最高稅率可能會落在20%至25%之間,而非川普的15%,遺產稅和針對富人的幾個稅項可能也不會廢除,藉此讓共和黨的減稅計畫更可行。

先看保留遺產稅的可能性。此前瘋傳參與稅改的國家經委主席柯恩(Gary Cohn)在與民主黨人討論稅改規畫時脫口而出「只有『笨蛋』才付遺產稅」。該說法從側面印證了如今富人通過精妙的規畫避開遺產稅並非難事,當前遺產稅的課徵門檻是個人549萬元(夫妻1098萬元),僅影響全美0.2%的納稅人。國會預算處(CBO)估計,若保留遺產稅,可在未來十年為國庫挹注250億至340億元收入。相較全盤廢除,共和黨更可能採取折衷,轉而追求提高遺產稅的豁免額或調降遺產稅率。

再看企業稅改的走向。9月19日,參院財政委員會已就企業稅稅法召開聽證會,委員會主席、同樣參與稅改的共和黨「六巨頭」之一的奧林‧哈奇(Orrin Hatch)呼籲,不單是C公司,獨資企業、以S公司或P合夥企業形式存在的稅收轉嫁實體(Pass-through Entities)也應獲得降低稅率的優惠。副主席讓‧懷登(Ron Wyden)表示,「根據目前的稅改草案,那些最大、最富有的企業將獲得史無前例的減稅,這將造成一個2萬億(兆)元的財政缺口。『稅收轉嫁』的目的是幫助小型規模的企業,但現今有不少企業主濫用『稅收轉嫁』以躲避社安稅和賦稅義務,國會應在同意實施大幅減稅之前盡早修補這一漏洞。」

無黨派機構稅務基金會(Tax Foundation)主席斯考特‧霍奇(Scott Hodge)呼籲引入對購買設備、廠房等資本投資的「完全費用化」(Full Expensing,即一次性扣除,而不是做折舊逐年扣除),將公司稅率降至更具競爭力的20%,從全球徵稅改向領土稅收制度(Territorial Tax System)。

 

35.《稅務漫談》社媒時代的詐騙手段

楊心傳 2017年10月01日 06:00

隨著政府治理整頓的加強以及民眾防範意識的提高,2016年涉稅身分盜竊案件的數量已較2015年下降近46%,跡象表明2017年數字有望進一步下降。不過,政府仍因退稅詐騙每年蒙受約10億元的損失。已有稅務專家建議國會採用「退稅鎖定」(Refund Lock)來減少欺詐行為的發生。稅務專家羅傑‧哈里斯(Roger Harris)說,快速退稅和退現(Refundable Credits)增加了身分盜用的風險,這種制度裨益了部分納稅人,卻置所有納稅人於危險之中。退稅鎖定可以幫助那些並不著急拿到退稅的納稅人免於成為欺詐團夥的目標。

在當今社交媒體時代,詐騙手段可謂層出不窮。8月28日,國稅局發出警告,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借國稅局(IRS)和聯邦調查局(FBI)名義向網路用戶發送詐騙電郵,要求收件者點擊郵件中的鏈接,填寫調查問卷。該郵件帶有國稅局和聯調局的徽章,企圖讓受件者放鬆戒心,若受件者貿然點開鏈接,郵件中的勒贖病毒將立即鎖住電腦,藉此要求贖金解鎖。

不僅是廣大民眾,稅務從業者(Tax Professionals)群體也日益成為不法分子的下手目標,竊賊假借稅務軟體公司提供「軟體更新」之名或冒充新客人問詢,若報稅人貿然點開釣魚郵件中的網址或附件,極有可能導致電腦被駭,客戶數據被盜。國稅局與各州稅務局、報稅業者已從7月起開展一項名為「切勿上鉤」(Don't Take the Bait)宣傳活動,教導從業者如何應付形形色色的網釣詐騙,妥善地保護客人的個資安全:使用具有防火牆和防毒保護的安全軟體,並確保安全軟體是最新版本;加密存在電腦裡的稅務記錄;學習識別竊賊偽裝成正當組織的釣魚郵件、威脅性電話和簡訊,及時刪除並向有關機構舉報;確保個人資料、稅務紀錄安全無虞。

9月7日,三大信用機構之一的Equifax證實,因安全疏忽造成全美1.43億人(約占全美一半人數)信息遭駭,洩露的信息包括社安號、姓名、生日及地址。有了這些信息,任何人都可以冒名開戶、申請小額貸款、支取退休賬戶、甚至虛假報稅。鑒於此,民眾可採取以下措施應對:

首先,向三大信用機構中任意一家申請設立90天有效的臨時「欺詐警報」(Fraud Alert),有了它之後,任何試圖處理和你的信用紀錄相關的行為,包括開設新的信用卡賬戶、申請增加現有帳戶的信用額度,信用機構都需要額外的身分認證。若已確認自己是身分盜竊的受害者,可以遞交警方出具的證明,要求加入七年有效的「延長警報」(Extended Alert)。

第二,至少每月查看一次信用報告,監控自己的信用記錄變動,信用報告會顯示信用查詢(Hard Pull)數量(如曾經申請貸款,可以看到貸款機構的第三方查詢記錄)、開卡數量、欠款額度。若需要完整官方信用報告,則登錄www.annualcreditreport.com,每12個月可以免費索要一份。

最後,捲入涉稅欺詐的受害者,應向國稅局遞交14039表格(Identity Theft Affidavit,身分盜竊宣誓書)。

2017稅季國稅局已施行了許多嚴規,如報稅需要提供駕照或身分證明,在過去三年從未使用過的臨時稅號(ITIN)全被作廢,逾期的ITIN需要重新申請,W-2及1099自雇收入的申報截止日提前至1月31日,申請可退現的低收入所得退稅(EITC)和附加兒童退稅(ACTC)必須等到2月27日當周才能拿到退稅款,申領退稅的初次報稅者必須本人前往國稅局當面認證身分等等。(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36.《稅務漫談》綠卡不申報中國退休金

楊心傳 2017年09月24日 06:00

在8月31日世界日報舉辦「退休財務與省稅規畫」講座中,有讀者問我曾經在文章中提到綠卡人士的中國養老金和勞退金僅由中國徵稅,不必強制向美國稅局申報,能否提供依據。我在此做出回答。

國稅局對於提領外國退休金、年金徵稅的規定,若其來源於與美國締結稅收協定的國家,應採用稅收協定優先原則。根據「中美稅收協定」第17條規定,「由締約國一方政府根據其社保制度或公共福利計畫支付的退休金應僅在該締約國徵稅,因以前的雇佣關係支付的退休金和其他類似報酬應僅在該締約國徵稅」。這也就是說領取中國的養老金、公積金等,只對中國有納稅義務。而不在上述條例範疇中的私人退休帳戶取款、年金收益應作為普通的收入向美國國稅局申報,為其繳納的外國所得稅款可在1040稅表上做逐項扣除或外國稅收抵免(1116表)。

綠卡持有者的海外金融帳戶若在當年累計達到1萬美元,需要向財政部填報FinCEN 114表,金融帳戶包括退休計畫帳戶(類似美國的IRA)和年金帳戶,但不包括由外國政府提供的社安金、養老金帳戶。該規定同樣適用於特定海外金融資產8938表的申報,8938表的申報門檻是居住在美國境內,單身年底超過5萬美元或年中超過7.5萬美元,夫妻年底超過10萬美元或年中超過15萬美元;居住在國外超過330天,單身年底超過20萬美元或年中超過30萬美元,夫妻年底40萬美元或年中60萬美元。

美國公民只要符合領取社會安全福利金的資格,即便定居海外,也可以收到美國社安局寄來的社安金。但擁有綠卡的中國公民,一旦離開美國超過6個月,社安金便會停止發放,除非回美住滿1個月才可獲得「續期」。如果失去了綠卡身分,社安局將從付給該非居民社安福利85%的金額一次性扣除30%的稅金。

例如,江先生與太太2015年選擇「落葉歸根」回到中國,江先生向美國在華總領事館遞交I-407表自願放棄綠卡,太太仍保留美籍。因江太太是美國公民,所以江先生仍能選擇以稅務居民身分與太太合報1040稅表,而不是單獨以非居民外國人身分申報1040NR。2016年江先生收到的SSA表顯示當年社安金收入為1萬464美元,其中2668美元作為稅金由社安局代為預扣,所得的福利淨額為7796美元。江先生是稅法定義上的居民外國人(Resident for Tax Purposes),但實際身分是非公民外國人(Nonresident for Immigration Purposes),他所取得的社安金收入應被視作與美國工作、經商無關的收入以30%的單一稅率上稅。

稅務規則常因情況而異,尤其當本國稅法與國際稅收協定不一致,兩個稅務管轄區會對納稅人的同一項收入產生雙重課稅時,所得來源國一般具有優先徵稅權,居民國給予饒讓。

綠卡人士的海外退休金無須向國稅局申報,但在向美國政府申請社安補助金(SSI)或其他政府福利時,必須將其納入所得收入。若是已經入籍,如果收到來自中國的社保養老金或勞退金,應遵循美國稅務規則,在1040表「退休金領取」(IRA Distribution)項申報,有些在中國辦妥退休手續的華人,來美後已掙夠40季點,同時領取美國的退休金,則兩邊的退休金都要申報。例如,黃先生已歸化公民,來美前辦好退休手續,每月社保養老金2000元人民幣,2016年黃先生年滿66歲,又開始在美領取退休金,全年約1.2萬美元,黃先生需要申報中國及美國的退休金(全年約1萬5600美元),聯邦不需付稅(社安金單身豁免2.5萬美元),但紐約州市仍需繳稅。(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37.《稅務漫談》如何處理售屋利得豁免

楊心傳 2017年09月17日 06:00

有讀者來信,詢問售屋利得豁免事宜。內容是,我與我太太現有兩棟房屋,其中一棟是我與太太及女兒三人共同出資在十年前購買(各自占1/3產權),當時買價是56萬元,現在想出售,根據目前的市價,扣去購買成本,估計可獲淨利12萬元。該棟房屋是我的主要自住屋(過去五年內住滿兩年,並且從未出租),但我太太及女兒卻極少住在此處,因此不符合主要居所的要求。

若這棟房屋由我一人來賣,因獲利不到25萬元,可以豁免售屋利得。但這棟屋為三人所有,太太和女兒需要為他們各自的獲利繳稅。我可否做到僅我一人出售此屋?我考慮了幾種辦法:一是由她們出具「授權書」(Power of Attorney),由我一人全權賣屋。二是在準備把售後支票存入銀行前,由太太及女兒分別在支票背面寫上「付給指定人」(Pay To the Order of)。三是在買賣成交之前,由她們分別簽署Quit Claim Deed,把所有權讓給我一個人。我們三人均為美國公民,我與太太採用夫妻合報,女兒單獨申報,請問哪種方法最為妥當及省稅?

我的回答如下。

一、「授權書」是當事人授權受託人,讓其代為處理財務和法律事宜。假如太太和女兒在異地,需要你代辦房屋買賣,可以使用授權書,但這不代表太太和女兒將自己的財產權轉讓給你,賣房收益仍會按產權份額分配給你們三人,每人需根據自己的情況和實際支付成本計算(或免除)資本利得(Capital Gain)。你滿足自住免稅規則,所獲收益可以享有25萬元的售屋利得豁免。太太雖與你夫妻合報,但因不滿足「主要居所測試」,需申報4萬元(12萬元×1/3)的長期資本利得。同理,女兒也有4萬元的長期資本利得需要申報。

二、 太太和女兒在過戶後將支票支付給你會有雙重稅的問題,她們不但需要在個人所得稅上分別申報她們按產權配額所得的資本利得,付給你的支票還要面臨贈與稅的問題,有關贈與稅的解答請看下文。

三、Quit Claim Deed為「簡單地契」,是一份沒有任何擔保的土地契約,轉讓人放棄不動產所有權,但並不曾擔保自己是真正所有人,也不會為不動產所有權中出現的任何問題辯護,所以「簡單地契」一般用於產權沒有爭議的交易中(如夫妻、家人之間的轉讓)。另外兩種常見的產權轉讓書形式是「完全擔保地契」(General Warranty Deed)和「特殊擔保地契」(Special Warranty Deed),在此不展開討論。需要注意的是,不少華人為省錢省力,喜歡私下進行產權轉移,比如父母轉給子女,買主因信用分數不夠,讓其他加入成為業主取得貸款,之後再將產權轉回原來的買主等。這些沒有經過中介公司(Escrow Company)處理、沒有牽涉產權保險的房屋轉移,將在未來出售、產權公司調查產權時出現問題。因此,建議由執業律師來幫你辦理轉讓手續。

假如太太和女兒將她們所持有的產權轉讓給你,你將成為100%的房屋所有人,那麼資本利得12萬元全由你一人申報,因你滿足自住免稅規則,故沒有所得稅問題。不過,產權轉讓視為「贈與」,夫妻之間可以享受無限贈與的優惠,故你和太太之間沒有贈與稅的問題。女兒2017年至多可以免稅贈與你1.4萬元,超過部分需要繳納贈與稅(709表)。女兒也可選擇利用終身贈與免稅額「寬免」2017年所需繳納的贈與稅,不過相應地,其遺產稅的豁免額也會減少,終身贈與免稅額和遺產免稅額相連,簡稱為「贈遺統一免稅額」,2017年的免稅額度為549萬元。

綜上比較,夫妻之間可以選擇簽署「簡單地契」進行產權轉讓,女兒則視情況而定。(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38.《稅務漫談》川普稅改志在必得

