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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創業組織型態的選擇,以及優缺點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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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拋棄之研究

鄭宏輝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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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查帳權的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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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頭負責人如何辭任公司負責人

案例:某甲為某間公司的人頭負責人,假若要辭任負責人,委任甲的實質負責人不同意,某甲要如何辭任負責人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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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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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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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公司法第235條等修正章程範例說明

104520日總統令公布,原公司法第235條規定章程應訂明員工分配紅利之數,因應員工分紅費用化之國際趨勢,員工尚非盈餘分派之對象,爰刪除此條文,且增訂公司法第235條之1,規定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配合公司法之修訂,公司章程之訂定範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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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先摘錄會計師公會回覆高院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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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感想:

股權糾紛時,拒絕檢查人之檢查僅會被課以新台幣最高10萬元的罰金,這對於吃掉對方投資及盈餘的不肖商人來說根本是蚊子盯牛角的不痛不癢法律規定。我在處理股權糾紛案時,碰到此種狀況,建議可以蒐集對方有違反公司法第23條之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之證據,進而運用民事訴訟技巧請法院向該公司之往來銀行及國稅局調查銀行往來資料及稅務申報資料,最後請專業會計師判斷公司是否有營私舞弊之證據,最後才能讓對方知難而退吐出不該拿的金錢,這雖然會花很多時間,但才是處理股權糾紛較為有效的方式,謹此提出讓各位參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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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檔是某家台灣公司打算透過薩摩亞公司轉赴大陸投資,他們在Samoa給當地法院公認證的文件以及當地中國大使館公認證的文件,要說明的是名字已經蓋掉,此檔案僅供實務工作參考之用。      image-0001  image-0002  image-0003  image-0004  image-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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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事錄內,承認及討論事項填寫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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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司設立或現金增資登記案,事後被主管機關抽核驗資情事,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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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公司法本法規定

公司法

l   第八條 ……
    公司之經理人或清算人,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監察人、檢查人、重整人或重整監督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
    ……

l   第二百四十五條 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之股東,得聲請法院選派檢查人,檢查公司業務帳目及財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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