楊心傳 2017年09月10日 06:00

根據彭博新聞社(Bloomberg)的調查,經濟學者們對川普稅改的推行持樂觀態度。鑒於2018年將舉行中期選舉,共和黨人勢必要在此之前全力以赴,拿出響噹噹的政績。眾院議長萊恩表示,兩院共和黨領袖已和白宮在稅改關鍵問題上達成共識,有信心在年內通過稅改。國會將在9月5日復會後優先處理財政預算案及債務上限問題,以避免政府在9月底陷入停擺,隨後在預算決議案基礎上修改並表決稅改法案。

國會共和黨人傾向於一勞永逸的永久性稅收政策,他們計畫利用預算和解程序(Budget Reconciliation)繞開民主黨,在參院只需51票贊成就能通過提案(共和黨在參院擁有52席),使用該流程的前提是預算決議案得到通過並且稅改措施不得在十年後增加聯邦赤字(即伯德法則)。川普政府則想優先為個人和企業大幅減稅,他們所提出的削減措施較為激進,冒著巨大的債務赤字風險,這意味著白宮提出的減稅政策更可能是為期十年的短期方案。因彼此的方案存在衝突,國會共和黨人和川普的行政團隊正在協商,採用「永久」與「臨時」相結合的折衷方案 ,例如防止美國公司海外避稅的稅收政策可能是永久法規,而降低個人稅率則可能會在十年後過期。

政治網(Politico)援引熟悉稅改幕後討論的人士稱,稅改方案將會大幅縮小此前提案的規模,趨於溫和。1、簡化並降低個人稅率,同時拓寬稅基。2、加緊稅收補助的審核,限制個人臨時稅號持有者獲取兒童退稅補助。明年稅季國稅局將繼續緊盯低收入所得退稅和兒童退稅,延至2月中旬後發放。3、麥康諾在8月21日表示,不會對房屋貸款利息抵扣施加上限,但會通過取消部分逐項扣減優惠,為減稅籌措資金。若取消州市所得稅和房地產稅的扣除,將顯著增加擁有高稅率的「藍州」納稅人的成本。4、合併豁免額,擴大標準扣減額。5、贈與稅將以某種形式被保留,以防止關聯納稅人之間的收入轉移。6、醫改多次觸礁,共和黨人決定廢除「歐記」卻又未能提出替代性法案是主因,倘若在國會占絕對優勢的共和黨未能在來年中期選舉前通過廢除案,中期選舉後將更為渺茫。2017年健保強制罰款若繼續留存,其罰金將與2016年相同,每個成人695元(孩童347.5元,每個家庭不超過2085元)或家庭再調整收入的2.5%,取高者罰。民眾可選擇不在稅表上披露健保信息。7、公司稅削減至22%至25%之間,此前川普所承諾的15%最高稅率難以實現。8、取消企業的利息抵扣優惠,利於企業去槓桿和宏觀經濟穩定。9、允許中小企業的資本支出即時折舊,即不再採用逐年的資產折舊,而是在當年直接將作為費用扣除(Full Expensing),此舉有利在中短期鼓勵企業投資。10、政府已放棄通過20%邊境調節稅彌補財政損失的方案,從事中美進出口貿易的公司可以舒一口氣。11、對美國公司的海外利潤實行大赦,按10%較低稅率一次性納稅,引發資本回流美國,提高美國的儲蓄率和投資率,促進經濟增長和通貨膨脹回歸正常水平。

對於川普和國會共和黨人來說,年內完成稅改表決是勢在必行,近半年來立法受挫、白宮內鬥等一系列事件如今反而強化了他們的緊迫感,讓他們擱置分歧,盡快完成各項重要的財政談判。9月的兩項財政「大考」(2018財年預算案和債務上限)將直接決定稅改的前景,由於「歐記」健保「殘存」,健保「抵稅」提前領取,但「懲罰條例」形同虛設,政府國庫只出不進,加大了平衡預算的難度。(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39.《稅務漫談》川普稅改衝擊房產市場

楊心傳 2017年09月03日 06:00

川普未能如願推翻歐記健保,鎩羽而歸,現急於從稅改中取得成績。從地產大亨到一國之首,川普的稅改政策是否會利好於他此前所從事的行業,是房地產界人士和廣大屋主最為關心的議題。從此前華府發布的稅改大綱可知,稅改擬將簡化個人所得稅級(10%-25%-35%),提高標準扣減額(單身1萬2600元,夫妻合報2萬4000元),取消州及地方稅、房地產稅在內的一系列逐項扣減項目(僅保留房貸利息和慈善捐贈),廢除AMT、遺產稅及針對高收入人士(單身25萬元,夫妻20萬元)的淨投資收益稅。共和黨人認為,取消大部分逐項扣減項目可使高收入階層承擔相應的高額稅負,保證各納稅人之間的稅負公平。不過,該提議遭致房地產從業者、建築商、貸款機構的反對,全國房地產業協會(NAR)直批稅改計畫對擁房族,尤其依賴逐項扣減的中產階級屋主不利,傷及房屋銷售,恐導致另一波房市崩盤。

根據NAR委託普華永道(PWC)評估「稅改如何影響所有者住房」的報告,若川普稅改得以實施:1、AGI在5萬至20萬元之間的擁房者將平均增稅815元,而同樣收入水平的無房者則較現在少繳516元稅金。2、AGI介於3萬至4萬元之間的擁房者將面臨小幅增稅。3、AGI在20萬元以上的高收入群體將成為稅改最大受益者,平均減稅至少1.5萬元。4、稅改對AGI在5萬元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影響甚微,平均減稅額不過百元。5、房貸欠款在10萬至50萬元的家庭稅負將增加,而房貸餘額在50萬元以上的家庭稅負則減少。6、預計在2018年,擁房者在個人所得稅的整體稅收中占主要份額(約83%)。NAR擔心稅改將造成擁房者與無房者之間的稅負不公,削弱新買家的購房意願。

在現有稅制下,2018年將有3540萬家庭在逐項扣減A表上申報房貸利息扣除,其中1360萬戶(占38%)尚有10萬至20萬元的未償貸款,有4070萬家庭申報房地產稅扣除,申報這兩類扣除項目的納稅人主要集中在5萬至20萬元的中產及中上家庭。但在新稅制下,只有700萬納稅人(占全美納稅人4.7%)能夠繼續使用逐項扣減,其中600萬人符合申報房貸利息扣除資格。據彭博財經網的測算,只有年收入達到32.5萬元,能夠申請60.8萬元房貸的家庭才有「資格」獲得逐項扣減,因此川普稅改已將中產階級完全排除在逐項扣減之外。對於目前受益於房貸利息扣除的屋主,取消房地產稅等扣除項目和個人豁免額極有可能會導致其稅負上漲,即便採用新的標準扣減額也「於事無補」。

除了買房自住,許多民眾也熱衷於將房產作為一種投資方式。美國房地產自2009年至2011年受次貸危機影響跌入谷底後逐漸復甦,已持續繁榮八年,與股票「牛市」相呼應,「房市」早已脫離了市場估值,浮現「泡沫」。聯準會(Fed)從2016年底前開始調升利率,抑制通膨,以此調控房地產市場。如果租金增長速度不夠快,投資者向其他資產類別尋求更高回報率,可能會對資本價值構成下行壓力。PWC的報告顯示,新政或將導致房屋價值在短期內迅速下跌10%,在州稅和地稅較高的州,下跌幅度可能更大。房地產上下遊的帶動鏈條較長,對經濟造成的衝擊不容小覷。

川普政府計畫在9月公布稅改架構,勞工節後送交國會聽證和審議,並期望參眾兩院能在9月或10月表決通過作為稅改先決條件的2018財年預算決議案,11月通過稅改法案。不過,稅改太過偏向「1%」富裕階級,不為民主黨所容,對赤字和公共債務持保守態度的共和黨內部意見分歧,估計今年完成稅改的目標難以達成。(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40.《稅務漫談》退休收入應申報

楊心傳 2017年08月27日 06:00

不少華人來美後抱著「不拿白不拿」的心態,濫領醫療補助、糧食券、低收入退稅等優惠,美其名曰「入鄉隨俗」。但如今,川普政府的新政刀鋒將直指這些積弊,違規申領福利者將面臨不同程度的處罰。這份擬議中的行政令要求剔除領取社會救濟的移民申請人,加強審查移民申請是否存在福利欺詐行為;持有綠卡的移民一旦被查出仰賴救濟度日,將考慮予以遣返;來美的新移民必須在財務上自給自足,至少五年內不得享受福利。

公民、永久居民在申請家屬依親移民時,都須填寫經濟擔保I-864表,表明會盡義務照顧申請者來美後的生活,不會使之成為公眾負擔(Public Charge)。由前總統柯林頓簽署的「個人責任與工作機會和解法」也曾明文規定,新移民5年之內不得申領聯邦政府提供的社會福利。但多年來,各級政府缺乏有力監管,華人社區濫用福利現象普遍,有人即便腰纏萬貫,也要分一杯羹,且看下面兩則實例。

宋先生一家於2013年通過親屬移民身分來美,隨即以80萬元全現金在紐約長島的著名學區Syosset購置住宅,以便三個子女就學。宋先生聽聞領取退稅優惠需要有基本的勞力收入(Earned Income),於是成立了一家無實際經營業務的空殼公司,給他和太太出W-2工資之用。由於「低薪」,宋氏夫婦從中國的「高淨值人士」搖身一變為美國的「低收入戶」,不但全家享有「白卡」福利,每年還領取高額的低收入退稅補助(EITC)。後來,宋先生乾脆關掉自己的公司,去中國人的公司裡做雇員。宋氏夫婦在2016年稅表上申報的2萬多元「名義」收入,僅夠支付他們當年的高昂地稅,又如何能有「餘錢」維持日常開銷?但無奈現有的申領規則「不管資產,只看收入」,讓有心之人有漏洞可循。

張小姐2015年投資移民來美,經保險經紀介紹於當年購買了歐記健保,從4月起每月支付保費407元。2015年張小姐股票投資淨賺1萬元,出租房虧損1.2萬(利用房屋折舊等大額開支沖抵4.3萬元租金收入,造成帳面虧損),投資移民項目K-1收入550元,總收入為負值。她收到的健保1095-A表上顯示,全年保費支付3663元,次低銀級保費(SLCSP Premium)為0,無任何健保退稅補助(Premium Tax Credit)。張小姐的報稅人指出她屬於「低收入」,只要在8962表(健保退稅核算表)手動填上適用於其所在郡的SLCSP保費,便可得到3348元健保補助退稅。張小姐國內資產頗豐,無須在美工作,她只要透過稅務設計就可將自己歸為「貧戶」,每月實際只花費三、四十元就可納保。

要讓美國再度偉大,改革不合理制度,加大懲戒力度,已迫在眉睫。未來政府打擊詐領福利的手段有二:一是嚴格執行聯邦法規,對白卡、糧食券等福利項目的資格進行年審,透過信用公司的查驗服務或其他高科技手段驗證公民身分和經濟來源; 二是各州府在申請階段嚴格把關,將申請人提供的資料提供給州內、州外不同的政府機構交叉查驗,以找出「破綻」。

在目前大環境下,民眾應依法申報海外資產和收入。值得注意的是,對於已歸化成為美國公民的耆老,來自中國的社保養老金和勞退金都應作為上稅收入申報。他們累積的退休金帳戶餘額超過20萬美元(單身)或40萬美元(夫妻合報),即使人常住國外同樣需要申報8938表。廣大民眾不可心存僥倖,為貪圖福利隱匿收入和資產而 「引火上身」,詐領福利者若被查出,不但面臨稅務和醫療雙重罰單,對移民身分和未來的歸化造成負面影響,甚者還會被追究刑事重罪。(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41.《稅務漫談》巴農欲征極富稅

楊心傳 2017年08月20日 06:00

川普白宮首席策士史蒂夫‧巴農(Steve Bannon)呼籲對年收入500萬元以上的巨富群體徵收44%的最高稅率,較當前稅法規定的39.6%高出4.4%。巴農認為,通過向美國富人增稅,可以填補為企業和中產階級減稅帶來的財政缺口,也有助川普挽回底層支持者的民心。巴農的這一主張與此前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喜萊莉的稅務政策類似。喜萊莉在競選時提出對全美年收入逾500萬元的4萬個家庭施以43.6%的高稅率,限制富人適用的減稅項目,凡稅率高於28%的個人或家庭,其「逐項扣減」將開始受到限制。

不過,對巴農的劫富論調,財政部長米努勤(Steven Mnuchin)和國家經濟委員會主席柯恩(Gary Cohn)深表反對,他們表示白宮從未考慮向富人實施加稅,更不會給中產階級加稅。川普在8月初的受訪時也駁回了巴農的論點,說消除絕大多數的逐項扣減項目(僅保留房貸利息和慈善捐贈)已足以保證高收入階層承擔相應的高額稅負。

在健保法案上遭遇重挫的共和黨人現加快稅改進度,想扳回一城。7月27日,眾院以黨派分明的235對192票通過了耗資4.2萬億元的2018財年預算案,旨在未來十年內削減6.5萬億赤字,以期在2027年實現預算盈餘。由共和黨草擬的這份預算案,除了大幅度削減稅務外,也納入了總值2030億元的聯邦社福補助項目削減措施(包括削減5000億元「紅藍卡」撥款、1.5萬億「白卡」及歐記健保款項等)。財政撥款核算與稅改政策緊密相關,該預算案必須得到參眾兩院的批准,才能繞開冗長辯論(Filibuster),讓共和黨有望在參院以簡單多數(超過50票)通過稅改立法。

外界擔心,稅改之路恐比健改更加艱難,川普白宮和國會共和黨人在稅改初見雛形時便出現了分歧,眾議院籌款委員會主席布雷迪(Kevin Brady)認為白宮應從眾院的稅改草案入手,但川普政府卻另起爐灶。在白宮內部,以巴農為首的極端保守派與以米努勤為代表的經濟精英派之間的矛盾漸趨成勢。在社會上,以銀行家和基金經理為代表的投資者傾向於認為,白宮版稅改方案在國會獲得通過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以企業主為代表的群體則對本次30年以來最大幅的稅改較為樂觀,認為稅改確能改善企業經營環境,為經濟注入活力。

過去30年的減稅政策都是建立在調整稅基的基礎上,與前總統雷根和小布希時代相比,川普的稅改計劃只看到「節流」(減少撥款),並無有效的「開源」(擴大稅基)。在眾院通過預算案的當天,共和黨人宣布在川普競選之初就被視為關鍵經濟政策、並寄以增加稅收厚望的邊境稅「夭折」,也難怪巴農要疾呼對富人增稅,平衡財稅。

川普政府一再表示此次稅改的核心是中產收入群體減稅和企業稅務的簡化,而非惠澤富人。但如果政府執行減稅政策,富人一是可以通過精巧的稅務設計最大限度利用新稅法的抵扣額度(單是慈善捐贈就有很多文章可做);二是由於富人的收入顯著高於中低階層,他們能獲得減免額也相對更高;三是對企業的減免有助於增加富人的紅利股息,投資收益又享受優惠稅率。這種種效益疊加,貧富差距更為擴大。如果政府實施增稅政策,將稅率繼續推高,又會帶來投資大幅減少,就業端大幅增加的壓力,低收入人群的總體收入將被迫減少。政府須通過社會福利的方式將富人的部分稅款補貼窮人,形成現在這樣補助增加也無法解決貧富差距的局面。

巴農代表的是共和黨的極右勢力,但在給富人加稅的策略方面,與民主黨不謀而合,這為川普政府下一步的稅務改革提供了殊途同歸的空間,我們拭目以待。(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42.《稅務漫談》J-1豁免服務期的報稅

楊心傳 2017年08月13日 06:00

最近,有讀者通過周刊編輯部問我一個問題。他說,他是美方資助的博士後,持J-1簽證,現在來美第二年。他已經豁免(Waive)了兩年回國服務期。他的問題是:此後三年,他還能享受中美稅收協定(US-China Tax Treaty)的免稅期嗎?

我的回答如下:

J-1簽證是授予外國人來美學習、進修或從事研究工作的簽證,持J-1簽證來美的人員在美停留期滿後須返回原所在國兩年,因特殊原因需要逾期的人員,應向政府提出豁免申請。J-1簽證有多種類別,包括學生、受訓人員、教師、教授、訪問學者和專家等。

稅法將身在美國的外國人分為「居民外國人」(Resident Alien)和「非居民外國人」(Non-Resident Alien)兩類,前者又稱之為「稅務居民」(Tax Resident),與美國公民承擔同樣的報稅義務,而後者只需就美國境內產生的收入報稅(1040NR表)。國稅局在界定居民身分時通常採用兩個法則:一是綠卡法則,即是否擁有永久居留權;二是實質居住法則(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實質居住」的定義是(1)本年度在美居住31天及以上,並且(2)本年度和過去兩年在美天數加權平均達到183天及以上,計算公式為本年在美天數+上一年在美天數的1/3+再上一年在美天數的1/6。

他所說的「免稅期」,確切說法應是稅務上的「個人豁免期」。「豁免個人」(Exempt Individuals)不受上述的「實質居住法則」之限,可按非稅務居民身分填報1040NR表,享受稅收協定待遇,免除社安及醫療稅(統稱為FICA稅)。

根據國稅局519號刊物和中美稅收協定,持有J-1簽證的學生在來美後的前五個日曆年度(Calendar Year),教師、教授和訪問學者在來美後的前兩個日曆年度可免征FICA稅。學生在來美後的前五年,教師、教授和訪問學者在來美後的前三年享受所得稅優惠。豁免期不可疊加使用,若J-1學生曾以教師、受訓人員或F1學生身分獲得五個日曆年度的豁免,若J-1的教師或受訓人員在過去六個日曆年度中有兩年以教師或受訓人員或學生身分獲得豁免,此後都將無法再作為「豁免個人」。

一般來說,博士後以J-1研究學者(Research Scholar)來美從事科學研究和專業的培訓、技術交流活動,所以他可享受兩個日曆年度的FICA免稅和不超過3年(從入境起實際在美的36個月)的所得稅優惠。需要注意,兩個日曆年度並不等於累計24個月,即便你是2016年12月31日入境美國, 2016年都應算作你享受FICA豁免的第一個日曆年度。

假設來信者2016年9月來美研究深造,2019年底前不再離境,他所在的科研機構每月向其支付酬勞(W-2工資),那麼他(1)在2016年和2017年免繳FICA稅,2018年起他的身分從非稅務居民轉為稅務居民(Tax Resident),需要繳納FICA稅;(2)根據中美稅收協定第19章,他從事教學與科研的收入在入境後的36個月內(2016年9月至2019年8月)免繳所得稅。2016年和2017年你應以非稅務居民身分填報1040NR稅表並附上8843表申明報稅狀態,在1040NR表第5頁OI副表的第L問「免稅收入」上詳盡填寫所使用的協定和免稅金額。

但在2018年和2019年,在報稅原則上他不能再繼續使用1040NR表,而是需要使用稅務居民的1040表,但他仍可享受中美稅收第19章給予訪問學者從事教學與科研收入的3年免稅優惠(2016年9月至2019年8月),具體做法是在1040表第21行其他收入一欄填上「US-China Tax Treaty」和需要從總收入中減去的免稅金額(如-10000元),並附上8833表向國稅局申明所適用的稅收協定內容。(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43.《稅務漫談》夫妻合報及分用售屋利得豁免

楊心傳 2017年08月06日 06:00

1994年前,屋主售屋的資本利得條款是,55歲以上的屋主一生可行使一次售屋豁免12.5萬元資本利得。但自柯林頓主政時期(1994年)推出自住售屋(過去五年中住滿兩年)資本利得(Capital Gain)夫妻合報豁免50萬、單身戶主豁免25萬。豁免額提高後,華人屋主如魚得水,廣為應用,本文僅探討夫妻合報背景下,分別使用各自25萬資本利得豁免的可能及條件。

毫無疑問,如果夫妻分報,各自均有權要求25萬售屋資本利得豁免,但對於收入較高的家庭,其夫妻分報的稅率要遠高於夫妻合報。下面舉兩個例子。例一,陳大衛在洛杉磯投資銀行工作,年薪165萬,太太張蘇珊在紐約市投資公司上班,年薪17萬,陳大衛每周末返回新澤西家與家人團聚。2016年,陳張如果採用夫妻合報,交稅67萬元(平均稅率37%),如採用夫妻分報,陳需交稅63萬元(平均稅率38.8%),張需交稅5.4萬元(包含AMT,平均稅率31%),分報比合報多交1.4萬元,因此採用合報。2016年秋,陳張分別賣掉了新澤西與洛杉磯的住家(其中洛杉磯的康斗為陳在星期一至四時居住),分別獲利24.8萬元與6.5萬元。兩處居所均為自住,過去五年中已住滿兩年,按照通常的慣例,陳張可申報新澤西的獲利豁免(24.8萬元),但洛杉磯的獲利(6.5萬元)則得交稅,因為售房盈利豁免條例每兩年可使用一次,但兩年之內不可重複使用。此種申報的前提是把夫妻看作一個整體,但現實中也往往會分開,各擁有自己的住房。

例二,蘇先生與太太姚女士於201五年結婚,他們各自擁有一套婚前房產,於2016年同時售出(均各自住滿兩年),蘇姚可各自申報售房獲利豁免至於25萬元。

回到陳張各自售房的例一,不同之處在於新澤西州的房產於婚後共同購置,洛杉磯的房產則只在陳的名下,由於陳售洛城康斗在先,因此在回答國稅局是否滿足售屋利得豁免的關鍵四問時有如下四答:一、你是否過去五年在此居住了至少兩年?是;二、你的配偶是否過去五年在此居住了至少兩年?不是;三、你在過去兩年中是否使用過售屋利得豁免?沒有;四、你的配偶在過去兩年中是否使用過售屋利得豁免?沒有。注意由於配偶不滿足在過去年五年中住滿兩年的測試,洛城康斗出售已轉化為陳的單獨出售,最高豁免額為25萬。

再看陳張稍後賣出的新州第二棟屋,「四問」依次的回答為:一、不是;二、是;三、有;四、沒有。所以第二棟屋雖然夫妻共同擁有,但因先生不滿足「主要居住地」(Main Home)測試,新州房屋出售同樣轉化為配偶的單獨出售,最高豁免額為25萬。由於夫妻擁有不同的主要居住地,因此售屋利得法則在一年中應用了兩次(夫妻各一次)。

現在把陳張兩棟房的售出時間再稍加變化,第一棟康斗於2016年售出,第二棟自住屋於2017年售出,陳張是否可以連續申報豁免,答案是肯定的。這是因為2016年的豁免是在陳的名下,而2017年的豁免是在張的名下,只要他們各自不違背兩年內重複申報豁免(特殊情況除外),就可以連續使用。

自住售屋或投資換屋(1031)條款雖已經耳熟能詳,卻並不完善,多有爭議之處。很多出租房出租若干年後,自住兩年賣出以享用50萬(25萬)利得豁免條款。國會議員提議完善修改條例,按自住「比例」豁免(Prorate)。例如John與Julie五年前買房先出租三年,然後收回兩年賣掉賺了50萬,只能豁免20萬,出租時期賺的30萬仍要交資本利得稅。(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44.《稅務漫談》健保案殊途同歸?

楊心傳 2017年07月30日 06:00

參議院共和黨人於7月13日公布了新健保法案的再修訂版,以期彌合黨內參議員們的分歧,挽救舉步維艱的健改法案。該版本仍將大幅削減7000億元「白卡」經費,但同時也保留了原定為高收入者廢除的三種稅項。

主要修訂內容有:1、保留歐記健保中對個人年收入超過20萬元及夫妻收入超過25萬元高收入群體所徵收的0.9%附加醫療稅(Additional Medicare Tax)和3.8%凈投資收益稅(NIIT)。據統計,該兩項稅收可在未來十年為政府籌得逾2000億元稅收。另外,保留歐記健保中保險公司只能抵扣50萬元高管薪資作為運營支出的規定,以此限制大型保險公司濫用減稅手段和高管「自肥」的現象。2、保留對健康儲蓄帳戶(HSA)不當使用的罰款,但稅率從20%降至10%,首度允許使用HSA存款支付保費。3、允許保險公司出售最低保費的「巨災保險計畫」(Catastrophic Coverage),該類保險保費較低,但可享受的福利較少,自付額(Deductible)較高。4、提供700億元協助各州穩定健保財務,推行健保改革。5、若保險公司不向帶病投保者徵收更高保費,則可獲得來自政府的補貼,補貼額度尚未可知。若保險公司出售的計畫未達歐記健保「最基本福利」標準,則不必強制接納該類投保者。專家擔心這種做法可能使有病史者更難找到可負擔的計畫。

再修訂版吸納了以克魯茲(Ted Cruz)為首的強硬保守派所提出的「消費者自由修正案」(Consumer Freedom Amendment)。保守派認為,政府應該放鬆管制,容許保險公司出售承保範圍有限的低價保單(Bare-bones Policy),條件是它們也必須提供符合歐記健保裨益消費者的保險福利的保單,由民眾自行在「川記」和「歐記」兩類計畫中選擇。但保險業者批評該方案會攪亂市場,溫和派共和黨人也認為,如果開此先例,會誘使健康的民眾一窩蜂購買廉價保險,只有年長者、體弱多病者購買承保範圍較廣的保險,這將最終導致弱勢群體和帶病投保者的保費飆漲。另一個存在分歧的議題是如何削減「白卡」資助,溫和派希望延緩對「白卡」經費的逐步遞減,這自然無法獲得力倡「減支」的保守派的認同。

再修訂版公布後,保守派的蘭德‧保羅和溫和派的蘇珊‧柯林斯(Susan Collins)已明確表示反對,保羅認為再修訂版與完全廢除歐記健保的目標相差甚遠,柯林斯則不滿數百萬人失保,反對削減「白卡」。為保證共和黨人能盡早達成共識,溫和派的葛理漢(Lindsey Graham)和醫師出身的卡西迪(Bill Cassidy)在7月13日也提出了一項妥協方案(Alternative Approach),即仍繼續保留歐記健保的大部分稅項,但如何使用將交給各州掌握,給各州更大的靈活性,「藍州可做藍州的事,紅州有紅州的選擇」。

共和黨向來反對加稅,更急於廢除歐記健保的加稅,現今卻考慮維持對富人徵稅的規定,從眾院最初的「僅保留歐記健保中的允許帶病投保和26歲成人納入父母健保」,到參院版的「為收緊白卡擴展設定過渡期,延續歐記健保根據收入水平計算補助」,新健保法案越發向「歐記」靠攏,也為稅改帶來了不確定性。參院版恢復「3%」增收附加投資收益稅(3.8%)及附加醫療稅(0.9%),已給川普的稅改藍圖撕開了一個缺口。眾院議長萊恩已公開表示無法接受參院保留「歐記」為富人增稅的提案,隨著莫朗(Jerry Moran)及麥克李(Mike Lee)於7月17日返回華府後加入反參院健保案的陣營,麥康諾(Mitch McConnell)二度「闖關」宣告失敗,共和黨被迫與民主黨合作,也未可知。(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45.《稅務漫談》跨國公司將申報8975表

楊心傳 2017年07月23日 06:00

繼2010年3月「肥咖」條款催生8938表七年之後,國稅局於6月30日頒布適用於企業的國外金融資產申報8975表(Country-by-Country Report),與個人8938表相匹配,旨在把監控範圍擴展到跨國公司。8975表及其A副表要求上一會計年度集團整體收入達到8.5億美元規模的美國跨國終屬母公司按年度申報公司下屬的企業實體,並說明每個實體的所屬稅務管轄地、所在國和主要經營活動,並提供在每個稅務管轄地的財務資訊和雇員資訊,財務資訊包括收入、稅前利潤、已繳納的所得稅額、法定資本、未分配利潤、有形資產等。

8975表應隨終屬母公司的所得稅表(如1120、1120S、1065、990-T等)一同申報,一份8975表至少附有一份A副表,每一個稅收管轄地對應一份A副表。8975表將在今年9月正式啟用,生效期追溯至2016年6月30日(企業也可根據Rev Proc. 2017-23,自行選擇追溯至2016年1月1日),已在9月前申報所得稅表的企業需做改稅,重新附上該套表格。通常,一個LLC若不選擇成為稅務定義上的公司,是被視作 「無國別」 (Stateless)實體,實際控制其營業活動的美國母公司也應在A副表上申報該LLC的財務和雇員資訊。

BEPS是20國集團(G20)領導於2013年委託經合組織(OECD)啟動實施的國際稅改項目,意在遏制跨國企業利用各國稅制差異和徵管漏洞規避納稅義務。其中第13項行動要求各國立法規範大型企業的國別資訊報告,以及實現各稅收管轄地之間的國別報告交換。與美國採用雙邊交換機制的國家有加拿大、韓國、愛爾蘭、新西蘭等12國,國稅局將從2018年6月起與這些國家的主管稅務機關實現資訊交換。

近年來,全球稅務情報交換的頻率加快,不僅大型跨國企業,個人和中小型企業的境外資產也愈發透明化。除用於申報海外「帳戶」的FinCen 114表和用於申報海外「資產」的8938表外,很多人都忽略申報海外「股權投資」的5471表。FBAR(FinCen 114表)的執行機關為財政部,意在防止洗錢和不法資金流動;FATCA(8938表)的執行機關為國稅局,旨在監控美國個人及企業的海外收入來源。5471表屬於FATCA範疇,如果個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擁有海外公司50%以下的少數股權,只需簡單申報持股情況即可;如果個人及公司控股超過50%,則需申報受控海外公司(CFC)的詳細財務狀況,包括盈餘分配、該公司與關係企業的關聯往來交易。

目前,美國華人個人或夫妻持股擁有一家中國公司並不少見。國稅局設計5471表的目的是希望通過該表與美國個人及公司所得稅表進行比對,以確保投資利潤分配納入美國應稅範圍。如果美國身分的個人及公司持有海外公司的少數股權,那麼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潤延稅的優惠,可以等到實際分紅時再向美國繳稅。如果是50%以上的完全控股,則要看海外公司的收入性質,若絕大部分為被動收入(如利息、紅利、租金),那麼國稅局是不允許美國身分的股東等到分紅時再繳稅。

FinCen 114表、8938表及5471表幾乎覆蓋了金融類資產,但海外房地產等實物資產尚未納入申報範圍,海外房產的租賃和買賣活動只在納稅人1040所得稅表上體現。由於美中的資訊不匹配和監管漏洞,在中國大陸、香港等地房產升值浪潮中賺得盆滿缽滿的美國身分人士中存有僥倖心理的大有人在,現在8975的出籠有效地堵塞了原114、8938及5471系統中的漏洞,使海外逃稅洗錢無所遁形。(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46.《稅務漫談》明年健保費飆漲成定局

楊心傳 2017年07月16日 06:00

6月22日,參院共和黨領袖麥康諾(Mitch McConnell)公布了新健保法案的修正草案(Better Care Reconciliation Act of 2017),主要內容包括:1、廢除針對個人和雇主的強制購買要求及相應罰款,並將此規定最早追溯至2016年初。2、從2019年起對健保中斷超過63天的人實行長達六個月的鎖定期,即半年不得納保的懲罰條款,以此遏止民眾僅在緊急醫療需求前才購買健保。3、保留歐記健保中允許26歲以下成人納入其父母健保計畫和帶病投保的規定,但不再強制各州提供急救、妊娠、處方藥、兒科等福利。4、延續歐記健保根據收入水平計算稅務抵免,而非眾院版按年齡來計算,但申領者家庭收入不得超過聯邦貧困線水平收入的350%。5、從2017年起廢除對單身年收入20萬、夫妻收入25萬以上者徵收的3.8%投資收益稅,從 2023年起廢除對此類群體徵收0.9%的附加醫療稅。6、在未來7年內逐步降低聯邦政府對各州「白卡」(Medicaid)資助份額至57%左右。7、對白卡申領資格和花費設限,不再採用開放式付款。

概言之,參院版議案較眾院版保留了更多「歐記」條款,但以更大力度削減政府對投保者的資助。不同於眾院的一刀切,參院設定了過渡期,今明兩年政府仍會遵循歐記健保為低收入者提供「費用津貼(Cost-Sharing Subsidies),直至2020年終止,白卡擴大計畫將在2020年至2023年之間逐步收緊,直至2024年取消。

據國會預算辦公室(CBO)初步估算,若參院版法案得以通過,明年將有1500萬人失保,到2026年這一人數或攀升至4900萬。凱瑟家庭基金會(Kaiser Family Foundation)分析指出,新法案將促使普通民眾保費上漲74%,未及「紅藍卡」受益年齡的55歲至64歲的人保費更是翻倍。新議案允許保險公司向年長者收取比年輕人高出5倍之多的保費,減少對低收入群體購買低自付額的補貼。所謂低保費(Low Premium)是建立在高自付額(High Deductibles)的基礎上,其結果是隨著年齡增加和收入減少,若想要維持原來的保險計畫就必須面臨急劇增加的醫療支出。但對於1%最富群體而言,新法案有益於他們年均減稅4.5萬元。批評人士指出,參院版法案大舉將財富自中低收入家庭移轉給富裕階層,對富人、製藥業者和保險業者大幅減稅,卻以縮減百萬民眾的健保補助來彌補。

該草案不僅遭到民主黨抵制,部分共和黨議員、保險業者、醫療業者亦提出反對。德州議員克魯茲、肯塔基州議員蘭德‧保羅在內的共和黨極右派要求連根拔除「歐記」,共和黨中間派則要求為低收入和工薪階層提供更優厚的抵稅福利,以更緩和的方式收緊「白卡擴大」。屈於黨內基層壓力,麥康諾將原定於國慶之前的表決延後,不過他表示有信心趕在8月休會前交付院會表決。

不論是「川記」還是「歐記」,都無法抑制明年健保費飆漲的事實。由於難以吸引年輕人投保以抵消帶病投保者的成本及保費津貼被取消的種種不確定性,全美近半數的保險公司已提出保費上漲計畫,漲幅在10至30%不等。各保險業者的保費計畫須經政府批准才能落實,勢必將成為兩黨對於新法辯論的焦點。

歐記健保納入2000萬無保人士,但「嫁禍」於中產階級,強制「人人健保」更為人詬病,川記健保試圖扼制醫療補助(Medicaid)的濫發惡性膨脹,但未來十年省下的7000億經費中,45%用於為「1%」的富人省稅,中產階級並未沾光,他們或面臨飆升的保費,或失去保險。(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47.《稅務漫談》米努勤法則難以兌現

/楊心傳 2017年07月09日 06:00

日前,美國財政部長米努勤(Steven Mnuchin)在接受外電訪問時重申,無論新健保法案是否能在國會通過,川普政府都會預備好稅改方案,力爭在今年完成自前總統雷根以來最大規模的稅務改革。米努勤表示,此次稅改的核心是中產收入群體減稅和企業稅務的簡化,而非削減高收入階層稅負,他的這一承諾也被稱之為「米努勤法則」(Mnuchin Rule)。

不過,有人認為在現階段恐難以實現,其原因是共和黨的初步提案將導致聯邦赤字增加數萬億元,而超過99%的改革收益將利於「1%」最富階層。在上個月的國會聽證會上,米努勤並未就川普會否拒絕簽署一份惠澤富裕階層、違背其競選承諾的法案做出表態,他說華府與參眾兩院正在努力就稅改計畫達成共識。

華府曾在4月26日公布了一頁稅改提案,基本內容是:刺激增長、擴大就業、簡化稅制、降低稅率。重點包括簡化個人所得稅率級距(10%-25%-35%),提高標準扣減額(單身1萬2600元,夫妻2萬4000元),但取消大部分逐項扣減項目(僅保留房貸利息和慈善捐贈),提高兒童及被撫養人照顧費用扣除額,廢除AMT、遺產稅、及針對高收入人士(單身25萬元,夫妻20萬元)的淨投資收益稅,公司所得稅的最高稅率降至15%,僅對公司的美國來源所得課稅,對公司遷回的海外利潤按10%徵稅。相較於前總統雷根500多頁的稅改草案,川普的稅改草案寥寥數字,欠缺細節,也未說明如何彌補減稅成本。預計稅改的最終方案在國會層層立法流程審議修改後,會與該提案有所區別。

共和黨控制了參眾兩院,但稅改之路仍面臨層層阻力。一是赤字壓力。向來對公共債務持保守態度的共和黨內部對稅改意見分歧,單靠健改所節省的資金並不足以填補稅收缺口,而由眾院議長萊恩主推、被寄以增加稅收厚望的邊境調整稅又無法在黨內獲得足夠的支持。公共預算研究組織(CRFB)就稅改的已知部分估算,未來十年美國將產生6.9萬億元的赤字。米努勤認為「通過稅改拉動經濟增長、減少抵扣項及堵住漏洞,能夠抵消相應的成本,而稅改吸引海外數萬億元資金回流,可使美國得以實現3%甚至更高的經濟增長」,但CRFB估算經濟增速必須維持在4.5%才能抵消減稅成本,而這一水平自1970年代後從未有過。

二是兩黨博弈。除了個人稅率普降和免征額提升外,取消AMT、遺產稅(2017年起征額為549萬元)、淨投資所得稅大多是利好於富人階層的措施,也絕對不為支持給富人增稅的民主黨所容。由於期望川普減稅,今年有不少富人和企業選擇遞延收入、延付預交稅,稅收慢於預期已迫使財政部超額舉債,預計最早在今年8月就將再次觸及債務上限,有鑒於此,國會很難輕易通過任何擴增財政赤字的計畫。

三是稅改的有效期,根據國會要求,若共和黨的稅改計畫無法被其他收入或減支措施所抵消,稅改至多為10年期限。從前共和黨籍總統雷根和小布希的歷史經驗來看,刺激經濟增長的更多是赤字而非單純減稅,如果赤字壓力迫使立法者通過調整財政開支等方式實行「稅收中立」,那麼稅改對經濟增長的作用就相對有限。

出於競選策略,米努勤去年11月許願川普政府為中產階級減稅,富裕階層則會「加稅」「減稅」並濟,不會偏好富人。但川普上台7個月之後拋出的一紙稅改大綱,徹底打臉米努勤。中產階級從川普的稅改方案無法得到任何實惠與好處(中小業主股東、合夥人除外),稅改方案代表的完全是「3%」(家庭年收入單身20萬、戶主22.5萬、夫妻合報25萬)像川普本人及其內閣成員組成的富裕階層。(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48.《稅務漫談》肥咖條款恐後繼無力

/楊心傳 2017年07月02日 06:00

繼川普宣布退出巴黎協定之後,美國政府又一次向全球行動計畫說「不」。6月7日,在國際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論壇上,76個國家和轄區共同簽署了「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多邊公約」(又稱「BEPS多邊公約」)。這份公約是第一份在全球範圍內協調跨境投資所得稅收政策的多邊法律文件,旨在為修訂全球3000多個彼此存在差異的稅收協定提供法律工具,可有效幫助各國落實BEPS最低標準。簽訂者包括歐盟全體成員國、中、日、韓、澳等國及地區,但美國不在其列。

「BEPS多邊公約」是OECD在推動「金融帳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多邊公約」(CRS MCAA)後的又一大反避稅成果。CRS被稱之為全球版「肥咖」 (FATCA)條款,它的運作方式是協約方的金融機構將該國或地區非居民(Non-Resident)個人或企業的帳戶信息上交至稅務機構,由各國稅務機構進行情報信息交換。金融帳戶類型包括存款、託管、投資、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及年金帳戶。這些信息情報,有利於各國政府發現並打擊逃稅行為,從而提高全球範圍內的稅收遵從水平。對於不合作者,OECD將會公布名單,並制定制裁措施。

以中國為例,中國稅務總局已從今年1月1日起展開對新開帳戶的盡職調查;對既有帳戶,優先調查金額超過600萬人民幣(約88萬美元)的個人帳戶、被動收入(如利息、股息)占當年總收入50%以上的企業帳戶。低資產現存帳戶持有人以自我聲明為主,並佐以其居住地址退定居民身分;企業現存帳戶達25萬美元以上者將被審查,就反洗錢規定,判定其稅務居民身分,必要時也會要求自我聲明和盡職調查。對於2017年新設立的個人和企業帳戶,不分資產價值,不分金額大小,都必須提供自我證明。金融機構如不履行調查義務,將會影響其納稅信用等級。

截至目前,共有90個國家和轄區納入CRS, 53國將率先在今年9月進行稅務資訊交換,這其中包括眾多投資者熟悉的 「避稅港」: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百慕大、盧森堡、愛爾蘭。中國(包括港澳)、加拿大、新加坡、澳大利亞等37國將在明年9月跟進。美國依然不在參與國之列,美國財政部的理由是美國已有健全的反避稅制度和信息交換制度, 「肥咖」與 CRS的重疊會造成金融機構的混亂。

不過,「肥咖」與CRS不同。一、本質:「肥咖」是美國國內立法,CRS是國際組織搭建平台,參與國執行。二、 交換模式:「肥咖」是美國vs.金融機構,雙邊協議; CRS則是國家vs.國家,多邊互惠協議。三、對象:「肥咖」主要影響的是持有境外帳戶的美國人、美國跨國公司及締約國的金融機構; CRS影響的是100多個簽約國的非稅務居民,從「抽查」變為「普查」, CRS的影響範圍更大。四、申報門檻:「肥咖」(8938表)只針對帳戶餘額超過5萬美元(或年中值達到7.5萬美元)的個人帳戶及不同限制的公司帳戶;CRS沒有可豁免於審查的個人帳戶持有人金額門檻。五、金融分類範疇不同:為了防止個人通過在非CRS參與國設立投資機構而非法避稅,CRS特別增設消極非金融機構,如果消極非金融機構A持有另一家金融機構B,B不僅需要識別A,還需要「穿透」A識別出其實際控制人。規避「肥咖」申報的策略在CRS下將難以奏效。

批評者認為,「肥咖」讓富有的美國人無所遁形,美國卻成為了富有外國人眼中可以藏匿財富、逃避母國稅收的「避風港」。現在,每個國家都在努力成為新國際秩序的參與者和受益者,而美國卻堅守「一對一」合作,美國究竟要走向何方?(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49.《稅務漫談》國稅局訴報稅協助人又敗

楊心傳 2017年06月25日 06:00

6月1日,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法院對以註冊會計師亞當‧斯蒂爾和布萊尼‧蒙措斯(Brittany Montrois)為首的報稅協助人起訴國稅局濫收費用一案(Steele, et al. v.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做出裁定,審理此案的法官羅斯‧蘭博斯(Royce Lamberth)在判決書中寫道,「國稅局雖有權要求報稅協助人使用納稅識別號碼(PTIN),但無權向後者收取發行PTIN的用戶費用」。法官禁止國稅局收取PTIN費用,並令其將此前收取的1億5000萬元(現估計達到2億4500萬元)款項全數退還。目前, PTIN系統已被暫停,需要辦理或更新PTIN的報稅協助人可關注國稅局「稅務人士專頁」(Tax Pros)瞭解實時資訊。

國稅局自2011年起全面要求報稅人使用PTIN並在稅單上填寫此號碼,PTIN的申請費為50元(2016年前為64元),更新費為33元,申請人必須提供個人與企業信息、稅務信息,具有專業認證的註冊會計師、律師、登記報稅人等還應提供執照資訊。推動PTIN系統的前國稅局長舒曼(Douglas Shulman)認為,PTIN能更好地把握報稅質量,識別並追蹤報稅協助人,確保納稅人得到有道德的服務,增強稅制的完整性。

國稅局在本案中辯稱,授予報稅協助人權利準備稅表、獲得客戶的報酬即是國稅局提供了有價值的服務或事項,理應為這一服務收費。但蘭博斯法官駁回這一論點,並指出「國稅局試圖授予(報稅協助人)本不應由國稅局授權的權利,並從中牟利」。這並非國稅局第一次「踢到鐵板」,本案被外界視作為2013年國稅局越權案(Loving v. IRS)的延續,當年同是來自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的詹姆斯‧柏斯伯格(James Boasberg)法官裁定,國稅局強制「準報稅協助人」(Independent Tax Preparers)必須限期通過考核方能執業的法規「違憲」。柏斯伯格法官依據的是財政部230通告和美國貨幣與財政法典的條款,國稅局能夠監管有資格代表客戶與國稅局交涉的六類專業報稅人士(包括註冊會計師CPA、律師、登記報稅人EA、登記精算師、登記退休計畫經紀人、登記估價人),準報稅協助人無此資格,故不應在國稅局的管轄範圍之內。

國稅局兩度上訴被法院駁回,唯有以「自願進修項目」為折衷之計,要求PTIN持有人每年「自願」完成18小時的「學分」(CE)。繼Loving v. IRS案之後,獲取PTIN並非難事,人人有權為他人準備稅表。全美註冊會計師協會(AICPA) 對此不敢苟同,認為國稅局的「自願」整頓計畫會「攪渾」稅務局及報稅人隊伍的秩序,更會給民眾留下參與項目的報稅協助人都是受國稅局「認可」的錯誤印象。

Loving v. IRS案的首席律師丹‧奧爾本(Dan Alban)被問到對國稅局濫收費用一案的評價時說,國稅局預算資金已嫌不足,若要其將2億元拱手相還,恐是雪上加霜,更何況全美共計70餘萬報稅協助人,退款工作耗財耗力,國稅局定會對地方法院的這一裁決提出上訴。

5月23日,川普政府發布的預算草案中,提議賦予國稅局「增加對報稅人的監督權力」,另提議財政部長(現為斯蒂文‧努欽)作為監管者。若預算草案獲國會批准,準報稅協助人分層次納入230號通告(Circular 230)管轄範圍之下,國稅局被授予「尚方寶劍」,可「師出有名」,統領百萬報稅大軍。隨著近年來資訊盜竊、退稅詐騙不法活動的愈演愈烈,報稅人隊伍急需整頓。站在國家和民眾的利益高度,國稅局要有所為,國會迅速釋權、授權是關鍵。(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50.《稅務漫談》臨時稅號申領退稅受限

楊心傳 2017年06月18日 06:00

川普政府於5月23日公布了2018財年(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預算草案,預算支出約為4.1兆(萬億)元,該預算案提出政府將在未來十年逐步減少3.6兆財政支出,涉及社會福利、教育、科研、環保等各個方面。除了醫療補助計畫(白卡)、糧食券(SNAP),大學補助及貸款計畫之外,低收入退稅(EITC)、兒童抵退稅(Child Tax Credit)、「美國機會」教育退稅(American Opportunity Tax Credit)等中低收入階層的福利津貼亦會遭到削減,低收入退稅將在未來十年減支11億元(減幅0.2%),可償還的附加兒童退稅(Refundable Additional Child Tax Credit)驟減271億元(減幅13.5%),教育退稅減少5億元(減幅1.3%)。

預算案並要求,任何退稅優惠的申領者、配偶及其子女都必須具備社安號(SSN)以及合法工作身分。白宮預計收緊申領資格,可杜絕非法移民濫領退稅的現象,在未來十年為政府減支400億元。在現行稅制下,納稅人必須有SSN及合法工作身分才有資格申領低收入退稅,而兒童退稅(8812表)的申領者無須有SSN,可使用臨時稅號(ITIN),但其被撫養人必須滿足「合格兒童」(Qualifying Child)的要求:未滿17歲的公民或合法外籍人,與納稅人為親屬關係,該兒童必須在稅表上作為納稅人的被撫養人(Dependent),且沒有經濟實力支付他一半以上的生活費。

現舉兩例。宋先生為跨國專業技術人員(L-1簽證),太太從事社區服務(L-2簽證,可合法在美工作),兒子在私立小學就讀5年級(L-2簽證)。根據移民法,L-1子女雖享有綠卡同等的就學待遇,卻不具備合法工作資格,因此無法申請SSN。2016年宋先生W-2收入10萬元,太太W-2收入4500元,為兒子申請臨時稅號並將其列為被撫養人,獲得1000元兒童抵稅額(每個兒童1000元,夫妻AGI超過11萬元,單身超過7.5萬元,開始以超出部分5%的金額逐步減少直至殆盡)。如果依據川普的預算案,宋氏夫婦雖有社安號及合法工作身分,但兒子的臨時稅號卻不再奏效,他們將無法獲得此項抵退稅。梁女士為「單身」母親,兒子雖在美出生有社安號,但梁多年來只有臨時稅號,屬低收入(不足2萬元),按照川普的預算方案,梁將無法享受每年3000元的兒童抵退稅。

近年來,針對低收入退稅和兒童抵退稅的欺詐案例屢見不鮮,國稅局估算在2016財年所發放的低收入補助和附加兒童退稅中,分別有168億元(占總額24%)和72億元(占總額25.2%)為不適當退稅(Improper Refund)。今年稅季,國會責成國稅局出台若干項整治措施:1、低收入退稅和附加兒童退稅延至2月15日後發放。2、更名並改版8867表(Paid Preparer's Due Diligence Checklist), 在原有低收入退稅的基礎上,新增兒童抵退稅和美國機會教育抵退稅(AOTC)兩類需要「嚴格把關」的稅收抵免,更加強調了報稅準備人(Paid Preparer)的連帶擔保責任。3、如果納稅人曾被拒絕低收入退稅或兒童退稅,兩年內不得再次申領該項補助,構成欺詐者在十年內都不得申領。4、對於初次報稅準備人(尤其是申領退稅者)進行身分確認(Identity Verification),收到國稅局LTR4883C信函的納稅人需要親自到國稅局當地辦事處「驗明正身」。

不過,國稅局長考斯基寧表示,受限於聯邦撥款的縮減和稽查人員的流失,國稅局難以全面防範及對欺詐退稅的發生。自2010年起,國稅局已被縮減了逾10億元的預算,人員流失近三成,川普政府計畫在2018財年再次裁減國稅局2億元預算,恐是雪上加霜。

目前,川普政府提出的新版健保法案及減稅計畫仍在審議階段,白宮的這份預算草案以通過稅改為基礎,國會還將對其進行協商和修改,國會將在6月30日確定最終的財政預算法案,並在10月1日新財年開啟之時實施。(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51.《稅務漫談》川普健保法下的Medicaid

楊心傳 2017年06月11日 06:00

5月4日,共和黨版健保方案(American Health Care Act,俗稱川記健保)以黨派分明的217票對213票在眾院驚險過關,目前已移交由參院審議,根據今年1月初通過的預算決議案,參院只需獲得51張贊成票即可立法通過。此案最重大的改變是減少政府對各州醫療補助計畫(Medicaid,俗稱白卡)的補助,2016財年(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聯邦政府和各州府為白卡共撥款5530億元(其中聯邦承擔63%,各州府承擔37%),覆蓋全美7500萬低收入兒童、成年人、殘障和年長者。眾院版健保法允許聯邦政府按照人均或固定「配額」計算補助額,若某一州沒有足夠的金額彌補差額,可能會縮減人數、削減福利或減少支付保險公司的金額。新健保法將從2020年起凍結白卡擴展計畫(歐記健保為19至64歲的族群擴大了白卡申請資格),已參與白卡擴展項目的31州及哥倫比亞特區將無法獲得聯邦為各州提供的匹配援助(Matching Funds),尚未參與的19州(多數為共和黨的傳統選區)也將被禁止實施擴大計畫。未來各州所核發的白卡,均由州府自行負擔所有經費。

5月23日,川普政府公布2018財年(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預算案,計畫在未來十年內削減6160億元白卡和兒童健康保險計畫,該預算案假定眾院版健保案能夠順利立法,但預算案能否通過還將由國會定奪,國會將討論預算案的細節。假設預算案和眾院版健保法案(最早或於2018年1月1日起生效)雙雙獲得立法通過,那麼不僅31州1100萬白卡擴大申請者又將被打回「無保族」,本身就領有白卡的兒童、殘障、耆老低收入者恐也會被無辜波及。

下面以紐約州為例說明,目前共有640萬名紐約州居民持有白卡,占據全州1980萬居民人口32%,而其中逾216萬民眾是白卡擴展計畫的受惠者。2016至2017財年,紐約州府為白卡共撥款185億元,獲得聯邦為「擴展計畫」提供的50%匹配援助。由於擔心川普政府會進行削資,紐約州府已通過「聯邦財政反應機制」等一系列舉措,以便州府在通過2018財年(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預算案後仍有餘地做出調整,州長葛謨(Andrew M. Cuomo)表示,一旦聯邦資助金額減少8.5億元或以上,州府將提出統一減支計畫,不排除通過增稅、削減福利、縮減白卡補助名額等辦法。業界擔心,紐約州從2016年起為不符合白卡資格的低收入本州居民推出的「基本計畫」(Essential Plan,屬於歐記健保範疇)項目也會隨著聯邦資金的「斷鏈」而不復存在。紐約市市長白思豪擔憂,州預算案潛在削減了州府對於紐約市白卡項目的撥款,市府今年將為此增加近1.8億元的醫療預算(目前年開支約63億元),若歐記健保被廢除,市公立醫院還將損失20億元。

保險公司也面臨著不確定性,川普政府及眾院共和黨人在5月22日向聯邦巡迴上訴法庭要求,推遲90天對涉及700萬人的成本分攤補貼(Subsidy)提出報告。健保業者最為關心的是來年能否繼續獲得聯邦的補貼,幫助它們減輕歐記健保允許「帶病投保」帶來的高額成本。凱撒家庭基金會(Kaiser Family Foundation)估計,保險公司為應對政府計畫的不確定性,可能將保費上漲20%以上。

目前,共和黨在參院占據52個席位,據悉參院多位重量級共和黨議員已成立工作小組,準備「另起爐灶」,假設參院通過了修改後的健保方案,還將送至眾院再次表決。新健保法案將是2018年中期選舉和2020年川普能否連任的決定性議題,由於新版健保法案將權利下放至各州,允許各州自行選擇是否准許帶病投保、擴大白卡,因此各州州長和州議員候選人也必須向選民作出表態。(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52.《稅務漫談》中產無法從川普稅率中受益

楊心傳 2017年06月04日 06:00

川普稅務改革方案一旦在眾參兩院通過(眾院微弱多數通過),可能從2018年實施(針對2017稅季)。從稅率「級距」來看,川普以10%-25%-35%代替了歐巴馬的10%-15%-25%-28%-33%-35%-39.6%。如果「加權平均」的話,川普為23.3%,歐巴馬為26.5%。表面上看,中產家庭(泛指年收入5萬至15萬)在川普的稅率下為10%(7萬5000元)及25%(22萬5000元),在歐巴馬的稅率下為15%(7萬5000元)及25%(15萬2000元)。年收入超過15萬元的「中上」中產家庭,還有「替代最低稅」(AMT,26%-28%)「纏身」。但由於川普在廢除AMT的同時,也廢除了中產家庭倚賴的一系列扣減項目,如W-2中的州市預扣稅、住家地稅等,使中產家庭的「失」高於「得」。現舉例說明。

今年彼得鄭年收入7萬5000元,太太收入5萬元,帶兩個孩子,W-2中州市預扣稅7500元(6%),地稅1萬元,房貸利息1萬5000元,捐贈5000元,2016表與工作相關扣減1萬元,逐項扣減共計4萬7500元,再加4個人頭「豁免」1萬6200元,上稅收入為6萬1300元,交稅8268元(平均稅率6.6%)。根據川普頒布的稅改方案,逐項扣減僅保留房貸利息及捐贈,彼得鄭夫婦為2萬1000元,低於川普更新的夫妻標準扣減額2萬4000元(未提及人頭豁免額),因此逐項扣減被排除。

根據彭博(Bloomberg)財經網的測算,2500萬類似彼得鄭的屋主將被排除於逐項扣減之外,因為他們的房貸利息(包括捐贈)無法達到2萬4000元,而少數房貸利息即使達到2萬4000元的屋主,不出幾年由於「本金」付款比重的增加同樣退出逐項扣減。據統計,在所有報稅人中,逐項扣減占30%,但在年收入7萬5000至10萬元的家庭中,逐項扣減的比重近60%,年收入10萬至20萬的家庭中,逐項扣減的比重近80%,因此在中產家庭中,逐項扣減舉足輕重,不可或缺。同樣根據彭博財經網的測算,只有年收入達到32萬2000元,能夠申請60萬8000元房貸的家庭才有「資格」獲得逐項扣減,因此川普的稅改已將中產家庭完全排除在逐項扣減之外。

在川普的稅率下,彼得鄭只能「享受」標準扣減2萬4000元,假定人頭豁免「照舊」,則上稅收入提高至8萬4600元(12萬5000元減2萬4000元後,再減1萬6400元),交稅8940元(75,000×10% + 9,600×15%)。對比2016年歐巴馬的7階稅率加逐項扣減,彼得鄭的上稅收入為8268元,增稅8%。

再舉一例。約翰任職IT工程師,年薪15萬,太太擁有房地產公司(1120S),K-1為4萬8750元,2016年逐項扣減包括州市預扣稅1萬500元,地稅1萬2500元,房貸利息1萬元,捐贈5000元,換工作置裝面試、執照年費、書報雜誌等5000元,家庭辦公室扣減1萬800元,共1萬6100元,「替代最低稅」(AMT)近2000元,付稅2萬6300元。假定2017年同樣地收入在川普的新稅率下逐項扣減被排除(低於2萬4000元),標準扣減加人頭豁免(同樣4人)4萬200元,上稅收入為15萬8550元,付稅2萬3875元 ,即(75,000-50,000) ×10% + (158,550- 75,000) ×25%],可省稅9%。但前提是:一、川普仍保留「人頭」豁免額(2017年4100元);二、夫妻合報年收入5萬以下免稅(眾院「萊恩」版),從此例可以看出,「中上」中產家庭(家庭年收入15萬至20萬元)的「減稅天平」開始朝川普稅率傾斜。

至於5萬(包括5萬以下的低收入州)至7萬5000元的中產家庭,原本在歐巴馬的稅率下就付稅不多(假定沒有逐項扣減),並且享受低收入、兒童、健保、兒童(老人)照顧及教育退稅,所以是「入」大於「出」,在川普的新稅率下雖不用交稅,但之前的豐厚退稅將喪失。因此可以得出結論,中產階級在川普的新稅率下將無出頭之日。(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53.《稅務漫談》川普稅率下的LLC實體選擇

/楊心傳 2017年05月28日 06:00

白宮於4月26日公布稅改綱領,川普政府計畫將企業所得稅率(1120 C)從目前的35%降至15%,同時將S與P過渡(Pass-through)個人稅率也「一刀切」為15%(原來隨7階個人稅率,最高39.6%),在此新稅率框架之下,LLC的四種稅務形式(C、S、P、Disregarded Entity)會面臨新的選擇與互動嗎?

先看C公司(1120),以紐約市為例,聯邦稅率15%,紐約州市各6.5%,大都會地區(MTA)1.84% ,總稅率29.84%,如果再分紅(1099-Dividends),則再加到個人新稅率(10%-25%-35%或長期資本利得紅利15%)。相較之下,S小公司的新稅率為紐約市8.85%(紐約州最低稅25至5000元忽略不計),再加K-1個人稅率15%,顯然比C來得低。P合夥人實體在聯邦和紐約州都不用交稅(紐約州IT-204-LL有限責任合夥公司年費25至4500元忽略不計),紐約市盈利8萬5000元以上按4%徵稅(8萬5000元至13萬5000元仍有部分抵減),總體稅率比S還低,但獲利時經營合夥人(General Partner)要交15.3%社安及醫療稅,合夥人薪酬同樣交社安及醫療稅,類似於Sole。因此P(包括LLP)如果付合夥人薪酬且盈利,總的稅率會超過S,但P的優越性在於沒有S對於股東人數以及公民、綠卡的限制,也沒有S公司股東必須是單獨個體(例如個人、單一成員LLC)之限,P的合夥人可以是個人、普通合夥GP、有限合夥LP、甚至C公司、S公司。

最後來看單獨企業實體(Disregarded Entity),如果該類實體為個人所有,它就被視為獨資經營企業(Sole Proprietor),在個人1040表C上申報。相較於S或P,有其優越之處:一、S或P的虧損有「積極」與「消極」之分,消極虧損會「受限」(單身戶主年收入7萬5000元或夫妻合報年收入15萬,及全年虧損不能超過2萬5000元),但獨資經營企業(1040表C)不存在「消極」定義(除非轉入1040表E)。二、許多S或P希望在1120S或1065表中申報「家庭辦公室」,但難以兌現。而1040表C只要盈利,家庭辦公室扣減「名正言順」,由此可引入房貸利息、地稅、房租、房屋折舊、房屋維修、水電、瓦斯、上網等眾多費用。

現舉例說明,王詹妮的先生在市府任職,年薪15萬元,王最近取得房地產經紀人(Broker)執照,註冊了LLC,考慮到新開業又在家辦公,虧損的可能性大(或家庭辦公抵減後盈利有限),她選擇以Sole形式報稅,好處是可以在1040的C表上「最大化」扣減,虧損可以用來調降先生的W-2收入,這對於有孩子申請大學獎學金的家庭尤其重要,但不利之處在於:一是提高了創業風險,所謂的「有限責任」明顯處於「弱勢」;二是Sole Proprietor不能給自己出工資,一旦虧損便失去工作「計點」。

J、W、Y是三位醫生合夥創業,他們都是美國公民,因此可以在S或P中進行比較。2018年(假定川普的新稅率經眾、參兩院通過並於2018年生效)預算收入200萬元,如果參加DB(Defined Benefit Plan),則需要醫生及員工薪資不少於100萬元,DB扣減25萬元,其它支出15萬元,退休計畫(Profit Sharing)抵減10萬元,淨利50萬元,K-1至個人,由於三人的工資均高於22萬5000元,因此個人稅率為35%,但現在由於K-1稅率維持在15%,三人可以考慮暫緩DB計畫,把自己的工資維持在11萬8500元社安稅上限,則公司純利K-1會增加到80萬元,以15%的稅率在三人個人稅中交稅,相對於現時39.6%的稅率,是相當大的「落差」。

至於三人應選擇S還是P,從稅率上看基本差不多,S在紐約市稅率8.85%,不過P的結構更為複雜,減稅的渠道比S更為靈活。(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54.《稅務漫談》川普改變公司全球徵稅

/沈澤憲 2017年05月21日 06:00

川普總統最近提出史上最大的減稅計畫,公司所得稅從全球徵稅35%減到只在美國所得徵稅15%。眾所周知,美國稅法是屬人制(Worldwide Tax System),而全世界絕大多數國家包括發達國家的稅法是屬地制(Territorial Tax System)。屬地制只要繳外國當地的稅,利潤調回本國不用再繳稅。屬人制的全球收入都要繳稅,只是繳的外國稅可以從本國稅扣除。川普稅改明確提出了將公司稅制改為屬地制,即公司只在美國產生的收入徵稅,不徵全球其他國家產生的收入稅,從而逆轉以往跨國公司的稅務倒置和轉移定價等行為,保證了跨國公司和本土公司,高科技公司和傳統行業公司,大公司和中小公司在稅務上的平等。可以說,川普稅改最大的特點不是減稅,而對公司稅制的根本變革。由於這種改變,美國從全球最高公司稅的國家,將可能變為全球公司的稅務天堂。

川普稅改前,美國稅的公司稅最高。但如在海外的收入實行屬人主義,按美國稅徵收,美國公司在海外投資成本就會高過外國公司,在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因此,美國對不調回的海外利潤不徵稅,只有在利潤調回時才徵稅。其導致美國跨國公司特別是高科技公司有全球避稅優勢。他們可以在海外保留利潤,目前已超過2.6萬億(兆)元,避免繳交過高的美國稅。據研究,他們繳的全球稅比美國本土公司美國稅低得多。例如,Amazon從2007年到2015年只付13%的所得稅,而本土傳統零售行業平均繳的聯邦州稅卻達39.1%。同時,也出現中小公司比大公司繳稅比率高的反常現象。

而且,美國跨國公司還用轉移定價的方法將美國利潤轉到低稅率國家或稅務天堂。轉移定價最有名的是蘋果等高科技公司採用的「雙愛爾蘭夾荷蘭三明治」法。 使美國產生的收入徵稅也減少。再者,美國跨國公司還利用合併收購清盤的交易不可稅,將納稅實體倒置(Tax Inversion),也就是將美國公司總部搬到海外低稅國家的方法來逃避美國稅。不久前輝瑞公司(Pfizer)與愛爾蘭公司併購案計畫將總部遷出美國和Walgreens的遷離總部案在政府壓力下才取消。從1983年McDermott國際公司創始,已有超過100家跨國公司放棄美國「國籍」。

川普公司大幅減稅和改為屬地制後,超過2.6萬億元海外利潤只要一次性繳10%的稅率就可調回。同時由於海外的公司稅普遍比美國高,美國公司可能將未來海外投資轉回美國。跨國公司和本土公司及大中小公司將在稅制上平等。過去通過「高買低賣」的轉移定價將美國利潤轉到海外,可能發生逆轉,即美國公司甚至在美外國公司可以通過「低買高賣」將海外利潤轉移到美國。過去,跨國公司在進口貨物時往往有意低報海關估值(Customs Valuation),以節省關稅;報公司稅時往往有意高報進口貨值,以減少盈利並節省所得稅,由此產生了海關估值與轉移價格的差異。海關和國稅局因此增加人手設備加強聯網協調對帳查稅,也會發生改變。川普稅改增加關稅,減少所得稅,促使跨國公司有更多動機低報海關估值,但更少動機高報進口貨值,可能使海關增加人手查稅,但國稅局減少人手。國稅局轉移定價查稅的工作量也會減少,其新增的預先定價及互惠協議分部(APMA)可能要裁員。當然,由屬人制改為屬地制後,美國用於全球責任如維持國際貿易金融安全體系的支出也將減少。美國政府過往在經合組織(OECD)加強國際合作,打擊國際間逃稅行為,會有所減弱。

上世紀50年代,公司所得稅還占30%以上的聯邦稅收。但到目前,據稅務政策中心計算,聯邦政府每年的稅收約3萬億元,個人所得稅和薪資稅占大頭,達80%以上,公司所得稅只剩10%上下。因此,公司稅改很有必要。同時,川普大幅減少公司稅,對政府稅收影響不太大,反而可以增加就業和個人收入,增加占大頭的個人所得稅和薪資稅等稅收,促進經濟增長。(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55.《稅務漫談》國稅局追欠稅新策略

楊心傳 2017年05月14日 06:00

4月18日,聯邦最高法院對美國證監會起訴墨西哥投資顧問查爾斯‧寇柯施(SEC v. Charles R. Kokesh)一案作出終審判決。該案始於2009年,證監會起訴寇柯施在1995年至2006年間挪用客戶基金,一審判決命他罰款240萬元、不當得利3490萬元、另加利息1900萬元。寇柯施不服,一路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為證監會對民事罰款和不當得利處罰權的追溯期限不得超過案件行為發生開始的五年,而該案所發生事件已超過五年追溯期限,因而裁定證監會違憲。

國稅局有權審查最近三年的稅表,如果發現重大錯誤,國稅局將增加年份,但通常不會回溯到六年以上。如果納稅人不同意查稅結果,可要求與國稅局經理舉行會談(Offers Mediation),向稅務法庭提出上訴(Appeal)或尋求調解。如果納稅人同意查稅結果,且欠下大額稅金,則將面臨國稅局「遙遙無期」的追討。繼國會於2015年頒布法令削弱嚴重欠稅者自由進出美國的資格後,國稅局將從2017年起增強執行力度,包括如下六項措施:

1、國稅局雇用討債公司追討欠稅款(Private Debt Collection):以往由國稅局專員負責催繳逾期稅款的工作已從2017年4月起轉交給民間的討債公司代為執行,目前國稅局公布了四家承包追稅業務的公司:紐約州的先鋒公司(Pioneer)和保全公司(ConServe)、加州的績效公司(Performant)、愛荷華州的CBE集團。外包追稅工作是根據2015年12月通過的FAST法案,該法案允許國稅局啟用第三方機構追討欠款,國稅局寄望可藉此討回50億元稅款。

2、嚴加限制甚至註銷嚴重欠稅者的美國護照:稅法對於「嚴重欠稅」的定義是「未支付可強制執行的聯邦稅負(包括利息和罰款)累積達到5萬元以上,且未與國稅局達成任何付款協議」。國稅局將判定適用該定義的個人,並將名單及認證材料交給國務院,由後者採取限制護照更新或強制註銷的措施。

3、「欠稅和解」的申請程序從嚴:通常,當納稅人無法償還欠稅款時,除了選擇分期付款,還可以選擇簽訂和解協議(Officer in Compromise),以低於欠稅總額的還款解決欠稅問題。「欠稅和解」的申請標準很嚴格,一是必須證明無力通過分期付款或其他方式償清欠稅款;二是提出的金額不得小於國稅局用於衡量納稅人償付能力的合理潛在徵收價值(RCP),RCP包括納稅人的資產(房產、汽車、銀行帳戶等)的變現價值、扣除基本生活開支後的剩餘收入以及預期的未來收入。新法規定,申請人向國稅局提出和解之前必須依法完成所有的稅表申報,否則申請將不予受批。

4、提高欠稅者標準費用的上限:國稅局已在4月初擬改判定納稅人償付能力的標準,擴大納稅人基本生活開支的範圍,此項舉措將使財務拮据的納稅人可以留有餘地,有足夠的錢支付維持生活。

5、納稅人可從國稅局官網實時查詢自己欠稅餘額:此前,納稅人只有撥打國稅局電話和索取稅務紀錄兩種方法才能查詢自己的欠稅額,前者費時費力,後者信息滯後。對此,國稅局將在官網開發新功能,以便納稅人能夠實時查詢未清餘額。

6、 加快對欠稅額在5萬至10萬元之間的納稅人的分期付款申請進程:國稅局從2016年10月起展開試點,允許這類巨額欠稅者快速建立起84個月的還款計畫,不過國稅局仍將保留對該類納稅人的稅收留置權(Tax Lien)。另外,國稅局從2017年起提高了部分手續費,一般分期付款協議從原先的120元提高至225元,通過銀行扣款從52元提高至107元。

 

56.《稅務漫談》川普稅改使中小企業主獲利

/楊心傳 2017年05月07日 06:00

在4月26日白宮記者會上,財政部長米努勤(Steven Mnuchin)和國家經濟委員會主席柯恩(Gary Cohn)揭曉了川普政府的稅改大綱,這份被稱之為「史無前例」的稅改計畫(2017 Tax Reform for Economic Growth and American Jobs)基本保留了川普競選時提出的方向。

其主要內容如下:1、簡化稅級,將個人所得稅率級數從現行的7個削減為3個(10%-25%-35%)。2、提高標準扣減額(Standard Deductions),夫妻合報和單身者的扣減額分別調至2萬4000元和1萬2600元。3、取消絕大多數逐項扣減(Itemized Deductions)項目,但房貸利息和慈善捐贈得以繼續保留。4、提高兒童及被撫養人照顧費用扣除金額。5、廢除替代性最低稅(AMT)。6、廢除遺產稅。7、廢除針對夫妻收入20萬元或單身收入25萬元以上高收入人士的3.8%淨投資收益稅。8、企業所得稅的最高稅率由39%降至 15%,不僅C公司,具有「盈虧流轉個人」(Flow-through)性質的小公司(S Corp)或合夥人實體(Partnership)也可獲得更大的省稅效益。9、對於企業不再實施全球來源所得課稅,而是改為屬地主義,僅對美國來源所得課稅。10、對遷回海外利潤的企業按10%稅率一次性徵稅。

這250字的概要,不足以描繪川普稅改的整個藍圖,許多存疑之處還有待細則公布後才能解惑。例如,如何劃分三個所得稅級差(10%-25%-35%)的收入標準?是否會取消戶主(Head of Household)這一報稅狀態,取消人頭豁免額(Personal Exemption)是否會衝擊獨自撫養兒童或老人的單身家長?提高標準扣減額也意味著提高抵稅門檻,對於某些中產階級而言,房貸利息和捐贈是否用到逐項扣減?兒童及被撫養人照顧費用是依各州標準在「線上」扣除(Above-the-line Deduction)還是作為可償還性退稅(Refundable Credit),如果採取「線上」扣除,那對於本身就沒有多少稅負的低收入家庭還有否紓解作用?低收入所得退稅(EITC)是否會保留?此前備受關注的「邊境稅」是否還會擬議?假如「稅負流轉」實體的最高稅率僅為15%,那麼個人稅率落在25%甚至35%的企業主可否藉助這一優勢大幅降低其稅負?例如某S公司2016年進帳200萬元收入,發放股東工資100萬元,可抵扣費用60萬元,40萬淨收益「轉嫁」給股東,以股東個人稅率39.6%上稅(平均稅率32%),如果按照川普政府的稅改方案,該S公司可將夫妻股東工資削減為24萬元(目前社安稅OASDI上限為11萬8500元),K-1純收入增加80萬元(包括節省的工資稅)加上原有盈利40萬為120萬元,那麼該夫妻股東的24萬元工資收入將以25%稅率上稅,而120萬K-1收入僅須以15%優惠稅率上稅,稅金將比原本節省近50%(超過20萬元)。

目前來看,川普政府稅改方案的最大受益者將是高稅率企業、從事跨境生意的企業(據悉川普拒絕了共和黨人士為抵消減稅成本所提出的「邊境稅」主張)、富人階級(尤其「1%」最富群體稅後收入有望增加14%)、將收入轉入S或P(享受15%企業稅率)從而得以避開35%個人稅的企業主、近十年來遭遇實際收入停滯卻飽受AMT之苦的中產階級。除了上文所說的單親家長,稅改若取消州及地方稅、地稅等逐項扣減項目,恐對紐約州、加州等實際生活成本很高的居民不利。

稅改是川普的三大立法(健改、稅改、基建)之一,在健改出師不利之後,川普政府匆匆打出贏面較大的稅改牌,但川普能否兌現他的競選承諾,不僅取決於他的核心智囊團(米努勤、柯恩均是華爾街出身),更要取決於國會的合作程度。國會的保守派對財政赤字態度謹慎,民主黨態度強硬,不排除川普政府的部分主見在層層制約下修改以求法案在國會獲得通過。如果川普成功通過立法,減稅法案的有效期將只有十年,而非永久立法。(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57.《稅務漫談》亞馬遜45州起徵銷售稅

楊心傳 2017年04月30日 06:02

與各州稅務署對抗多年,電子商務巨擘亞馬遜(Amazon)已決定從4月1日起對全美實施銷售稅的45州及哥倫比亞特區的消費者收取該稅。亞馬遜之舉可能打破全美電商多年來有意規避銷售稅的局面,引發骨牌效應。

長久以來,州政府在處理網購和郵購的稅務問題上,採用的是1992年聯邦最高法院對奎爾公司訴北達科他州(Quill Corp. v. North Dakota)一案的判例,該判例禁止州政府向未在該州有實體存在(Lack of Physical Nexus)的電商強行徵收銷售稅。在奎爾公司獲勝以後,美國電子商務(E-Commerce)的發展得到了很好的法律保護,例如亞馬遜,因為它在內布拉斯加、愛荷華等人口稀疏或較小的州沒有設立辦事處或物流中心,所以一直未向這些州的消費者課徵銷售稅。

電子商務的特殊性質和課稅模式,不僅對傳統商鋪模式企業形成衝擊,也造成各州政府的稅基流失。銷售稅對於各州及地方政府的財源可謂挹註頗大,尤其是不需要繳納收入所得稅(Income Tax)的德克薩斯、佛羅里達、華盛頓、懷俄明等州,銷售稅約占政府收入的三分之一。與電子商務興起之初的1992年不同,信息時代催生消費變革,如今網購已占據全美零售貿易的「半壁江山」。隨著電商銷售額每年約15%的增長,各州愈來愈感受到這些無法觸及的稅收所帶來的影響,美國的實體零售商也一直在爭取在電商銷售稅徵收方面能實現更公平的競爭環境。2011年9月,「市場公平法案」(Marketplace Fairness Act)首次在國會被提出,該法案授權州政府要求電商徵收或免除州的銷售稅,使網路和實體零售商就在同等的條件下開展公平競爭,但該方案沒有獲得通過。2012年,僅有1%的消費者向所在州申報繳納了網路消費者應該繳納的稅款,致使當年各州政府在網路銷售方面共計損失了233億美元的稅收。2013年新版「市場公平法案」捲土重來,其內容允許美國各州政府在簡化各自納稅法規前提下,對網路電商徵收地方銷售稅,納稅路徑是網路電商先向消費者收取消費稅,然後電商所在州的州政府向電商收取銷售稅,該法案還授權州政府對每年跨州銷售總收入超過100萬美元的電商徵稅。新版法案雖獲得兩黨參議員支持,但卻在眾院折戟。

美國國會進行了多次會議都未能通過讓網路零售商繳納州銷售稅的法案,各州唯有「擅自為謀」。2010年科羅拉多州通過法律,要求和該州交易額超過十萬美元的網路零售商向其顧客徵收銷售稅,並向州政府匯報銷售情況。該法既不違反1992年奎爾公司訴北達科他州一案的先例,也可以根據賣方提供的報告,按圖索驥。營銷貿易協會(The Data and Marketing Association)對此起訴,認為該州法將干預到美國州際之間的貿易,並會鼓勵其他州采用旨在給州外賣家任意增加負擔的類似法律法規。該案幾經波折,最後一路訴至最高法院。2016年12月12日,聯邦最高法院駁回了營銷貿易協會的上訴請求。

雖然最高法院並沒有批準科羅拉多州的這項法律,但是其他州可以把「駁回決議」看作是一種「放行信號」,得以效仿該徵稅法的框架,借此加快徵稅舉措。目前,紐約和懷俄明州已經要求電商平台上的小賣家(包括亞馬遜、易趣Ebay上的第三方賣家)代徵稅款,至少還有六個州正在考慮採取這些措施,路易斯安那、俄克拉何馬和佛蒙特三州已經通過了與科羅拉多州類似的法律。增加網路銷售稅(更多被稱為「亞馬遜稅」)不會對整體銷售起到巨大推動或阻力,但會對一些家庭的購物模式產生重大影響,這類人群可能會轉投住家附近的實體店進行消費。從另一方面看,如果州政府從「亞馬遜稅」中得益,增加政府銷售稅收入,或將有助於降低該州個人所得稅所占比重。(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58.《稅務漫談》歐記健保懲罰條例難以為繼

楊心傳 2017年04月23日 06:00

原以為會憑藉席位優勢在國會輕鬆「闖關」的「美國健保法案」(American Health Care Act,又稱TrumpCare,「川普健保」)因共和黨的「內訌」而遭遇挫敗,即便眾院表決一再推遲,但在3月24日的最終表決上,仍有超過30名共和黨人不願投下贊成票,部分保守派共和黨人認為新版健保和歐記健保過於雷同,溫和派則憂心新版法案將對某些選民造成傷害,眾院議長萊恩宣布因無法在眾院取得通過法案所需的足夠票數而決定撤銷法案。2017年歐記健保繼續「殘存」,對民眾有幾大影響:

一、今年各健保公司與各州健保市場已執行的健保計畫(包括保費以及保險覆蓋內容)都將不變,已投保的1220萬民眾暫不會看到任何大的變化,不論是保費或是預付的保費補助(Advance Credit Payments,8962表)仍將維持在當前水準。今年歐記健保的申請通道(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已經關閉,因觀望共和黨新版健保法案而躊躇的無保民眾若錯過遞件申請,可購買商業保險或尋求本州的醫療補助(即「白卡」)。

二、聯邦政府仍會遵循歐記健保,為「白卡」提供資金支持,而沒有參加白卡擴展項目的州仍可決定是否加入。目前,白卡已覆蓋全美七千萬民眾,並對符合申請資格的19歲至64歲的低收入人群全年開放。

三、強制購買及罰款要求(Shared Responsibility Payment)還將繼續生效。2017年的罰款金額與2016年同為每人695美元(兒童減半,每家庭最多2085美元)或2.5%再調整後總收入(MAGI)的較高值。符合條件的無保人士可申請罰款豁免(Health Coverage Exemptions,8965表)。今年稅季初,國稅局曾拒絕接收不披露任何健保資訊的「沉默」稅表(Taxpayer chooses not to report health status)。但川普1月20日的一紙行政令使國稅局對未投保人士強制收取罰款的政策有所鬆動,個人報稅時即便沒有註明是否參與「歐巴馬健保」或是否支付相應的罰款,國稅局也不會駁回(Reject)他們的稅表。川普或在未來進一步削弱「強制投保」(Individual Mandate)這一條款,例如要求衛生部在執行層面「弱化」歐記醫保,給予保險公司更大的靈活性,由保險業者自行決定是否承保歐記法案中所列的具體條款,是否要繼續留在2018年的醫保市場。

四、雇主仍需要為其雇員提供保險。擁有50位以下全職員工的小型企業可通過健保市場小企業健康選項計畫(SHOP)購買保險。擁有50位或以上全職或同等員工的大型企業受制於歐記健保的分擔責任條款,雇主必須承擔60%以上的健保費用,雇員的自費額不得超過收入的9.5%。

五、2018年的未來展望仍不確定。目前健保業者最為關心的是能否獲得聯邦的成本分攤補貼,幫助他們減輕歐記健保法案中允許「帶病投保」帶來的高額成本。但時間緊迫,健保商們必須在未來幾周內向各州政府提交2018年的健保計畫及保費額度。

歐記健保功過難斷,其扶貧互助、皆有所養的立意雖佳,但在現實中卻形成了對中產階級的再次剝削。正因為如此,占美國社會結構主體的中產階級成為了歐記健保的最大反對群體。健保修法必須兼顧社會公平性,照顧中產階級民眾利益,維護市場供需平衡,俾能符合全美各地民眾的需求,單靠調升罰款數額迫使人人投保,卻不從最根本的醫療體系入手,長此以往必將走向崩潰。

雖然首戰遇挫,但川普已表示再度向健保改革發起挑戰,他在4月12日受訪中表示,在進行稅務改革前,他仍將專注於解決健保問題,川普再戰歐記健保,是否功敗垂成不得而知,但歐記健保懲罰難以為繼恐怕是大勢所趨,難留青史。(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59.《稅務漫談》小公司虧損扣減設限

楊心傳 2017年04月16日 06:00

S型小公司(1120S表)因「稅負流轉」(Pass-Through)的優勢廣為企業主青睞,「稅負流轉」即為S公司的所得、虧損、抵扣和稅務優惠可按持股比例「轉嫁」給股東個人,股東將分攤到的收入或虧損申報在他們的個人1040稅表上,並按個人所得稅率被課稅。S公司無須在公司層面納稅,避免了C公司(1120表)的「雙重稅負」問題。但近年來,國稅局發現不少企業主將S公司作為「抵稅工具」濫用,甚至存在欺詐行為。

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AICPA)已在2月致信給財政部和國稅局,要求後者盡快制定表格,在個人1040稅表上新增適用S公司股東計算其用於沖減個人收入的K-1虧損扣減額(K-1 Loss from S Corporations)的附表。附表必須詳列股東在該S公司的持股基準價和對公司的債權(Stock and Debt Basis),便於國稅局將該附表和公司層面的1120S表、K-1表對照,及時發現漏稅行為。

稅法規定,S公司分攤給股東用於沖減其應稅所得的虧損額(K-1 Loss)不得超過該名股東在公司的投資總額,投資總額=股東在公司持有的股票基準價(Stock Basis)+對公司的債權(Debt Basis,即公司欠該名股東的欠款)。股票基準價(Stock Basis)的計算較為複雜,且看下例:

馬克是某S公司的唯一股東(100%),從未借款給公司(No Debt Basis),2015年他收到的K-1表內容如下:普通營業虧損(Ordinary business loss)20,000元,符合稅法第1231章節增益(Net section 1231 gain)4,000元,現金捐贈(Cash contributions 50%)5,000元,不可抵減的開支(Non-deductible expenses)1,000元,取款(Distributions)12,000元。馬克首先要看除了虧損和抵扣項目以外的K-1項目,他2015年股票基準價的期初值為15,000元,在還未計算虧損和抵扣之前的股票基準價(Stock Basis before Loss & Deductions)為6,000元(期初15,000元+第1231章節增益4,000元-取款12,000元-不可遞減的開支1,000元=6,000元)。再來看虧損和抵扣這兩個K-1項目,雖然S公司將20,000元普通營業虧損和5,000元現金捐贈「轉嫁」給馬克,但因馬克此時的股票基準價僅剩6,000元,他最多只能在其個人1040稅表E附表上申報6,000元的虧損額(其中普通經營虧損4,800元,現金捐贈1,200元,按比例分配),用於沖減其個人收入。因為這6,000元使馬克享受了個人的抵稅優惠,因此需要在其股票基準價上減去(6,000元-6,000元=0)。

馬克2015年年末的股票基準價歸為0,未用完的K-1項目將帶到(Carryover)2016年。假設S公司在2016年盈利,馬克收到的K-1表顯示:普通經營收益(Ordinary business income)35,000元,現金捐贈1,000元,不可抵減的開支5,000元。經過分步計算,馬克2016年年末的股票基準價將為10,000元(期初0元+當年的普通經營收益35,000元-當年的不可抵減的開支5,000元-當年的現金捐贈1,000元-2015年未用完的普通經營虧損15,200元-2015年未用完的現金捐贈3,800元=10,000元)。

由上例可知,計算個人可扣減的K-1虧損額相當繁複。現有1040表的8582附表(Passive Activity Loss Limitations,消極虧損限制)只是通過納稅人是否實質並積極參與管理(Materially and Actively Participate),是否符合家庭收入的限制,來判斷虧損能否予以在總收入中扣減或是只能抵扣消極收入。8582附表不具備從根本上判別K-1虧損是否如實或「濫用」,國稅局應盡早出台一套在1120S「平衡表」(Balance Sheet)及M-2「累計股東調整帳目分析」(Analysis of Accumulated Adjustments Account)基礎上「延伸」(Pass Through)至個人的虧損抵減計算表格,以防止杜絕S公司作為「減稅工具」的現象發生。(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60.《稅務漫談》川普繳納的替代最低稅

楊心傳 2017年04月09日 06:00

從競選總統開始對個人稅諱莫如深的川普,自認時機成熟,授意紐時記者於3月14日拋出2005年1040主頁,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川普自認是「避稅高手」,因此稅務結構的複雜程度可以想像,僅從1040的主頁透析川普個人稅,猶如管中窺豹,還是可以略知一二。

根據這份外洩的稅表顯示,川普當年W-2薪資收入99萬8599元,上稅利息946萬371美元,股息紅利31萬4320元(其中合格股息6299元),業務收入4239萬5804元,資本淨利得3218萬5110元,租賃、版權、小公司、合夥人企業、信託的收入6738萬3658元,總計收入逾1.5億元。值得注意的是,該表第21行顯示川普在當年申報了1億多元的巨額虧蝕,結合他此前被披露的1995年個人稅表,該項扣減極可能是衍生自川普在1990年代賭場經營不善、收購飯店及進軍航空業失利的淨營運虧損(Net operating loss,簡稱NOL)。小公司(S Corp)、合夥人企業(Partnership)等此類型企業的商業支出、不動產折舊等投資損失都能「流轉」(Pass-through)至個人身上,為個人抵免稅款之用。按照國稅局NOL 的18年法則,NOL可回推三年(1992至1994),前進15年(1995至2009),如果放棄回推三年,則前進20年(1995至2014)。

川普的總收入在扣除NOL後大幅降為4953萬元(1040表第22行),扣除一半的自雇稅94萬3799元(1040表第27行)後,得到調整後總收入(AGI,1010表第37行)4859萬2825元。川普在當年申報了1703萬4485元的逐項扣減額(Itemized Deductions),其最終的上稅收入(Taxable Income,1040第43行)為3126萬1179元。川普為之支付了3657萬1795元的個人所得稅,其中常規所得稅(Regular Tax)為531萬616元(占總稅負14.5%),替代最低稅(Alternative Minimum Tax)為3126萬1179元(占總稅負85.5%)。實際稅率(Effective Tax Rate)為24%,高於全美納稅人的平均稅率,但低於高收入者27.4%的平均稅率。

A表逐項扣減1700萬但替代最低稅(AMT)3100萬元實屬罕見。因為替代最低稅一般按照A表的扣減順序(Preferences)「返回」(Add Back)那些通常為「富人」(包括中產階級)所常用的高額扣減項目,如州、市預扣稅(包括W-2)、地稅、意外損失、與工作相關特別是家庭辦公室的開銷等,除此之外,巨額的營業虧損(Net Operating Loss)、小公司(S)或合夥人(P)K-1虧損、D表(資本盈虧)、E表(房租盈虧)或1116表(外國稅抵減)等都可能引發AMT,以遏制以上扣減的「濫用」。川普源於1995年投資失敗的9億1600萬經營虧損逐年抵銷收入之後,仍有1億320萬帶至2005年以抵銷他的利息及房地產收入,無奈AMT無情,按照28%的稅率推算,1億320萬的營業虧損悉數「彈回」,所剩無幾,難怪川普對AMT恨之入骨,欲將其取之而後快。

假設沒有AMT的阻擋,川普的實際稅率(Effective Tax Rate)將只有3.5%。AMT迫使富人繳納與其收入水平相匹配的稅款,卻也在近年 「誤傷」了不少中產階級,逐項扣減項目等稅務優惠原為緩解中產階級稅負壓力,卻在AMT這套令人費解、有著優先淘汰順序的複核系統中演變成對中產階級的「懲罰」,AMT的「懲罰」並不是由於納稅人收入增多,而是由於報稅身分、高昂州市稅和地稅、房屋淨值貸款消費、公司獎勵的購股權等非收入因素。

誠然,AMT有缺陷,但其設立的目的(防止富人逃避稅收)和對國庫的舉足輕重卻讓人無法忽視。前總統小布希(George W. Bush)曾在任期內多次提出廢除AMT,但財政部發現,廢除AMT將使美國財政收入減少約1萬億(兆)元,納稅人將多繳納9600億稅金以彌補廢除AMT後的國庫虧空。對於AMT或是其它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法規,政府應當改革,使之更高效、更公平,而不是輕言全盤廢除。(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61.《稅務漫談》川記健保的要點(下)

楊心傳 2017年04月02日 06:00

6、提高健康儲蓄帳戶(Health Savings Account,簡稱HSA)的存款額。HSA不能取代健康保險,它的目的是作為高自付醫療保險的一個補充。稅法允許存入HSA的本金和收益享受免稅的好處,帳戶內的儲蓄可用來免稅支付自己和家人的「合格醫療費用」(Qualified Medical Expense),費用包括自付額(Deductible)或保險不包的項目費用,但不包括保費。目前HSA帳戶每人每年可存3350元,家庭可存6750元,年滿50歲者可額外追加1000元。HSA存款額可在個人1040表作為「線上扣減」(Above-the-line)項目直接降低總收入,比「逐項扣減」(Itemized Deductions)更為有利。新方案將提高HSA存款上限至每人6550元(家庭1萬3100元)。

7、從2020年起,終止聯邦對各州對等的「醫療補助計畫」經費,不再繼續擴大白卡對低收入群體的覆蓋範圍。而歐記健保允許19歲至64歲低收入人群有資格獲得白卡,由各州自行決定是否在2020年後繼續將民眾納入白卡,如繼續擴大受保人口,將由各州政府自行負擔這部分經費。另外,從2020年起將不再強制要求白卡提供急救、妊娠、處方藥、兒科等福利。新方案還將取消對計畫生育的聯邦資金。

共和黨人尚未披露施行新法的成本以及受保覆蓋率。美國最大的醫師組織及醫院聯盟團體均對健保新方案提出反對,健保專家認為新法可能會減少健保保障範圍,增加自付額,尤其是老年人、病患和低收入人群,抵稅優惠對於他們高昂的保費仍是「杯水車薪」,甚至迫使他們退出健保市場。雖然白宮方面再三保證新法將使「人人有保」,但削減白卡、取消強制雇主為雇員投保,恐使數百萬人失保。另外,抵稅額沒有充分考慮地理因素,將全美各地的投保人一概而論,但實際上各州的保費支出差異巨大。

為順利通過健保新法,共和黨已在年初憑藉多數席位優勢,在參院及眾院以黨派分明的51票對48票、227票對198票表決通過預算決議案,這意味著共和黨在參院推動「美國健保法案」時能繞開 「辯論程序」(Filibuster),只需獲得超過50票的贊成(此前是60票)即可通過。但兩院民主黨人全數反對票,共和黨內部也爭議聲不斷。目前已有4名共和黨參議員表態,他們將反對不能保護美國人健保權益的任何替代法案。共和黨保守派和部分中間派也發出質疑,認為替代方案實則並未徹底廢除歐記健保,並將其譏諷為「歐記2.0」。

歐記健保執行三年,納入近2000萬無保人士(多為低收入兼患病家庭),減少了美國無醫保比例,但也將補貼成本轉嫁給無法享有低價醫保的中產階級,「強制健保罰款」條例使它失去民意支持,共和黨人看準其「軟肋」予以取代。新法草案原訂在3月23日先參院後眾院表決,通過後送交總統簽署。參院共和黨共有52個議席,民主黨共有48個議席,如果共和黨人無法摒棄分歧,只要有兩人倒戈,新法就無法獲得通過。眾院民主黨領袖波洛西(Nancy Pelosi)表示,民主黨人堅決反對「川記健保」法案,但如果共和黨內部無法就新方案達成一致,民主黨人將願意就修訂後的「歐記健保」達成妥協。

參院在表決前決定推遲,將現有「草案」向左右兩派妥協,納入為他們所接受的條款,以爭取51票的絕對多數。眾院原定於歐記健保法通過七周年之際使其變為「廢紙」,無奈共和黨內「雜音」甚囂,推遲至24日表決,但下午議長萊恩宣布取消表決。可以預料,修訂後的「川記」健保法將進一步向「歐記」傾斜,因此「川記」、「歐記」可能殊途同歸。(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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